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部分(3 / 4)

小說:晉書 作者:飄雪的季節

前太尉參軍、都鄉侯糞土臣何琦稽首頓首,再拜承詔。”次問名版文曰:“皇帝曰:諮某官某姓。兩儀配合,承天統物,正位乎內,必俟令族,重申舊典。今使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某,以禮問名。”主人曰:“皇帝嘉命,使者某到,重宣中詔,問臣名族。臣族女父母所生,先臣故光祿大夫、雩婁侯禎之遺玄孫,先臣故豫州刺史、關中侯惲之曾孫,先臣故安豐太守、關中侯睿之孫,先臣故散騎侍郎準之遺女。外出自先臣故尚書左丞孔胄之外曾孫,先臣故侍中、關內侯夷之外孫女,年十七。欽承舊章,肅奉典制。”次納吉版文曰:“皇帝曰:諮某官某姓。人謀龜從,僉曰貞吉,敬從典禮。今使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某以禮納吉。”主人曰:“皇帝嘉命,使者某重宣中詔,太卜元吉。臣陋族卑鄙,憂懼不堪。欽承舊章,肅奉典制。”次納徵版文曰:“皇帝曰:諮某官某姓之女,有母儀之德,窈窕之姿,如山如河,宜奉宗廟,永承天祚。以玄纁皮帛,馬羊錢璧,以章典祀。今使使侍節、司徒某,太常某,以禮納徵。”主人曰:“皇帝嘉命,降婚卑陋,崇以上公,寵以典禮,備物典策。欽承舊章,肅奉典制。”次請期版文曰:“皇帝曰:諮某官某姓。謀於公卿,泰筮元龜,罔有不臧,率遵典禮。今使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某,以禮請期。”主人曰:“皇帝嘉命,使者某重宣中詔,吉日惟某可迎。臣欽承舊章,肅奉典制。”次親迎版文曰:“皇帝曰:諮某官某姓。歲吉月令,吉日惟某,率禮以迎。今使使持節、太保某,太尉某,以禮迎。”主人曰:“皇帝嘉命,使者某重宣中詔,令月吉辰,備禮以迎。上公宗卿兼至,副介近臣百兩。臣螻蟻之族,猥承大禮,憂懼戰悸。欽承舊章,肅奉典制。”某稽首承詔,皆如初答。

孝武納王皇后,其禮亦如之。其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親迎,皆用白雁、白羊各一頭,酒米各十二斛。惟納徵羊一頭,玄纁用帛三匹,絳二匹,絹二百匹,獸皮二枚,錢二百萬,玉璧一枚,馬六匹,酒米各十二斛。鄭玄所謂五雁六禮也。其珪馬之制,備物之數,校太康所奏又有不同雲。

古者婚冠皆有醮,鄭氏醮文三首具存。

昇平八年,臺符問“迎皇后大駕應作鼓吹不”。博士胡訥議:“臨軒《儀注》闕,無施安鼓吹處所,又無舉麾鳴鐘之條。”太常王彪之以為:“婚禮不樂。鼓吹亦樂之總名。《儀注》所以無者,依婚禮。今宜備設而不作。”時用此議。

永和二年納後,議賀不。王述雲:“婚是嘉禮。《春秋傳》曰:‘娶者大吉,非常吉。’又《傳》曰:‘鄭子罕如晉,賀夫人。’鄰國猶相賀,況臣下邪!如此,便應賀,但不在三日內耳。今因廟見成禮而賀,亦是一節也。”王彪之議雲:“婚禮不樂不賀,《禮》之明文。《傳》稱子罕如晉賀夫人,既無《經》文,又《傳》不雲禮也。《禮》,取婦三日不舉樂,明三日之後自當樂。至於不賀,無三日之斷,恐三日之後故無應賀之禮。”又云:“《禮記》所以言賀取妻者,是因就酒食而有慶語也。愚謂無直相賀之體,而有禮貺共慶會之義,今世所共行。”於時竟不賀。

穆帝納後欲用九月,九月是忌月。範汪問王彪之,答雲:“禮無忌月,不敢以所不見,便謂無之。”博士曹耽、荀訥等並謂無忌月之文,不應有妨。王洽曰:“若有忌月,當復有忌歲。”

太元十二年,臺符問“皇太子既拜廟,朝臣奉賀,應上禮與不?國子博士車胤雲:“百辟卿士,鹹預盛禮,展敬拜伏,不須覆上禮。惟方伯牧守,不睹大禮,自非酒牢貢羞,無以表其乃誠,故宜有上禮。猶如元正大慶,方伯莫不上禮,朝臣奉璧而已。”太學博士庾弘之議:“案咸寧三年始平、濮陽諸王新拜,有司奏依故事,聽京城近臣諸王公主應朝賀者覆上禮。今皇太子國之儲副,既已崇建,普天同慶。謂應上禮奉賀。”徐邈同。又引一有元良,慶在於此。封諸王及新宮上禮,既有前事,亦皆已瞻仰致敬,而又奉觴上壽,應亦無疑也。

江左以來,太子婚,納徵禮用玉璧一,獸皮二,未詳何所準況。或者獸取其威猛有班彩,玉以象德而有溫潤。尋珪璋亦玉之美者,豹皮採蔚以譬君子。王肅納徵辭雲:“玄纁束帛,儷皮雁羊。”前漢聘後,黃金二百斤,馬十二匹,亦無用羊之旨。鄭氏《婚物贊》曰“羊者祥也”,然則婚之有羊,自漢末始也。王者六禮,尚未用焉。是故太康中有司奏:“太子婚,納徵用玄纁束帛,加羊馬二駟。”

武帝泰始十年,將聘拜三夫人、九嬪。有司奏:“禮,皇后聘以谷珪,無妾媵禮贄之制。”詔曰:“拜授可依魏氏故事。”於是臨軒,使使持節兼太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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