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2 / 4)

小說:生命之痛 作者:天淨沙

那個護工沒有幫你打這個電話會怎麼樣?

葉正生:那也沒辦法。只有花錢才可以出來。我知道他們不會放我,那個護工說,你這個錢不用完,他不會放你出去。 最後各自的結論

戴院長:我如果連最起碼的精神病症狀都診斷不了,那我不配做醫生,也不配做人。

葉正生:我就是沒病啊,我是受冤枉被送到精神病院的。1月7日清晨,接到求救電話後,葉正生的親屬非常吃驚。他們原以為葉正生和老婆鬧矛盾後又出去打工了。親屬商量後,決定派葉正生的叔叔袁為善父子到貴溪解救他。袁為善是一名老中醫,他的兒子袁長春是江西東風製藥廠的職工。袁氏父子立刻啟程趕往貴溪,然後找了兩名當地朋友一同前往精神病院。下午1時30分,一行4人到達貴溪市精神病醫院後,醫院拒絕放人,說葉正生是警方送來的病人,應該由警方出面才能放。袁為善在和醫院僵持的過程中,也被指責是精神病患者,於是報警求助。在公安局沒有出警的情況下,一行4人又從郊外步行到城區,然後打的到貴溪市公安局巡邏大隊。隨後,副大隊長譚洪堂開著警車趕到精神病院。經過民警交涉,院方為葉正生辦理了出院手續。袁為善:一共開了5道門我才進到醫院。上了二樓後沒見到人,有人說他在洗澡,我就到洗澡間,他沒在。我喊他名字,他答應後我順著聲音找到房間,在房間外面聽見有個女醫生正對他放話,意思讓他在家屬面前不要亂說話。見到他以後,我問他怎麼這麼多天都不打個電話?他說出不去,給鎖起來了。說進來的時候就打針給打昏了,4個人把他抬上樓,還拿走了1萬多塊錢,在醫院不吃藥就挨耳光。

子墨:你當時看到的葉正生和之前印象中的葉正生有什麼不一樣嗎?

袁為善:沒什麼不一樣。什麼捱打啊,飯裡拌藥啊,他都告訴我了。思維清楚得很,與正常人完全一樣。我可以擔保他不是精神病。他這個人脾氣比較急躁,說話比較粗暴,這個是有的,沒有文化的人是這樣。結賬時,醫院共計收取醫療費用元,其中床位費430元、護理費430元、心理治療費430元等,還有一些其他費用549元,同時退還了剩餘的元。家屬對葉正生在精神病醫院被關了42天而沒有得到通知感到很氣憤,他們認為一定是醫院要弄葉正生的錢才會這樣做。戴院長否認了這種說法,他表示即使病人沒有一分錢他們也要進行積極的治療。子墨:賬是怎麼結的?

袁為善:醫藥費、護理費3000多塊錢,剩下6000多塊錢讓我打一張收條。賬上什麼都清楚,藥價過高,比如頭孢噻呋鈉,一般元一支,他這兒一支是元,高得不得了。我出示醫師證給他,他臉色就不對了,沒有算那麼高,本來絕對不止這麼多的。為什麼講醫院是要弄錢呢?因為他們把1萬多塊錢搶下來以後,就把9600元作為治療費,500多元作為零用費。為什麼要把9000多元用作醫藥費呢?難道不可以少一點嗎?而且即使是精神病人,也沒有儀器做檢查,就僅憑他講。我問他,你怎麼知道葉正生是精神病呢?他說,我講他是精神病他就是精神病,我講他不是精神病他就不是精神病。我說你用儀器做什麼檢查了嗎?他說到目前為止國家還沒有哪種儀器能檢查出來,不需要做什麼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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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日精神病(4)

子墨:假如當時他身上沒有1萬元現金,您還會給他治療嗎?

戴院長:曾記者你問得很好。在我的醫院裡,每年至少要收治15個沒錢的病人,都是110民警在外面看到這些病人送來的。哪怕是夜裡12點送來(我都會收),不相信可以看記錄。從精神病院出來以後,葉正生回到了自己的家中,對於自己40多天的離奇遭遇,他至今還沒有緩過神來。但他為了爭取自己的權益,在親戚朋友的幫助下決定要討一個說法。2007年1月11日,葉正生在江西景德鎮昌南精神病學司法鑑定所對自己是否患有精神病進行了司法鑑定。結果是:他是正常人。子墨:你認為這個結果代表什麼?

葉正生:代表我是正常的,我本來就是正常人嘛。

袁為善:我們村的公社也出了證明,他從小到大沒有精神病史。

子墨:但是這份司法鑑定沒有辦法判斷事發的時候他是不是處於精神病狀態。

袁為善:我估計還要做個精神病鑑定。葉正生居住的下窯村是一個並不富裕的小村莊,村裡的青壯年基本都在外面打工。葉家說,葉正生是全家人的主心骨。村民說,葉正生平時沒有任何不正常的行為。子墨:他在精神方面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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