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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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決策小組

騰訊剛創辦的時候是5人決策小組,相應的組織結構是分4塊,除馬化騰外,其他4位創始人每人單獨管一塊,張志東管研發,研發分客戶端和伺服器;曾李青管市場和運營,主要和電信運營商合作,也出外找一些單子;陳一丹管行政,負責招人和內部審計;許晨曄管對外的一些職能部門,比如資訊部、對外公關部都屬於他的管理範疇,最開始的網站部也在他的管轄範圍內。本書作者之一的張宇宙當年曾為QQ域名的事情采訪騰訊,馬化騰在簡單回答幾句後就把採訪推給了許晨曄。

和這個組織結構對應的決策體系也很有趣。最開始的時候,負責行政、財務的陳一丹和負責營收的曾李青在組織結構裡很容易針鋒相對,因此兩個人經常會發生一些爭端,當然這些爭端對事不對人。這個時候,張志東往往會第三個發表意見。張志東技術出身,在反對他的人看來多少有些偏執,但有一點值得肯定的是,張志東認理,當然這個理是他認為的理。也就是說,當曾李青和陳一丹爭論的時候,張志東會根據他的認知進行“站隊”。至於許晨曄,他是一個“好好先生”,他在整個決策體系裡是個平衡,很多時候他是站在多數派的那一邊或者棄權先觀望。最後發表意見的總是馬化騰,他負責整個團隊的臨門一腳,或者是他在2∶2的時候出來一票定乾坤(這種情況不多),而更多是許晨曄棄權變成在2∶1的時候,自己這一票下去變成3∶1,同樣是一票定乾坤。

今天看來,馬化騰最開始採取5人共同創業,而不是三人創業是多麼的明智和正確。如果只是馬化騰和張志東、曾李青三人的話,那麼在遇到分歧的時候,很容易一拍而散,特別是在馬化騰、張志東、曾李青這三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個性的前提下。

隨著業務的做大,2001年後騰訊做了第二次組織結構調整,變成R線和M線並舉,其他職能部門形成支援體系的結構。R線是研發線,由張志東統帥;M線是市場線,由曾李青帶隊。這個調整凸顯了曾李青和張志東的強項和地位,同時在這兩個人之間形成相互的制衡。

但這個劃分所得到的制衡是短暫的。所存在的問題是,哪些屬於研發範疇,哪些屬於市場範疇,多少還是有些劃分不清。因為很多產品並不是一開發出來就能賺錢的,如何平衡新產品的短期營收和長期回報之間的矛盾,本身就是個難題。

但有一類專案是最容易得到支援的,那就是基於QQ的會員業務的增值專案,其實簡訊也可以算,但最典型的還是QQ秀(關於這個專案上馬前後的故事參見本書的第八章)。這個專案對張志東和曾李青都是有觸動和關聯的,這也是為什麼這個專案第一輪被馬化騰槍斃掉還能透過的原因所在,因為還有另外兩位老大在支援。

2006年後,伴隨著薪酬體系的調整,騰訊內部又作了一次大的組織結構調整,變成“四橫四縱”的格局。“四橫”是4個支援體系,一個是運營維護支援體系,一個是創新研發體系,一個是行政職能部門體系,另一個是員工成長體系。“四縱”是4個產生正現金流,而且和資本市場息息相關的業務單元,分別為:移動網際網路、網際網路增值業務、網路廣告和互動娛樂。

4個支援體系中,運維和創新研發都屬於聯席CTO熊明華的管轄範圍,行政職能和員工成長體系則屬於陳一丹的管轄範圍。4個業務單元則由提拔上來的業務幹部以執行副總裁的身份來管,分別是吳宵光掌管網際網路增值業務、劉成敏掌管移動網際網路業務、任宇昕掌管互動娛樂業務、劉勝義掌管網路廣告業務。

其中,劉勝義來自著名的4A廣告公司陽獅,是馬來西亞人。在劉勝義到來之前,騰訊網路廣告業務的負責人也姓劉,叫劉朝陽,他在2008年底因騰訊的廣告業務員走私單事件而淡出。

伴隨著新的組織結構的調整,曾李青和許晨曄的許可權開始變得模糊,之後曾李青逍遙地改做顧問,如今去做投資生意了;許晨曄也多次提出要到澳洲養老。新的業務體系中,陳一丹的許可權得到放大,張志東也得到更多對業務的主導權,特別是對產品端的推動。

2006年之後騰訊新的組織結構中,劉熾平的許可權也大了許多。他在2007年3月被任命為執行董事,張志東也為執行董事。

劉熾平和張志東之間的分工是:劉熾平主抓網路廣告業務單元,同時管互動娛樂業務單元;張志東主抓網際網路增值業務單元,同時管移動網際網路業務單元。相對來說,劉熾平傾向偏成熟的、和騰訊即時通訊平臺(QQ)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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