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2 / 4)

小說:幻國之刃 作者:鼕鼕

淺棕色的普通購物袋。一個皮夾。一疊美鈔和十幾枚零錢。鈔票全是舊的。另外有兩張證件,一張是加州的駕駛執照,一張是美國公民的社會福利卡。

“名字依舊用‘劉偉明’,洋名是‘雷伊’。”哥喃漢把那本澳洲護照收入西裝內袋。“相隔時間實在太短,為免你搞亂了身分,還是用這個名字。你本是美國人,不用擔心口音和俚語。”

“我一直有個疑問。”康哲夫把錢跟證件收進黑色皮夾時問:“你們很久以前便認識我嗎?”

“你很快便會知道答案。”

“接著我要到什麼地方去?”

“你出生的地方。”哥喃漢微笑。“那個令人既畏懼卻又趨之若鶩的都市。”他說著把一張由波士頓飛往紐約的機票遞給康哲夫。

汽車在波士頓公園廣場旁停下來。這兒臨近公車總站,正好讓康哲夫轉乘公車前往機場。

“後天晚上八時,到帝國大廈八十六樓的觀景臺。那兒會有人告訴你要往哪裡去。”哥喃漢由始至終連頭臉也沒有別過來。“你永遠再不會見到我。”

康哲夫下車後,哥喃漢驅車不到五分鐘,便返回四十六層樓高的“麗絲卡爾頓”酒店。

把汽車交給服務生泊好後,他快步走向酒店大廳的電梯。雖然不需再帶引康哲夫,他仍有一大堆工作要做,包括聯絡在紐約的接頭人、銷燬康哲夫的假證件等。

在十二樓鋪著厚厚地毯的走廊上步過時,哥喃漢面容依舊無一絲變化。康哲夫的安危如何,他半點也不關心。

但就在開啟房間大門的瞬間,他臉上那鋼鐵般的自信崩潰了。

在原應空無一人的單人房間裡,一名身穿黑皮夾克的高壯男人端坐在床沿。坐姿雖然輕鬆,卻自然散發出慓悍的氣勢。

男人戴著一副墨鏡,黑裡帶棕的長髮束成馬尾,唇上和下巴留著鬍鬚。右耳有一道猶新的創痕。

“喀爾塔!”哥喃漢的聲音在顫抖。“你……你為什麼在這裡?”他迅速把房門關上。

“不懂禮節的傢伙!應該稱唿我為‘提督閣下’!”喀爾塔叱喝。“那個中國人在什麼地方?”

“什麼中國人?”哥喃漢恢復了平日的鎮定。

“不要在我面前搞花樣!小小一名‘驛班統’,你的生死都握在我掌中!告訴我,康哲夫在什麼地方?”

“沒有‘主公’的命令,我不能告訴任何人。”哥喃漢神色堅定。“你也知道他是‘主公’的客人,你不能向他動手!上一次你……閣下擅自行動,已令‘主公’大發雷霆,閣下不應再越權行事……”

“我只知道他是敵人!猜德連就是栽在他手上——我們連他的屍體也無法取回!”喀爾塔的語音有如咆吼。“聽說猜德連臨終前在身上完成了‘血朔’,那意思非常明顯——要我們替他報仇!”

“閣下不能違抗‘主公’的命令……”

喀爾塔笑一笑。“你不說也沒關係。反正我知道你要帶他回‘首都’。我的部下會在紐約找到他……”

喀爾塔站了起來,摘下墨鏡,露出星火爍然的瞳睛。

“他沒有機會活著跟‘主公’見面。”

十五小時後,康哲夫戴著金邊眼鏡,頭戴洛杉磯職業籃球隊“湖人”的紫、黃色球帽,身穿淺藍風衣和洗得發白的Levi's 501牛仔褲,腳踏白色的Nike Air籃球鞋,步出紐約拉瓜迪亞機場。

紐約。美國文化與經濟的心臟。

也是康哲夫出生和成長的地方。

康哲夫站在紐約曼克頓中央公園西側,位於七十七街與八十一街之間巨大恢宏的“美國自然史博物館”一樓三號室內。

這個展覽廳名為“人類與自然”。康哲夫面對一批古代遊牧民族的模型人偶。栩栩如生的小孩和婦女人偶在編織衣裳和擠羊奶。健壯的男騎士則清洗馬匹及休整硬弓。

它們只是這座全世界規模最大的自然博物館內三千四百萬餘展覽品的其中數件。

康哲夫在展覽場中唿吸著過去的氣息。

“自然史博物館”是康哲夫少年時最喜歡流連的地方。許多個星期天早上,他迫不及待地乘公車從Downtown的唐人街到這裡來,常常呆看那顆三十四噸重的巨型隕石,或是正對博物館入口的羅斯福紀念館內那座全世界最高(五十尺)的恐龍骨化石,直至出神。

年歲漸長後,康哲夫開始領悟到:把這座自然紀念館建在紐約是何等諷刺。

當他凝視原比例大的鯨魚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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