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幸福。但結婚後,她看到丈夫仍分心於婆婆身上時,難免就會產生嫉妒之心。兒媳從心裡會認為婆婆不懂情理,不明事理,因為兒子已經成家獨立了,婆婆還拴著兒子,霸佔著兒子不放手。
其次是婆媳之間的“戒備”心理。因為有了前面對這個男人愛的“佔有慾”心理,所以婆媳二人相處的時候,感情就開始微妙起來,因為自己是愛這個男人的,所以也會希望自己和對方對這個男人好,因此也就出現了婆婆為了兒子而善待兒媳,兒媳為使丈夫高興而孝敬婆婆,而與此同時呢,婆婆的思想深處又怕兒媳對兒子太好,兒子會忽略了自己;兒媳潛意識裡呢,也擔心婆婆對丈夫太好了,丈夫依舊會依賴母親而冷落了自己。由於這種戒備和掙扎的心理存在,就會在婆媳之間產生一種像霧像雨又像風的情緒滋生,常常看不見、摸不著,於是,彼此間產生了那麼一絲淡漠、一絲防備、一絲間隙,甚或還有一絲難以言說的嫉妒、一絲無法解釋的微妙,這些複雜的情緒也就往往成為激化婆媳矛盾的潛在的“催化劑”。
因此,婆媳之間也就都會認為自己的愛才應該是這個男人一生的精神寄託,在爭奪這個男人的精神領地的過程中,也就出現了婆媳之間戰爭的你來我往。因此不僅要保住在這個男人心中的精神地盤,而且還要不斷地擴大陣地。對於兒媳而言,丈夫和婆婆之間的紐帶關係越是牢固,兒媳越是強烈地渴望切斷它,讓丈夫事事唯自己是聽,與自己結成牢固不可破的聯盟,以便丈夫的心思只集中在自己一個人身上;而對於婆婆而言,如果兒子跟兒媳甜蜜恩愛,勢必會轉移一些孝敬自己的注意力,自己就會越來越孤單,爭奪兒子的願望就會越來越強烈,如何讓兒子像原先那樣愛護自己的母親,也就成了婆婆的生活目標。就這樣,婆媳之間爭奪中間這個男人的精神領地的戰火就熊熊燃燒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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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上的不明確(1)
1 兒媳不滿:丈夫的收入我有絕對的支配權
俗話說,十對婆媳中就有九對不和。為什麼婆婆與兒媳同為女性,同為一個家庭的同一角色就不能好好相處呢?縱觀古今,在婆媳相處的歷史中,常常不是婆婆欺負兒媳,就是兒媳虐待婆婆。社會發展到21世紀,雖然婆婆與兒媳之間的關係已經沒有那樣激烈,但婆媳關係仍然是所有親情中最複雜最敏感的關係。
今天,古代婆婆對兒媳統治作為封建的禮教被推翻了,但是隨之而來的卻是翻身做主的兒媳用同樣的方式對婆婆進行壓迫。而這種愈演愈烈的婆媳之間的矛盾,用經濟學來分析,根本的問題是經濟問題,即兒媳與婆婆之間對家庭管理權、經營權的爭奪,因為經濟權力的支配直接決定著在家庭中的權力地位。
從經濟學角度來分析,家庭作為一個獨立的經濟組織,也具有生產、消費、分配的功能,家庭成員間是以血緣為紐帶連線的,它的內部管理結構是金字塔形的。在家庭這個社會中,女性是主要的管理者與經營者,按照長幼排序,婆婆自然擁有絕對的權力。然而,婆婆與兒媳是家庭中沒有直接利益關係的人,這就決定了她們之間缺乏一般親情關係中的寬容與理解,也難有一般親情關係中的關愛與幫助,與家庭其他成員間的關係相比,她們之間最難協調的是斤斤計較。一般家庭成員中即使出現矛盾,解決起來也因親情而具有一定的彈性,往往復雜問題簡單化,而婆媳之間因為缺乏彈性,就有簡單問題複雜化的傾向。
因此對於兒媳而言,以一個新來的人的身份進入婆家,面對的是新的家庭成員和家庭環境,進入這個家庭中需要跟丈夫以外的人相處,特別是婆婆……這個家庭中的管理者來進行協調和溝通。而兒媳的身份,也就決定了自己是家庭管理者的新代替者,也就是丈夫經濟支配權。關於丈夫的經濟支配權,一般情況下,在兒媳未進入婆家之前,兒子的收入大都由母親來掌管,並且兒子掙的錢給母親花也是天經地義,但兒媳進門之後,兒媳就希望丈夫的經濟收入由自己……這個家庭的新主人來支配和管理。這就勢必跟婆婆形成了主人身份的更替,因為經濟收入的支配權決定著這個家庭成員的地位,掌握和支配家庭中這個男人的經濟收入的人必定是這個家庭的主人。
因此,很多兒媳就會跟婆婆爭奪經濟收入的支配權,用通俗的話講,就是誰當家的問題。媳婦嫁給丈夫後,認為跟丈夫就是一家人,也是這個家的女主人,從法律上來講夫妻成為一個經濟共同體,媳婦也就理所當然地認為該由自己來支配丈夫的經濟收入,新家庭由自己來當家做主。這樣的思想勢必衝擊到一直以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