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1 / 4)

如果我能重新生活,任我挑選職業,我想我會進廣告界。若不是有廣告來傳播高水平的知識,過去半個世紀各階層人民現代文明水平的普遍提高是不可能的。

溫斯頓·邱吉爾爵士有和羅斯福先生同樣的觀點:

廣告培育了人的消費力。它為人爭取有一個美滿的家庭、為自己和為全家爭取有更好一點的衣著、更好一點的飲食立下了目標,它激發了個人的努力,也刺激了生產。

差不多所有嚴肅的經濟學家,不管他是什麼政治色彩,都認為廣告在提供新產品的資訊方面,起著有益的作用。蘇聯的阿納斯塔斯·米高揚(Anastas L。Mikoyan)說:

我們蘇維埃的廣告向人們提供市場上出售的貨物的確切資訊,促進新的需求,培養新的喜好和要求,促進新產品的營銷和向消費者解釋新產品的用途。蘇維埃廣告的首要任務是對所宣傳的產品的性質、質量和特點提供真實、準確和恰當的說明。

維多利亞時代的經濟學家阿爾弗雷德·馬歇爾③也讚許給新產品做“資訊性”(informative)廣告,可是卻把他所謂的“競銷性的”(combative)廣告指責為浪費。倫敦經濟學院(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的沃爾特·塔普林(Walter Taplin)指出,馬歇爾對廣告的分析“表現了對廣告的偏見和頗為激動的態度,而廣告這東西卻是任何人甚至經典的經濟學家都不能擺脫掉的。”當然,馬歇爾有些謹小慎微。他最傑出的學生梅納德·凱恩斯(Maynard Keynes)有一次曾把他說成是“十足荒謬的人”。馬歇爾關於廣告的言論一直為後來許多經濟學家所引用,而且“競銷性的”或者“誘勸性的”(persuasive)廣告是經濟上的浪費也成了正統信條。真是這樣嗎?

從我自己的業務經驗來說,學術界泰斗們讚許的那種傳遞資訊實事求是的廣告,就推銷效果來看,比起他們指責為“競銷性的”或者“誘勸性的”廣告來,績效的確更好。商業自身的利益和學術的見解不謀而合了。

若是所有的廣告主都不再採用誇大吹噓的宣傳而轉到我為勞斯萊斯汽車公司、荷蘭皇家航空公司和殼牌石油公司所做的實事求是、資訊豐富的廣告方面來的話,他們不僅會擴大銷售,而且還會得到一個好名聲,受人敬愛。廣告越有資訊價值,它的勸服力也就越強。

最近希爾暨諾爾頓公司(Hill&Knowlton)以“廣告是否應該講事實?”為題,對知識界領袖們做了意見調查。投票正面維護這個莊嚴命題的人數之多真是驚人:

宗教領袖 76%

高水準出版物編輯 74%

高等學府的行政領導 74%

經濟學家 73%

社會學家 62%

政府官員 45%

學院教務長 35%

商界領導人 25%

我們可以由此看出,人們普遍認為實事求是的廣告宣傳是件好事。但絕大部分經濟學家都步馬歇爾後塵,起而譴責品牌間“誘勸性”的競銷廣告。由於致力於波多黎各的經濟復興而始終受我欽佩的雷克斯福德·特格韋爾(Rexford Tugwell)指責“企圖把一家公司的生意拉到另一家公司去的廣告是巨大的浪費”。斯圖爾·蔡斯(Stuart Chase)也有同樣的觀點:

廣告唆使人不再買甲品牌的肥皂,而去買乙品牌的。實際上,絕大多數的廣告都是在為質量極為相似的產品而競爭。

庇古、佈雷斯韋特、巴斯特、沃恩、費爾柴爾德、莫根、博爾丁等經濟學家都眾口一詞地肯定了這種觀點,認為大多數廣告所宣傳的同類產品質量大都差不多,所不同的只是產品的品牌名稱。

我可以告訴這些學術權威一個小秘密。他們譴責的“競銷性”廣告所產生的銷售效果並不如他們認可的“資訊性”的廣告。

我的經驗是,廣告說服消費者使用一種新產品相對來講比較容易。但是消費者對已推出相當時間的產品的廣告宣傳,由於宣傳中缺少新資訊,反應是相當冷漠的。

因此,我們廣告公司為新產品做廣告的收益要比為老產品做廣告的收益大。學術界的論證和商業自身的利益又一次不謀而合。

廣告會引起價格上升嗎?贊成和反對這個錯綜複雜的問題的膚淺看法實在多如牛毛,而對廣告對價格有什麼影響的嚴肅研究卻少得可憐。哈佛大學的尼爾·博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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