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也開墾夠了。再想讓陸仁派人去借耕你們的田?哼哼,對不起,老子沒有多餘的人丁勞力去耕,你們這些豪族就自個兒想辦法吧!
再轉回荀氏這裡,陸仁與荀氏之間又可以借官府“怕荀氏反悔”的名義一口氣多借耕個五年六年的;再由官方正式公開榜文契約,其他的豪族再眼紅荀氏大把大把的賺回錢糧一樣得沒脾氣,因為荀氏可以名正言順的憑藉這個受法律保護的“借耕”期來獲取大量的錢糧以恢復宗族實力,同時還可以把其他得不到耕作勞力的豪族遠遠的甩在後頭,而這也就是荀攸心中的“荀氏中興之計”了。
按說到了這裡,陸仁的目的其實已經達到了,至於給自己順便的摟點好處的事,陸仁到是沒怎麼想過。首先在曹操的手下做事,就最好別去玩中飽私囊的小動作,雖說曹操對有能力的人才會有一定程度的容忍,但陸仁很清楚自己接下來的募民屯田肯定會得罪到許多的世家豪族,而且這些世家豪族在朝堂之上都說得上話。
這要是一不小心落了個把柄在別人的手裡,而這一時期的曹操都在某種程度上要給朝庭中人幾分面子,真要鬧出什麼事搞不好會護不住陸仁,那陸仁到時候豈不是會死得很難看?再說陸仁混到現在已經是三年半,再有個三年半就能帶著婉兒穿回去了,那還要那些中飽私囊而得來的身外之物幹啥?所以現在的陸仁一直都在刻意的保持著“清廉”之風……
但陸仁想不到的是他這裡準備給荀氏足夠的好處,反過來荀氏這裡也給他奉上了一份大禮。不過這份大禮可不是錢帛金珠、嬌美侍婢。話又說回來,這些東西塞給陸仁,陸仁也絕不敢要,因為那不就成了明著賄賂陸仁,然後把把柄送到別人的手中?就算陸仁膽大包天的敢收下來,人荀氏也不會那麼下作去公然行賄好不好?
所以荀氏給陸仁送上的大禮,是足以讓陸仁在這個時代一生都可能會受用不盡,絕非金錢財物可比擬的超級大禮,而這份大禮其實就倆字:名望。
其實荀氏也是必須得這樣做。當日夜談,陸仁與荀攸只是初步完成了“荀氏中興之計”,所謂的“初步”就是指全盤計劃都是圍繞著荀氏所展開的。主要是當時的時間太短,陸仁又不是一個成功的政客,只是覺得只要把荀氏搞定也就行了,其他方面的事陸仁沒有去考慮過。
當然這也和陸仁準備再混個三年半,最多四年就能閃人了的心態有關。畢竟種地本身就是一件很費時的事,按陸仁的推算,至少也得要兩次秋收的輝煌成果才能引起豪族們的重視,這就得過去兩年。
而自己讓曹操變成大財主,曹操也會捨不得殺自己這個“運財童子”,不過這又是件需要較長時間才能顯露而出的事。真到那個時候,恐怕陸仁早就帶著婉兒閃人了,什麼“後遺症”之類的根本就不用去理會,因此陸仁在自己這方面就沒有去考慮過什麼。
但是荀攸不同,他的思慮要遠比陸仁要周全得多。在陸仁次日走後,荀攸再次反覆的考較這個“荀氏中興之計”,很快就發現陸仁少考慮了其自身名望方面的問題……
第一百六十回 許都令累人
不論是古今中外,名望這玩意兒無論是其價值還是實用程度都是無法詁量的。而足夠的名望往往就意味著會有足夠的號召力、影響力,到做事的時候也往往就會有著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亦然。而現在的陸仁卻……老實說,名頭還不夠。
如果是別的地方到也罷了,可潁、許一帶那是什麼地方?亂七八糟的世家豪族本就多如牛毛,現在又已經是漢室新都。想在這裡當成功的當好許都令,沒有足夠的名望搞不好就是在瞎扯淡!沒有較好的名望就等於是沒有應有的號召力,那麼恐怕人手會叫不動,政令也會下達不通,這種情況那還做個屁的事!而陸仁如果做不成事,這“荀氏中興之計”就只會是一紙空談。
在意識到這個問題之後,荀攸馬上就行動了起來,找來族中的心腹骨幹成員派往許昌,暗中宣揚陸仁的名聲事蹟,而荀攸做的這件事正好與荀彧不謀而合。荀攸的人還沒派出去幾個,荀彧派來的人就趕到了荀氏莊上。相比起荀攸這裡只有一點點關於陸仁的傳聞,荀彧派來的人中就有不少是親身經歷過陸仁在鄄城、濮陽的“光輝業績”的人,那“陸仁的故事”的完整性可就非同一般了。
於是乎,在陸仁還在城外堪查土地與水利的時候,許昌的街頭巷尾、茶館酒肆、農莊菜田,反正可以說人們議論得最多的便是榜文上落款的“試守許都令陸仁陸義浩”。而陸仁自出仕以來做的事還偏偏不少,像徐州購糧、鄄城試屯、屯田之賭、獨闖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