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1 / 4)

小說:流氓世家 作者:誰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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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花悶香,此乃不斷襲用之老譜。“拍花”即小偷在深巷內等候受害者走近,突以灑有迷藥的絹帕捂住對方口鼻,使之昏迷後,盡竊隨身財物而去。“悶香”即夜攜具有麻醉效用的悶香進入人家點燃,使合室人昏迷後,席捲而遁。這類藥物配方,大都由師門傳授。

活鬼要發死人財(1)

西晉太康二年(281),一個風高月晦的晚上,坐落在河南汲郡(今汲縣)荒郊野外的一處戰國時代的陵墓被人掘開個豁口。躺在棺槨內的腐屍是500年前南面稱孤的魏襄王,掘墓者是當地的一個偷兒,名叫不準

不準像只田鼠似的,從自己鑿通的豁道里鑽進了魏王墓。墓穴內漆黑一團,他伸出雙手四下摸索,抓到了一把竹片,即將竹片點燃照明。火光閃閃中,貪婪的偷兒瞪大賊眼,竭力搜尋並攫取墓中每一件值錢的物品,然後滿載離去。天色將曉時,有早起的鄉農遠遠看見古墳中餘燼閃爍,忙跑去報官。及官中派人來檢視時,現場除卻暴陳爛棺的腐屍外,只剩下一枚長約二尺五寸的銅劍和塞滿陵室的竹片了,因為曾被偷兒點燃當照明物,不少已成灰燼。

竹片上用黑漆書寫著蝌蚪文,這就是紙張發明前古人用來記事作文的“竹書”。竹書裝了幾十車,全被送到京師洛陽,經著名學者束皙等人考訂整理,一共編定出古書16種75篇,其中包括至今被史家視作珍籍的《竹書紀年》。最讓人痛惜的是,由於偷兒的肆意踐踏並燃簡照明,有七篇竹書因殘損嚴重,再也沒法辨識原貌了。

西晉政府下令嚴緝暴殄文物珍籍的罪犯,方幸得手的竊賊很快便落入法網。到唐人纂修《晉書》時,便根據官方存檔,赫然寫上了“太康二年,汲郡人不準盜發魏襄王墓”。一個小小的盜墓毛賊居然名垂青史,這在官修正史上是個異數,恐怕連不準本人也沒想到過。

盜墓這種勾當,是中國古代最普及的偷竊行為。春秋時,孔子去參加魯國攝政季平子的喪禮,見其親屬正要將國君佩帶的玉器放入他的棺槨中陪葬,連忙上前阻止說:“放如此貴重的寶玉陪葬,豈不是要讓死者暴露屍骸於荒原?”貴為攝政王者尚未入土,孔子已經先擔憂起陵墓被人發掘的可能性,這從側面反映出當時的盜墓風氣已十分猖獗了。

墓穴乃死人葬所,這等陰森可怖之地而引人入勝,關鍵在於自西周以來逐漸揚厲的厚葬習俗。富貴人家的墓葬,棺槨必重,陪葬必厚,珠玉貨寶,衣被珍玩,以及死者生前使用的名貴器用等,大量地隨其入土。於是許多以偷盜為生的竊賊,競相把攫取目標由活人轉向死人,顯而易見的好處是作案時風險小並容易遮蓋犯罪形跡,從而減少了遭捕被究的機會。《呂氏春秋》點明這批盜墓賊的社會渣滓身份:都是些不顧從法令、不聽從父兄教誨的子弟。凡用釜吃安分飯的鄉鄰們都要群起驅逐他們。他們畏懼耕田砍柴的辛勞,又貪求美衣侈食的享受,小聰明便耍在幹壞事上,遂結成掘冢盜墓的團伙,日夜鑿道鑽穴,偷竊瓜分墳內的葬物。據《漢書·地理志》載,彼時趙國、中山國等地方,盜墓幾乎氾濫成災。再看雜書上有關歷代流氓犯罪的史料,差不多都有這類勾當的記錄。如漢初時黑社會的巨梟郭解手下,就有一大幫專以盜掘墳墓為能事的嘍。

古代竊賊盜墓的方式,大致依發掘物件規模的大小,分作兩類。倘是頗具規模的陵墓,通常是團伙作案。他們或者是於陵墓附近蓋房,然後在房內挖掘通往墓穴的地道,利在“施工”從容而不露形跡,或者是聚群力連夜剖掘,利在“速決”。倘是一般墳丘,或雖具規模但防盜措施簡易者,通常是兩三個人乃至單體作案,多為估準棺位,掘個洞鑽進去。為遮掩形跡,洞口愈小愈好,不少盜墓賊都特為練就了在僅可容身的通道內仰進俯出的本事,有人甚至能俯臥屍上,在沒法轉身的極窄空間裡,將死者衣裳一件件反穿在自己身上。“專業”的掘冢賊多使用一種專為盜墓用的“洛陽鏟”,也稱“探鏟”。鏟頭為半筒形,既可裝柄,亦可系以長繩,下探至數十米處,再根據鏟頭帶上的土質判知地下堆積情況。這玩意如今已成為考古勘查的常用工具,倒是古代竊賊始料未及的。

活鬼要發死人財(2)

封建王朝歷禁盜墓,如唐代刑律規定:掘冢者流配,開棺者處絞刑。但法網再密,怎抵罪犯之慾潮洶湧呢?

劫質綁票索贖金(1)

趙廣漢是西漢昭宣時期的大臣,曾因代理京師長官整肅社會治安獲得輿論稱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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