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1 / 4)

哥華如同在鄉村裡一樣寂寞和鬱悶,但是孩子是接近自然的,所以這個充滿鄉村自然氣息的城市是孩子喜歡的。

事實上,我剛來溫哥華的那段日子,也曾經受不了這裡過分清新的空氣,這清新得沒有異味的環境,竟然令我窒息,好像與塵世隔絕了,覺得自己突然被蒸發了。記得初來時有一個晚上,我拼命地回想上海的氣味,那飯店裡美酒佳餚混合著的香菸味,那馬路上生煎小籠包混合在都市汽油和塵土裡的油香味,那黃梅天捂出來的黴味,那夜晚黃浦江畔的腥臭,那擁擠人群裡的汗酸……於是我在黑暗中貼近已經熟睡的他,用力地嗅他身上的體味,在他的汗味與體味中感覺一種真實,感覺自己的存在。

第二天,他帶我去了唐人街。我剛從車子裡鑽出來,就聞到熟悉的鹹魚味、爛菜皮味,好像整個唐人街都是這樣的氣味。這令我就像一個不會游泳卻被丟進大海的人,踩到了淺水區的地面,有種說不出的歡喜和安慰。坐在唐人街一間中餐館,不用問就可以自己循著氣味找到衛生間。我怎麼會喜歡有氣味的衛生間呢?當然不是,在任何地方都不會。可是,我得承認,有些氣味雖然是不喜歡的,卻是潛意識裡擺脫不了的。我們有時在自己討厭的氣味裡卻可以找到某種滿足和安心。

之後的一夜,我做了個奇怪的夢:我的鞋子丟在菲沙河萬年冰河帶來的沉積物上面,我光著腳丫不知怎麼就走到一個巨大的草垛旁坐下。望著薄霧籠罩中無邊的田野,滿鼻子是幹牛糞和麥秸稈的氣味,那是純粹的田野氣息,那幹牛糞的味道是很厚道的香氣。突然聽到母親問:這是哪裡?我說是加拿大。夢裡不露面的母親又問:這到底是哪裡?我說,溫哥華!

從上海到溫哥華的氣味(5)

母親說是無錫老家,我就驚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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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多看你一眼(1)

一直不會忘記剛剛來加拿大的時候,有一次坐在先生的駕座旁,突然心裡一陣難過,鼻子酸酸的,眼淚立刻就堆滿了眼眶。先生起初毫不察覺,還一個勁地給我介紹這個那個的。記得那天他不知怎麼突然問我,你的包帶好了嗎?這一問,我立刻就難受了。

對了,我出門總是喜歡帶包的,不管用得著用不著,習慣。不帶包出門,兩隻手盪來盪去的,像個無業遊民。想起以前在國內的時候,包裡除了錢包和女人的私性物品,其他一定少不了的就是筆記本、袖珍採訪機,有時還有照相機,還必須有說明身份的一張證件。這些玩意兒是一種職業的標誌,這職業多少是有那麼點兒讓大眾矚目和羨慕的,至少在本人開始從事那個職業的時候。包裡還有一樣少不了的就是手機,手機之前是拷機;不管是什麼機,時不時的叫起來,就顯得主人的繁忙,顯得主人的重要。我還在上海的時候,有一天我先生的一位朋友到我家,看到電腦、印表機、傳真機、兩部電話機在書房一字排開,一會兒桌上電話響,一會兒包裡的手機叫,一會兒傳真機“滴”的一聲嗡嗡地吐出來幾張紙,那朋友好像一下子對我有點刮目相看了。後來跟我先生說你討的老婆還有點花頭呢。上海人說你有“花頭”,你在人家眼裡就有點價值了,也就要被多看一眼了;反之“沒花頭”,就等於說你啥也不是,當然也就沒人多看你一眼。

被先生問及帶包,心好像被什麼戳了一下。那天包是帶了的,可是我忽然覺得我帶個包是很荒誕的,除了女人的那些玩意再也沒別的什麼了。錢包也是不需要的,那時我連加幣都認不清。所有的購物都是先生陪同和買單,我的錢包只是個虛設。筆記本和採訪機更成為歷史了,我已經失去了可以採訪別人的身份了。我偷眼看看身邊握著方向盤的這個男人,現在,除了他叫我“宇秀”,還有誰知道這個名字呢?去公務機構辦事需要簽字也都是籤的拼音字母。至於手機也沒必要了。儘管先生說陪我去挑一部我喜歡的手機,可是我打給誰呀?也沒人會打給我,要手機幹嗎?我忽然有一種生命難以承受之輕的痛苦,眼淚頃刻模糊了雙眼……

先生髮現問我怎麼了,我說迷眼了,揉揉就好了。轉身,把眼淚揩去。

因為我是嫁過來的,他儘量想讓我對這個陌生的地方感覺好些,而且他很自信我是喜歡這個寧靜的地方的。所以我不想讓他察覺我的失落。如果我是遊客的話,我想我一定會睜大眼睛興奮地看待一切。但我是移民。移民就意味著告別過去的一切,到一個完全陌生的國度,一切從零開始,甚至從學說話開始。雖然那時我尚未聽過“移民是一條不歸路”之類的說法,不過感覺似乎已在理論之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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