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迷簽名,這也是洪濤提出來的一個特殊要求,他只參加了正式演出前的一次彩排,稍微和伴舞走了走場,大概熟悉熟悉就算完成了。因為他用伴奏帶演唱,除了熟悉熟悉舞臺之外,基本沒什麼需要排練的。而且他所有的演唱全是坐著唱,坐在一臺合成器後面,他說這樣他更放鬆,就算是他與譚晶的那首合唱,也是他坐著、譚晶站在旁邊,沒有伴舞、沒有炫目的燈光。
而且他還有的說,說這是歐美最流行的一種演出方式,叫做不插電!玩的就是藝術造詣,用不著那些花裡胡哨的效果。在這點上,寶麗金方面的舞臺設計和監督也說不過他,因為他說的確實也是那麼一回事兒,很多歐美樂隊和歌手,確實在玩這種表演形式,不插就不插吧。
其實這是洪濤偷懶的藉口,他已經過了剛開始的興頭,不願意再在這方面去學習什麼,更不願意因為幾場演唱會,就讓別人指使得團團轉。不插電只是他用來搪塞別人的說辭,那玩意原本的意思是不借用一切擴音、調音裝置,不使用電子樂器,完全返璞歸真,和他這個假唱完全不是一個概念,他就算再練上十年,也達不到不插電的程度。
但是大家都忙著,就他一個人閒著也沒意思啊,於是他就想出這麼一個主意,你們忙著安排舞臺,我去外面給演唱會造勢,你說一個歌星專程跑到門口,抽出寶貴時間來給大家簽名,這聽著就那麼感人啊!他還給他這種在專業人士眼中胡鬧的行為又起了一個好聽的名詞,叫和歌迷互動。
對於他這種光腳不怕穿鞋的賴皮行為,寶麗金公司也沒轍,你不答應,他就撂挑子,要不你就和他撕破臉打官司、要不你就得由著他幹這些不太要命的勾當,最終寶麗金還是妥協了。一是人家一雙好鞋不願意去踩這攤臭狗屎,二是他說得也不是沒道理,也不全算是胡鬧,姑且就試試吧。
如果效果好,那回返香港之後,他不是還有一場合同規定的演唱會呢嘛?還可以繼續這樣幹。如果效果不好,對不起,到了香港就不是你的地盤了,到時候還得是人家說了算。
洪濤才不管到了香港該怎麼辦呢,他正拿著一把油筆,龍飛鳳舞的在他和譚晶的雙人海報上簽名玩呢。這是幾天前那二爺一個書畫界的朋友,無意中聊起他的簽名太次,結果閒著沒事兒,給他設計的一種特殊簽名。等於是把他的名字變成了一個圖章的模樣,而且是一筆連下來的,稍微練習練習,就能寫得很好,不存在什麼蜘蛛爬字型了。
得到這個簽名之後,洪濤最後一點節操也掉光了,他再也不用看著歌迷拿到他簽名之後的那種想說又不好意思說的表情了,這種感覺比較爽。所以他不怕苦、不怕累,一張一張的畫著他的名字,時不時看到漂亮姑娘再主動摟著人家照個相啥的,比在後臺聽那些舞臺監督什麼的講重點要好玩多了。
要不是林笛提醒他,他恐怕連幾點開唱都忘了,還在這裡過癮呢。那些歌迷也是腦袋進水了,你說你花了一個月工資買了一張票,不進去等著演唱會開始,都聚在這裡看他一個禿小子耍什麼寶呢。等他帶頭往體育館裡跑的時候,後面還跟著上千人一起往裡跑,這個場面讓那些電視臺的攝像都樂出聲來了,人家拍攝了那麼多大場面,也沒見過一個這麼二的人,簡直就是活寶了。
你還別說,經過洪濤這麼一折騰,演唱會的現場氣氛反倒更熱烈了,大家一方面是來聽歌的,更多的就是來湊個熱鬧。要是光聽歌,那還不如自己在家裡聽錄音帶呢,那不比現場更清楚,還能翻過來掉過去的聽。既然是來看熱鬧的,那當然是熱鬧越大越好,洪濤這種行為恰好滿足了這些觀眾的心理,看熱鬧的都不怕事兒大啊!(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