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南山,我要姐夫抄小路走,因為小路比大路近。趕了約八里地,我突然發現前面有兩人行色匆匆朝我們而來。我仔細一看,前面那個女人好象是正秀。但我又不敢相信,因為她沒有理由這樣趕路,況且後面還跟著個男人。走近了才看清,走在前面的正是正秀,我叫了一聲,她一邊應一邊向我們小跑過來。後面那個男人我也看清了,是我的一個親戚。
走到身邊,我奇怪地問:“你們來幹什麼。”
正秀氣喘吁吁地說:“縣招辦來人了,說有人把明明告了,要你趕快回去。”
我吃了一驚,這才明白,為什麼明明的哥哥會跟在後面。聽了正秀的話,我感到事關重大,須立即趕到縣招辦,看是怎麼回事。
明明是正秀一個遠房親戚的兒子,家住偏遠的農村。一九八四年唸完初中二年級就輟學了,在外面做了一年童工。一九八五年小傢伙又想念書,其母聽說我當了中學校長,就帶著明明來南山找我,要我幫忙,收留他兒子在南山唸完初中。
我問他:“你為什麼不在家裡讀書而要到南山來呢?”
明明母親說,家裡學校的條件太差,連英語老師都沒有,其他課的老師也不足。所以明明在家裡唸書的成績總上不去,自己都感覺讀得沒意思。另外家裡也無人照管,難以讀出名堂。我覺得小孩子想讀書是好事,於是答應了,叫他自己去找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