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淳最終還是妥協了,他甩出了最後的底牌,那就是人還給我,錢我不要了!
奕?都愣住了,滿東暖閣的大臣們也都聽明白了,一個個大眼瞪小眼的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摺子上寫的很明白,宮中珍寶若干,銀兩估算六十五萬兩!
這可不是小錢啊!別看這些王公大臣們手握帝國權利,摺子上批文的經費預算都是數百萬甚至數千萬兩白銀,可是真自己看一看當時的社會,有錢的人其實根本就沒有那麼多!
一個農業社會,商品經濟非常不發達,大量的財富其實都是以土地、房屋、珍寶甚至人口牲畜等等形式所存在的!
如果說某一個家族能夠家中有一萬兩銀子的現銀,那他已經是大清國的中產之家了!
在當時的社會上,銀子並不是生活必須的貨幣,民眾更多的還是用銅錢!
很普通的一名中產地主,家裡有幾百畝的兩天,有深深的宅院,一個大家族好幾十口人居住在一起。
用肖樂天那樣的現代人眼光來看,這樣的一個大家族每年花銷的銀子肯定是不老少了!
但是錯了,在農耕文明時代,自給自足才是主流!
吃飯的糧食是不用花錢的,每年田地裡的產出還有一年四季山野間的捕獲就夠吃喝用了,需要花錢買糧食只佔所有口糧消費的很少一部分。
只有來客人或者節日裡才有可能去消費購買一些肉蛋禽菜!
穿衣服更是節省了,普通人都是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再三年!很多鄉間都保留著紡織土布的習俗。
真正能穿綾羅綢緞的,那都是做過官的大家族才會擺那個譜呢!
所以說晚清真正的社會財富,還是淤積在固定資產上,比如土地、房屋等等……至於說現金,那都是徹底商業化社會才看中的東西。
就別說什麼地方土財主了,哪怕朝廷一二品大員,你仔細的看他的資產組成,現金也絕對不會佔很高的比例!
恭親王有錢有權,這是人所共知的,但是讓他現在從家裡立刻掏出六十萬兩現銀出來,他也沒那個本事!
恭王府是無價之寶,但是沒法變賣!道光帝和咸豐皇帝賞賜的皇莊你可以隨意經營,那裡面的佃戶都是你的家奴,可是你也不能出售變成銀子!
王府內珍寶如山,哪怕一把筷子都是金鑲玉、象牙包銀的,用的茶碗都是北宋的!
可是這些寶貝你天天的享受,也是一次性投資,你也不能買了一把宋朝的茶壺,喝一次就砸了聽個響!
珍寶古玩這些東西,並不等同於消費品,錢沉積在裡面了,那就算是存了定期存摺一樣!
恭親王家產何止千萬,但是現金流你讓他拿五十萬都費勁,更別說六十五萬了!
就算如奕匡那樣喜愛做買賣的,偷著經銷北方工業特區的商品,一年流水也就幾百萬兩,錢也都是在貨物裡面滾來滾去的。
王爺都如此,更何況寶鋆、英桂、翁同龢、李鴻藻這樣的大臣了,他們家裡要是能拿出十萬現銀就算財主嘍!
而今天,同治帝居然做出了一個讓人瞠目的決定,六十五萬現銀不要了!
官場是有黑話的,同治帝說了把贓物交給那個衙門,最後這銀子的左右權肯定是交給那個衙門背後的主子手裡!
比方說這些銀子交到戶部,那麼主導的人自然是戶部尚書寶鋆了,如果他貪腐的話他會有很多辦法將這些抄沒的銀子,再分配下去。
江南的河工、兩淮的鹽道、運河的橋樑、京師的庫房……反正他能找到一萬個花錢的地方,將這六十五萬兩銀子花銷出去。
賬目一旦做出來,究竟有多少會流到他的口袋中,那就不得而知了!
這些銀子如果交給內務府呢?一樣也是這個套路,連興會做各種賬目,比如說皇上今天吃了三顆雞蛋,一共三百兩!
喝了二兩大紅袍,一共花銷一千兩!
有的是辦法將錢做到賬目裡,在賬目裡轉啊轉啊!最後肯定是要到一群人的腰包的!
今天載淳算是下狠心了,這錢我也不放在戶部也不放在內務府,我直接放你九門提督衙門裡面去!
直接給你奕譞和奕?怎麼樣?敢不敢要?
其實朝廷中的很多的衝突就跟做生意一樣,你開價我還價,你奕?死咬著我不放,那就得允許我討價還價!
鬼子六的盤算很精明,想接著這個案子,搶走同治帝的所有私房錢,然後再奪回失去的那幾個宮門的守衛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