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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共和國為什麼沒有在這個關鍵時刻支援內賈德呢?
原因並不複雜,只是歐洲的新聞媒體不肯接受。以當時的情況來看,共和國當局有三點理由不插手伊朗內政。
一是共和國在伊朗的投資並不大,雖然共和國並沒有形成真正意義上的民主政治,但是經過王元慶的努力,共和國的政治結構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特別是在民營經濟完全取代了國營經濟之後,民族企業家、民營資本家、民間金融家獲得了巨大的影響力,開始左右共和國的對外政策。嚴格說來,中東戰爭與共和國的利益集團有很大關係。別的不說,在戰爭組織策劃階段,三堅集團董事長藺慕勳就出了很多力。問題是,在整個中東地區,伊朗一直不是共和國資本家的主要投資目的地。中東戰爭爆發前,共和國在中東12國(伊朗、阿曼、葉門、阿聯酋、卡達、巴林、沙特、科威特、伊拉克、敘利亞、黎巴嫩與以色列)的投資中,伊朗所佔的份額不到7%,連平均水平都沒達到。更重要的是,共和國資本家在伊朗的投資均得到了實物擔保、或者共和國政府的擔保,另外不管伊朗政權怎麼變,只要沒有投入美國懷抱,就不可能拿投資來要挾共和國。也就是說,在對待伊朗的政策上,就算共和國的部分利益集團有利益訴求,也不會強烈到對共和國對外決策產生影響,也就不大可能讓共和國當局由此重視伊朗。
二是伊朗的基本政策與共和國的中東政策背道而馳。不管伊朗會不會成為了一個世俗的伊斯蘭國家,只要伊朗當局的終極目標沒有變化,即伊朗的發展目的就是為了成為中東的地區性強國,那麼共和國的中東政策就不會偏向伊朗,甚至得在必要的時候排斥伊朗。要知道,在絕大部分阿拉伯國家、特別是那些與美國關係的阿拉伯國家,比如沙特、科威特與阿聯酋看來,伊朗是遠遠超過了以色列的現實威脅。也就是說,如果共和國在中東政策上傾向於支援伊朗,等於疏遠了這些阿拉伯國家,也就不可能透過阿拉伯世界來改變中東格局,最終控制中東地區。雖然來自以色列的威脅還沒有消除,但是幾個主要阿拉伯國家與伊朗的矛盾已經顯現了出來。比如在土耳其戰爭經費的分配問題上,伊朗始終主張應該與伊拉克承擔相同的份額,而不是按照兩國的貢獻來承擔責任,結果不但讓伊拉克當局非常惱火,還讓絕大部分伊拉克人把伊朗當成了不可靠的鄰居。
三是伊朗複雜的政治局勢讓共和國當局望而卻步。雖然在很多人看來,共和國是最有可能控制伊朗的國家,一些西方新聞媒體甚至認為,只要共和國當局願意,就能利用軍情局掌握的絕密資料讓伊朗俯首稱臣。不可否認,軍情局確實掌握了很多非常有價值的資訊,不然中東戰爭期間,伊朗軍隊也不會盡些竭力的配合共和國軍隊,但是落實到實際問題上,除非共和國打算顛覆伊朗政權,成立一個新政權,不然共和國當局沒有任何理由用陰謀手段來控制伊朗。事實上,除了對付一些小國之外,在對付伊朗這樣的中等國家時,別說共和國不會鋌而走險,美國也不可能用陰謀手段來達到目的。原因非常簡單,推翻伊朗政府算不了什麼,可是要征服數千萬伊朗民眾,那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要知道,21世紀初,美國就在人口僅為伊朗三分之一的伊拉克栽了大跟頭。如此一來,在是否插手伊朗內政的問題上,共和國當局肯定會再三思量,而不是積極採取行動。換句話說,只要伊朗沒有對共和國的核心利益構成威脅,或者說沒有重要到一定要完全聽從共和國的指揮,那麼共和國就沒有必要干預伊朗內政。
由此可見,其中任何一條理由都足以讓共和國當局置身事外。
事實上,這些都是大道理,而不是可以擺上檯面的理由。
在2042年11月,也就是內賈德險遭刺殺前大約1個月,共和國當局在“戰爭經費”與“庫爾德人安置辦法”上率先向伊朗發難,為後面不介入伊朗內部鬥爭做了鋪墊,並且最終成為了共和國疏遠伊朗的重要理由。
“戰爭經費”與“庫爾德人安置辦法”既是兩個現實問題,又是兩個關鍵問題。
2041年底,共和國當局就公佈了2041年8月3日第一次宣車停火之前的戰爭開支,總費用超過了50萬億元,其中按照國際慣例、需要與盟國分攤的戰爭費用為17萬億。次年年初,共和國當局就以外交照會的方式,向伊朗、伊拉克與敘利亞提供了“戰爭經費分攤辦法意向書”,並且在2042年2月初在共和國首都舉行了第一次四國外長、財長與防長(國防部長)聯合會議,商討戰爭經費的分攤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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