但制度只是制度,擋不住人腐敗。時間一久,官員們都看上了這塊免費的香餑餑。白吃白住還能領出錢來,天下哪裡還有這好事?假公濟私亂開驗符,超標準使用民夫的情況愈演愈烈。到正德年間,所有條例俱成一紙空文。官員往來,可著勁兒用人(不用白不用)。一官出行,要用轎子一、二十頂(連二奶都抬上)、槓箱八、九十臺。這麼多的人和東西,大概須用民夫約300人、馬50匹。
這個負擔,放大到全國去看,那就太重了。時人有曰:“民財既竭,民力亦疲,通天之下,莫不皆然。”
應天府的龍江驛,是負責輸送官方人員和物資過江的,這裡的情況很典型。僅負責運輸江南鰣魚的尚膳司太監,就長期佔用船伕120名,所夫297名。其他針工局、巾帽局、提督織造、樂器監造等部的太監也頻頻追逼人夫和船隻,外加勒索。遞運所大使李臻、李福無力應付,竟被迫上吊死了,妻子兒女流離失所。
那些不是出差而是幹私事的官員,也盯上了這塊肥肉。正德年間,宦官勢力強大,一些大宦官的僕人外出辦事,憑一張條子就可以從兵部拿到符驗。百官也群起而效仿。兵兵部和撫按乾脆把開通行證當做了人情來送。符驗上,不寫身份、事由,又無人數限,甚至連繳還日期都沒有,永久萬能的。
官員們用這通行證,就可辦私事,比如讓親友沾光,夾帶私貨,或者乾脆轉借給商人,撈他一票好處費。有更惡劣的,還每每超標準支取費用,其實就是變相勒索。本書前面所提到的,浙直總督胡宗憲的兒子,就是因為勒索不成而吊打驛卒的。
一個公共服務系統,哪禁得起這麼壓榨?站銀不夠用,就在本縣加徵,苦的還是老百姓。伕役們也忍受不了這重壓,紛紛逃亡。一些地方的驛遞系統幾乎癱瘓。
這個為帝國行政服務的機構,就這樣成了官員們的免費午餐。
驛遞制度的弊政,影響可不小,說它已引發了帝國的財政危機也不為過。
張居正當然知道問題出在哪裡,萬曆三年,他嚴令“凡官員人等,非奉公差,不許借行勘合”。“雖系公差人等,若轎槓夫馬過溢本數者,不問是何衙門,俱不許應付。”(《明會典》)要求兵部與撫按要敢於抵制非份要求,按章發出和收回勘合,如有違規,嚴懲不貸。驛遞官吏如遇到過往官員勒索,可以舉報。撫按也要及時對違紀者進行彈劾,不許向小官吏身上推責任。張居正利用考成法,逐級有效地監督,獎罰隨之,收效很好。
但是,慷國家之慨,討好上司,籠絡同僚及下屬,已成官場潛規則。你不讓我借花獻佛,難道讓我自掏腰包拉關係不成。官場的慣性,不是發個檔案就能制止得住的。光發檔案(比如“今年春節不送禮”),不逮住幾個處罰,等於“此地無銀三百兩”。
重申驛站條例的第二年,不少地方官在進京述職途中,還是違規使用驛站。張居正請旨予以訓斥。但,大明官員中,有人違紀的膽量大過天,萬曆八年,仍有官員陸續違紀。這一年,張居正因此降了一批部、省級官員和知府的職,其中雲南布政司左參政吳孔性因擅用驛站被罷官。他採用的手段很猛,原則上是省部級降三級,知府降六級,知縣革職。
南京兵部主事趙世卿,似乎腦袋生了鏽,在這一年,居然上疏要求放寬“驛傳之禁”,要扞衛行之已久的潛規則。張居正擬旨嚴厲駁回。
對於權貴擾驛,張居正也做了必要的抑制。孔子後裔“衍聖公”孔尚賢有特權可以乘驛,而且是一等勘合,國家待他不薄。可是這個孔聖的後代,遺傳不大好,每年進京朝拜皇帝,都要帶一百多人服侍。且必夾帶私貨,沿路又搜刮不已。到京朝覲完畢後,並不馬上走,非把私貨賣完再走。驛站不勝其苦,民間更是倒黴,“聖公所過,百姓如被虜賊”。
張居正對這個不爭氣的孔氏後人,也沒給面子,擬旨予以批評。並和山東巡撫商量,將衍聖公朝賀由每年一次改為三年一次,省得年年來騷擾。
“為政必貴身先”,張居正知道自己的做法舉足輕重,他對自家人約束得很嚴。兩個兒子回鄉應試,是自僱車馬。他的老父張文明過生日,他打發僕人揹著壽禮回鄉祝賀。弟弟有病需要回鄉調理,保定巡撫聽說後,把勘合送到門上。張居正給退了回去,說:“欲為朝廷行法,不敢不以身先之。”(《答保定巡撫張滸東》)
經過一番雷厲風行的整頓,驛站負擔大為減輕,站銀需要量也跟著減少。這就意味著加給老百姓的攤派也減少了。據《國榷》裡面的統計,從萬曆四年至萬曆十年四月,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