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歲暮”之語。)但寅恪曾遊雲南,見舊曆臘盡春回之際,百花齊放,頗呈奇觀。或者,端生之語實與雲南之節物相符應,亦未可知也。茲姑著此妄說,更待他日詳考。
假定陳端生於戴佩荃作織素圖次韻詩時尚生存者,則至何年始不在人間耶?此答案可以陳玉敦不肯以其父兆侖之詩文集出示他人之事,及兆侖之孫玉萬之子桂生請序家集於王昶(即玉敦不肯出示之人)之年,兩點推求之,雖不能中,亦不甚相遠也。
王昶春融堂集三八有陳句山先生紫竹山房詩文集序一篇,其文雖不著年月,但下有朱吉人春橋草堂詩集序一篇,略雲:“餘以乾隆庚午(十五年)識君於吳企晉璜川書屋,文酒之會最密。嗚呼!自與吉人定交,迄今四十餘年,同遊諸君少長不一,皆莫有在者。”則自乾隆十五年下推四十餘年,當為乾隆末年,或嘉慶初年,即作春橋堂詩集序之年。紫竹山房集序排列相連,當是同時或相距至近之時間所作也。今取春融堂集所載紫竹山房集之序文,與陳桂生所刊紫竹山房集首所載蘭泉之序文,互相比較,發現頗有不同及刪削之處。茲節錄陳氏所刊紫竹山房集首之王序,並附註春融堂本此序之文於下,而略其不關重要者,讀者若察兩本序文之同異,即知其中必有待發之覆也。
紫竹山房詩文集載王昶序略雲:
錢塘陳君桂生挾其祖句山先生詩十二卷文二十卷,(春融堂本“詩四十四卷,文三十二卷。”)踵門而請曰,願有序也。戊寅(乾隆二十三年)始獲識先生於朝,繼以詩文相質,先生謂可與言者,時時引進之,是以辱有牙曠之知。丙申春餘歸自蜀中,而先生前七年歿矣。(寅恪案,丙申為乾隆四十一年,句山歿於乾隆三十六年辛卯正月二十四日,實止六年也。)求其兩集不可得,為之悵然。又七年餘修西湖志於杭州,竊念先生籍錢塘,西湖事亦載於詩文必富,從其家求之,悶不肯出。(“悶不肯出”春融堂作“卒不可得”。又王昶湖海詩傳六陳兆侖詩選隊蒲褐山房詩話雲:“壬寅修西湖志於杭州,因索先生遺詩,而令子同知玉敦深悶不肯出。及其孫桂生來京,始以全集見示,並乞序言。”壬寅即乾隆四十七年也。)又三年(寅恪案,王蘭泉以乾隆五十一年授雲南布政使,見下引阮元撰王公昶神道碑。)餘以布政使滇,適先生子玉敦為滇郡佐。叩所藏,則其悶益甚。(春融堂集本刪去“又三年”至“其悶益甚”二十七字。)蓋十餘年來殊以為憾。今陳君述祖德,採遺文,輯而錄之,使先生生平撰述粲然備見於世。
寅恪案,湖海詩傳及湖海文集之編選人王蘭泉,其人為乾隆朝詞宗,本與陳句山雅故,序中“辱有牙曠之知”一語殆非誇言。蘭泉修西湖志於杭州,玉敦為其地主。(此韓君所謂“吳郡陸機為地主,錢塘蘇小是鄉親”之“地主”也。)及官雲南佈政,玉敦又為其屬吏。蘭泉之索觀句山詩文,自是應有之事。以常情論,玉敦必非與蘭泉個人有所嫌惡,而深悶固拒,一至於是者,其中必具不得已之苦衷及難言之隱。蘭泉當時或不盡能瞭解其故,遂於序中猶言及之,蓋尚未釋然於懷也,玉敦即不肯以其父之詩文示蘭泉,十餘年後,桂生何忽轉以其祖全集請序於蘭泉?此中必有重大變遷。鄙意此十餘年間,句山集中所當避忌隱諱之事,已不復存在,故可刊佈流行。又請序於蘭泉者,即籍以解釋前此玉敦深悶回拒之舊嫌也。陳文述西泠閨詠端生詩序中言,“婿遇赦歸,未至家,而□□死”。是端生之卒與範某遇赦之時相距不遠。範某即遇赦,則句山集中詩文僅牽涉端生之名者,自已不甚重要。今觀春融堂集所載紫竹山房序文,知蘭泉當日所見之稿本,其詩文卷數多於刊本,則桂生所刪削者,必甚不少。其所刪削者,當與端生婿範某之句有關也。範某之案在當時必甚嚴重,以致家屬親友皆隱諱不敢言及,若恐為所牽累,端生事蹟今日不易考知者,其故即由於此也。
陳端生之卒與範某之赦,兩事時間距離甚近,故可依蘭泉作序之年,推測範某遇赦之期,又據範某遇赦之期,更可推測端生逝世之年也。蘭泉紫竹山房集序言“十餘年來殊以為憾”。蒲褐山房詩話又謂“桂生來京師,始以(其祖)全集見示,並乞序言”。則從蘭泉乾隆四十七年壬寅修西湖志於杭州之時算起,歷十餘年,蘭泉與桂生兩人同在京師,即此序作成之時,亦即範某赦免之後,其時上距端生逝世之年,當不甚久,此可依次遞推而得之者也。
王昶春融堂集附嚴榮編述庵先生年譜乾隆五十四年條下略雲:
二月二十四日得旨授刑部右侍郎。(三月)初五日啟程,二十八日抵京。
五十八年條下略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