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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美國陸軍在伊拉克戰爭期間為所有士兵提供了單兵防護裝具之後,加強單兵防護能力成為了各個陸軍強國的共同追求目標。南海戰爭之後,共和國陸軍也開始為基層官兵配發防彈背心等筒單防護裝具,並且在半島戰爭爆發前全面落實。可以說,現代戰爭的傷亡率不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十分之一,單兵防護裝具全面普及功不可沒。隨著武器效能提升,士兵對防護裝具的要求也越來越高。比如在21世紀初還比較流行的凱夫拉防彈背心,到20年代末就連自衛武器的小口徑槍彈都防不了。如果不是高強度合金在30年代開始普及,恐怕單兵防護裝具將向“重型化”方向發展。問題是,即便到了40年代末,高強度合金的成本仍然居高不下,所以單兵防護裝的成本佔了單兵作戰系統的30%,超過了戰鬥武器與單兵計算機,為最昂貴的子系統。如此一來,為了控制系統成本,其他方面就得能省就省,能減就減。
最倒黴的就是行走系統,也就是“外骨骼動力行走機構”。早在半島戰爭前,共和國陸軍就為特種部隊與偵察部隊配備了類似的裝置,並且在攻打濟州島的時候派上了用場。問題是,“外骨骼系統”並沒在軍隊中全面普及,一個非常關鍵的因素就是造價昂貴。中東戰爭前,共和國陸軍為偵察部隊緊急訂購了一批“外骨骼系統”,單價高達2400萬元,即便批次生產能夠把價格降低大約60%,單價也在1000萬元左右,即便裝備10個戰鬥單位戰鬥旅的大約6萬名官兵,也需要花費6000億元。即便到了2049年,共和國陸軍也不可能拿這麼多錢來採購一種效能單一的裝備。正是如此,雖然陸軍明確要求未來單兵作戰系統中必須擁有行走系統,但是沒有明確要全額採購,而是根據需求採購。也就是說,行走系統將作為單兵作戰系統的功能強化模組,只裝備少數部隊。削減行走系統不僅降低了系統成本,還使另外一個重要系統間接受益,這就是能源系統。
雖然從嚴格的意義上講,電磁槍與電磁炮都不屬於能量武器範疇,只是用洛倫茲力代替了化學反應,同樣得依靠宏觀尺度上的彈丸、以及彈丸所具備的動能來摧毀目標,但是電磁武器是完全依靠電能,所以被認為是能量武器的一種。正是如此,單兵作戰系統中,能源系統最為關鍵。最初的時候,理論計算表明16級複合蓄電池就夠了。實際上,受螺旋加速器影響,至少需要20級複合蓄電池。因為20級複合蓄電池的量產工作最快也只能在2050年之後開始,所以陸軍才將單兵作戰系統的裝備時間推遲到了2050年之後。問題是,即便能夠量產,20級複合蓄電池的價格都將異常昂貴。在北方重工的報價單中,第一批供實驗的單兵作戰系統中,含2千克20級複合蓄電池的能源系統的單價高達50萬元,佔整套系統成本的26%,僅次於防護系統。由此可見,如果不是削減了行走系統,單兵作戰行動的總成本將超過陸軍規定的200萬上限。事實上,正是沒有了行走系統,能源系統裡的複合蓄電池用量才由最初的1。5千克提高到了2千克。
不得不承認,沒有行走系統,讓“影子戰士”不再那麼完美。
雖然在實戰應用中,幾乎沒有任何一名士兵喜歡笨重的行走系統。用一些在戰場上使用過行走系統計程車兵的話來說,與其靠兩各金屬腿,還不如乘坐有4個輪子的越野車。這正好反映出了行走系統的尷尬處境。
在戰術行動中,行走系統因為過於笨重,很難起到真正的作用,因此士兵在作戰的時候,都會放下行走系統。而在長途行軍中,行走系統的效能比不上任何一種軍用車輛,甚至不如民用車輛。也就是說,只有在執行需要負重、而且前往車輛到達不了的地方,甚至連垂直起降運輸機都到不了的地方,才有必要動用行走系統。因為這樣的作戰環境非常少,所以行走系統也就沒有那麼重要了。
有人會認為,為行走系統裝上裝甲,就能提高單兵防護。
這確實是提高單兵防護的有效辦法,只是在需要抵抗更高威脅的時候,任何裝了裝甲的行走系統的作戰效能肯定比不上主戰坦克與步兵戰車。
行走系統也不是沒有發展前景,只要能夠解決機件小型化問題,將行走系統與單兵防護系統整合,就能使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