們不理解*和自由,不理解革命,也不懂得自己作為國民應有的權利。面對這樣的情形,矢志於民權目標的孫中山也深信中國民眾尚未準備好擔負起自治的責任。基於這樣的判斷,他認為國民革命有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軍政階段,這時的國民黨人要依靠軍事力量實現全國統一,並鞏固國民政權;第二個階段就是訓政階段,在這個階段,革命黨的任務就是要代表民眾行使國家主權;同時,要在各地訓練民眾實行自治。透過選舉縣長、召開縣代表大會和制定法律,以便使縣一級能充分實行自治,這樣民眾才能受到教育,準備進行革命的第三個階段,即*的憲政階段。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訓政之路(2)
《國民政府建國大綱》寫於“民國十三年”,即1924年。其實,訓政的思想早就在孫中山的頭腦中形成了。至遲至1922年,孫中山就表述過類似的看法,他說底層民眾是“無知可憐”的幼兒,而革命黨則是保姆,並說:“我們建立民國,主權在民,這四萬萬人民就是我們的皇帝,帝民之說,由此而來。這四萬萬皇帝,一來幼稚,二來不能親政。我們革命黨既以武力掃除殘暴,拯救得皇帝於水火之中,保衛而訓育之,則民國的根基鞏固,帝民也永賴萬世無疆之休。”
孫中山的“革命階段”論及其所派生出來的“訓政之說”,其初衷或許是鑑於中國現實所採取的一種“策略”,是一種權宜之計,是為了實現*憲政的一種手段和步驟。但是,它所隱含著的專制傾向還是能被明眼人看出的。陳炯明就是這樣的人。他斷然不同意“訓政”之說。他說:“訓政之說,尤為失當。此屬君政時代之口吻,不圖黨人襲而用之,以臨吾民。試問政為何物?尚待於訓耶!*政治,以人民自治為極則,人民不能自治,或不予以自治機會,專靠官僚為之代治,並且為之教訓,此種官僚政治,文告政治,中國行之數千年,而未有長足之進步。國民黨人有何法寶,以善其後耶?徒使人民不得自治機會,而大小官僚,反得藉訓政之謬說,阻礙民治之進行。”
陳炯明所傾心的,是聯省自治。“五四”運動後,一些學者認為,既然南北政府都無力統一全國,與其連年征戰,不如各省先行自治,把自己的事情辦好了,再實行聯省自治。如此便可以不透過武力而最終實現全國統一。陳炯明對聯省自治尤為心馳神往,1921年2月,他在《建設方略》一文中,詳細解釋了自己的政治見解:“近世以來,國家與人民之關係愈密,則政事愈繁,非如古之循吏可以寬簡為治,一切政事皆與人民有直接之利害,不可不使人民自為謀之。若事事受成於中央,與中央愈近,則與人民愈遠,不但使人民永處於被動之地位,民治未由養成,中央即有為人民謀幸福之誠意,亦未由實現也。”
陳炯明一直被說成是“軍閥”,理由自然是他炮轟總統府,叛變孫中山。但是,如果本著充分尊重歷史的態度,我們就會發現陳炯明的“閃光之處”,他對“訓政”的批判可謂一針見血,切中要害。中國百姓“愚昧”,沒文化,不懂*,不理解政府的“良苦用心”,這些即便是中國的實情(而且還不全是),也決不能成為“訓政”的理由。*確實需要學習,但*更是一種實踐手段,*經驗的獲得和*意識的增強,需要在*的制度下,透過公民自己自覺地參政議政來實現;憲政確實需要建設,但政府必須先提供憲政的基石和框架。憲政的理念只有在政府拿出了憲政的制度和框架之後才能更快更好地深入人心。在這一點上,包括孫中山在內的許多人都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他們以為,中國人“愚昧”,文化水平太低,還不能實現*,等把這些民眾教育好了,再實現*的憲政也不遲。這樣的想法顯然是本末倒置的。*和憲政有點像游泳,要想學會游泳,就必須親自到水裡去“撲騰”,如果怕挨淹而不敢“下水”,只在岸上聽別人講游泳的“動作要領”,那是無論如何都學不會游泳的。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訓政之路(3)
不給民眾以實踐*的機會,光把民眾當“無知可憐”的幼兒來“訓導”,那不但不能提高民智,反而會重新回到封建專制主義慣用的“愚民”的舊窠中。對於這一點,陳獨秀也有深刻的認識,1916年,他就在《吾人之最後覺悟》一文中說:“今之所謂共和、所謂立憲者,乃少數政黨之主張,多數國民不見有若何切身利害之感而有所取捨也……立憲政治而不出於多數國民之自覺、多數國民之自動,惟曰仰望善良政府、賢人政治,其卑屈陋劣,與奴隸之希冀主恩、小民之希冀聖君賢相施行仁政,無以異也。”
一項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