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王田均不得買賣。其後屢次改變幣制,更改官制與官名,把鹽、鐵、酒、鑄錢及山林川澤收歸國有。但由於這些政策只求名目復古,很多都是與實際情況相違背的,而且在推行時手段和方法不正確。在遭到激烈反對後。又企圖透過嚴刑峻法強制推行,使諸侯、公卿直到平民因違反法令而受重罪處罰者不計其數,加劇了社會的動盪。人們未蒙其利,先受其害。各項政策朝令夕改。使百姓官吏不知所從。因此導致天下各豪強和平民的不滿。'7'王莽對邊疆少數民族的境外政權也採取了一系列錯誤政策。他脅迫羌人“獻”出青海湖一帶的土地設立西海郡,以便與國內已有的北海郡(國)、南海郡、東海郡合起來湊全“四海”。為了使這塊荒地像一個郡,必須強制移民。於是增加了五十條法令,以便增加成千上萬的罪犯,滿足移民的需要。為了這個西海郡,王莽招來了最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