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詔書,下令各級官員、軍隊對藏僧“皆不準欺凌,不準攤派兵役、賦稅和勞役”。密宗的殿舍,金牌使者也不能佔宿,更不準向喇嘛廟“索取飲食和烏拉差役”,並且詳細列明密宗寺廟不能佔用的財產名目。
至於施捨賞賜方面,元朝皇帝對密宗僧人的濫賞,數目之巨,駭人心目。僅忽必烈對八思巴一人的賞賜,就令當時的漢人大臣感慨:“國家財賦,半入西蕃。”而且,元朝基本上每位皇帝即位前,都要接受形式繁瑣的藏傳佛教儀式,“先受佛戒,方正大寶。”由此,元朝皇帝對藏僧賜物賜田,不計其數。舉例來講,據“虞集大護國仁王寺恆方碑”記載,這一處寺廟,就在大都城外擁有水地近三萬頃,陸地三萬五千傾,並佔有山林湖泊魚蕩竹場等二十九處;泰定帝時,大天源延寺在吉安、平江二地就有一千多畝田為“永業”;元文宗時代,川地的大承天護聖寺,一次就獲賜十六萬九千多頃土地為“永業”。與之相較,雲南一地,建孔子廟為學校,元廷僅拔地五頃。沒過幾年,這五頃地仍為當地的大德寺所侵奪。
由於地位尊崇,有地可圖,藏僧來內地也絡繹不絕。元朝大德年間,藏地每年平均有千名僧人來內地,其中除一些奉召為帝王宗室做佛事外,不少人是來中原和江南販運貨物求財的。他們往返的鉅額費用不僅元政府要“報銷”,連交通工具都是元朝政府全程提供。由於販運貨物數目巨大,每年都累死驛馬無數。為此,元朝的漢臣痛心疾首地講:“佛以清淨為本,而僧徒(包括內地的漢僧)貪慕貨利,一事所需,金帛無算。生民脂膏,縱其所欲。(此輩)又復畜養妻子,行不修法,適足以褻慢天神。比來佛事愈煩,累朝享國不永。”特別可惡的是,不少藏僧身佩金虎圓符,“絡繹道路,騶騎數百,驛舍至不能容。”氣焰囂張之外,還常常霸佔民房,逼淫婦女,沒有一點佛家子弟氣象。
可笑的是,元朝統治者,不僅帝王宗室男子受戒,妃主及貴臣妻妾,也常常延詔帝師入家中“受戒”。“其夫自外歸,聞娘子受戒,則閉戶不入。”如此,“受戒”竟成為貴族婦女與番僧淫亂的絕佳藉口,蒙古王公往往戴大綠帽也不悟。八思巴見忽必烈壁畫
元朝帝王的“精神生活”:佞佛濫施(3)
“妃王寡居者,間數日,則親自赴堂受戒,往往恣其淫佚,名曰‘大布施’,又曰‘以身佈施’”(《草木子》)。這些大和尚平日酒肉不離口,營養豐富,吃嘛嘛香,身體特棒,自然踴躍興奮地“為淫民服務”,滿足那些寡居久曠的貴族婦女欲求。由此,他們又會得到更多的物質回報。“為其徒者,怙勢恣睢,日新月盛,氣焰薰灼,延於四方,為害不可勝言。”最囂張時,不僅藏僧敢從監獄搶人,連宗王王妃也敢因爭道而拉之下馬,痛打惡罵,膽大包天。“事聞,詔釋不問”。元文宗時,還頒旨令:“凡民毆西僧者,截其手;詈(罵)之者,斷其舌”,對藏僧迴護至極。
番僧中最惡者,當屬楊璉真加。忽必烈時代,此人被任命為“江南釋教總統”。這位楊璉真加“怙恩橫肆,勢焰爍人,窮驕極淫,不可具狀”。他最大的“功勞”,是在元世祖默許下,發掘南宋諸帝陵寢。窮刨深掘後,楊璉真加盜盡南宋陵墓內的珍寶,然後把諸帝屍骨混在一起,又雜置牛馬枯骨埋於地下,上築一塔,名曰鎮南塔。而且,密宗習俗,“得帝王骷髏,可以厭勝致富”,所以,南宋諸帝的頭蓋骨,均被楊“總統”挖出鑲金嵌銀當成潔器和酒器。特別是宋理宗屍體,由於傳說中他嘴裡有大粒夜明珠,被楊璉真加派人倒懸於樹上,瀝乾水銀後,遍剖胸腔頭部,探找那隻大珠子。除南宋諸帝陵外,楊“總統”連南宋舊臣的墳墓也不放過,共掘墳一百一十一處,徹頭徹尾一個“掘墳賊”。杭州任上,楊璉真加“受人獻美女寶物無算,且攘奪盜取財物,計金一千七百兩、銀六千八百兩、玉帶九、玉器大小百十有一、雜寶貝五十有二、大珠五十兩、鈔一十一萬六千二百錠、田二萬三千畝,私庇平民不輸公賦者二萬三千戶(賦稅直接交他)……”這些“罪狀”,只是他貪瀆的很小一部分,“他所藏匿未露者不論也”。對此,元廷的處理也只是“籍其妻孥田畝”,抄家了事,沒過多久就把楊璉真加放了。現在,杭州靈隱寺內那些山上不倫不類的石佛像,皆是當年楊“總統”的傑作。
對於宗教,忽必烈其實也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實用主義者,只要對他“有用”。信奉什麼都可以,前提是必須為蒙古統治服務。看似開明的宗教政策,實則蘊含勃勃殺機。舉例講,忽必烈對###教大力扶持,但當有基督徒告訴他《可蘭經》中有“盡殺一切多神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