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默啃完了玉米,一抹嘴,站到了高處,開始指揮領民將玉米堆到一處,玉米杆堆到另一處。這也是好東西,曬乾了可以替代柴火使用。現在還是初春,早晚依舊冷得很,新建的地下城耗去了宋默不少的金幣,沒有太多的錢和矮人買暖石,只能在地下城通風的地方,壘起了一道道火牆,燒柴來保持整座城市的溫暖。
如今有了玉米杆,不需要領民起早貪黑去砍柴了,既省力,又環保!
有了土豆玉米,再加上小麥,格里蘭人的主食絕對不用發愁了,今後除非出現什麼大的變故,否則,大家自給自足吃飽肚子,不成問題。
吃飽之後,就要吃得好了,宋默搓搓手指,是不是該開展一下畜牧業了?肉禽蛋,一個也不能少啊。
之前只忙著發展武力,武裝自己,回頭想想,最重要的,還是先讓大家的生活水平提高到一個檔次,吃飽了,穿好了,身體素質上去了,再加上嚴格的訓練,先進的武器,雜牌軍終將成為歷史,強軍不再是夢想!等到那一天,誰還敢隨便打他領地的主意?
宋默越想越覺得是這個道理,心情激動之下,撥開一個玉米,又啃了起來。
在金色騎士艾爾特揮汗如雨,氣喘如牛的鼎力相助之下,格里蘭的玉米大獲豐收。清點完收穫的玉米之後,宋默走到坐在地上的艾爾特面前,一把抓住了騎士大人的手,滿臉笑容,眼中充滿了感激之情,“騎士大人,你是全格里蘭最可愛的人!”
艾爾特抬起頭,不慎朝宋默的身後看了一眼,累得通紅的臉瞬間變得雪白,拼命想從宋默的兩隻爪子裡把自己的手抽回來,猶如被惡少調戲的花姑娘一般驚慌,“領主大人,您放開我!”
宋默不解的歪歪腦袋,到底放開了艾爾特的手,沒等騎士大人鬆口氣,肩膀就被搭上了,“艾爾特,第一次見到你,我就發現了,你和格里蘭,絕對有著解不開的緣分啊。”
宋默話一出口,艾爾特的臉色已經不是慘白可以形容了。
不遠處,瑞斯梅爾斯靠在一棵樹邊,修長的手指看似無意的纏繞著垂在胸前的一縷長髮,海藍色的眼睛不經意的掃向被宋默搭著肩膀的艾爾特,嘴角勾了勾。艾爾特頓時僵硬了,彷彿那白皙如玉的手指纏繞的不是頭髮,而是自己的脖子。
看著一步步走來的瑞斯,艾爾特僵硬的開口說道:“領主大人,就算我曾經犯錯,您說過,只要我投靠格里蘭,就既往不咎,對不對?”
“是啊,我是這麼說過。”
“那麼,您一定不會眼睜睜的看著我被殺死,對吧?”
“當然。”
宋默話音剛落,一隻白皙的手就握住了他的手腕,將他搭在艾爾特肩膀上的手拉了回來。艾爾特馬上站起身,以最快的速度跑得無影無蹤。彷彿之前累得癱倒在地,只是個錯覺。
宋默看著艾爾特身後留下的一地煙塵,眨眨眼,抬起頭,看向瑞斯,“他怎麼了?”
瑞斯捏著宋默的手指,送到嘴邊輕咬了一下,“你確定你不知道?”
聳了聳肩膀,宋默笑了笑,“我只是開個玩笑。”
“開玩笑也不行。”瑞斯的唇沿著宋默的指尖滑到掌心,落下了一個帶著涼意的吻,“你是我的。”
“你是不是有點太霸道了?”宋默皺了皺眉,結婚了還能離婚,何況他們現在連正式的情人都不是吧?這傢伙未免管得太寬了。他還能一輩子不和人接觸嗎?
“霸道?”瑞斯笑了,低下頭,吻了一下宋默的鼻尖,“你還沒有見過我真正霸道的時候。千萬別惹我生氣,宋默格里蘭。”瑞斯海藍色的眼睛,深深望進了宋默的雙眼,“否則,我就將你抓回我的城堡,永遠關起來。”
宋默扯扯嘴角,“要真的有那麼一天,我希望,關我的房間,牆是用寶石砌的,床是用金幣堆的,屋頂是用珍珠鑲的,地板鋪的全都是金磚,做得到嗎?做得到,不用你抓,我自己進去把牢底坐穿。”
“……你是認真的?”
“當然。”
“哈……”
瑞斯一把將宋默摟進了懷裡,抬起宋默的下巴,狠狠的堵住了他的嘴唇。
“親愛的,你總是能讓我驚喜……”
宋默撇撇嘴,小樣的,天朝五千年曆史文化,新世紀網路資訊發達,身為一個知道上進的遊戲宅,他什麼沒見過,就憑一句話想威脅他?做夢去吧!
如果宋大領主知道,某個魔族的確在認真考慮他提出的條件,估計就得意不起來了。
正忙著收穫玉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