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此完結,畢竟慕詩芸撞死了人,不過,受害者家屬撤銷了控訴,剩下的事情就是靠關係和足夠的金錢便可以解決了。
在這方便慕裡不會有任何的問題,在得知王光榮的家人撤銷了對女兒的控訴後,他便開始動員所有可以動員的關係,暗中給所有相關的人送了紅包,在慕詩芸住院的兩天時間裡,打通了所有的關係網,最終,將慕詩芸原本的‘故意’殺人罪改成了‘過失殺人罪’,罪刑一下減少了許多。
之後,慕裡又找了法院的人,並且還找了人假扮成案發現場的目擊者,為慕詩芸的事故作出了假的證供,本來‘過失殺人罪’情節較輕的,都要處年以下有期徒刑,可是在慕裡的‘權力’作用下,就連這年的罪刑都被消去了,最終,慕詩芸所付出的只是賠償受害者家屬七十萬天元幣的代價。
七十萬對於慕裡來說只是九牛一毛,用七十萬天元幣來換一條人命並且換回了慕詩芸的自由,這樣的代價顯然非常划算。
兩天後,慕詩芸出院時她的案件已經完結,在這期間她甚至都不用去法庭和警局,而慕裡也都時常陪在病床邊,所有的事情都是唐東和江華強去辦的,慕裡頂多就是打幾個電話而已,由此可見‘天聯社’勢力的龐大。
慕詩芸案件完結,出院後的她身體還需要調養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