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是推翻元朝異族政權而定國,民族意識一直是教育中最基本的原則。長期以來,朝野中所有大儒、正人,皆竭力反對與“蠻夷”講和,因為這讓他們想起靖康恥,想起南宋求和的屈辱。即使是袁崇煥出於權謀與後金假裝講和,他被殺時這一點也被作為一大罪狀:和款誤國。所以,明廷上下談和色變,和議絕對是一個最為忌諱的話題。誰講“和議”,誰就是賣國賊。
松遼大戰失敗後,明王朝內地形勢更是一天緊過一天。那一年初,洛陽、襄陽被農民軍攻克,福王、襄王被殺,輔臣楊嗣昌自殺,前兵部尚書傅宗龍(時任三邊總督)又死。年底,開封被農民軍包圍,中原勢如鼎沸,一切的一切,均讓崇禎帝焦心似火。
半明半滅大明朝(12)
但是,作為皇帝本人,崇禎帝是個自尊心、虛榮心極強,極好面子的人,他很想與清廷議和,攘外必先安內,誰都清楚,這樣才能騰出手來一一剪除內部“流寇”。最終,趁兵敗之際,一直有意議和的兵部尚書陳新甲主動作出表示,並讓大學士謝升出面告知皇帝。
崇禎帝大鬆一口氣,有“大學士”級別的閣臣出面提出此事,自己既可不負責任,無論和談成敗,均可找出退身進步的藉口。於是,他就讓陳新甲安排,派職方郎中馬紹愉等人出關與皇太極議和。
這一使團,是明朝官方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正式的議和使團。當然,明廷架子還是擺得挺大,敕書中仍舊以天朝自居,目清廷為屬夷。皇太極見書不滿,明使又回京換敕書,來來往往,糾纏其間,松山、錦州、塔山、杏山堅城均落入清軍之手,明朝在談判桌上越來越被動。所以,待馬紹愉一行到瀋陽時,已經是崇禎十五年陰曆五月十四日。那時候,洪承疇、祖大壽作為清人“階下囚”,也在瀋陽。
對於明廷的主動議和,皇太極和不少滿洲貴族認同而重視,而上竄下跳反對最歡的當屬漢人降官張存仁和祖可法等人,他們認定明朝是以和議為緩兵之計,勸阻皇太極不要輕和。即使與明朝講和,也要效仿前朝金國,最大限度侵奪明朝土地,最大程度上勒索明朝金銀,對明朝削之弱之,最後再亡之。可見,這些降臣的大陰之心,比他們的滿洲主子有過之而無不及。
皇太極不這樣想,他認定自己應堅守東北為國,並不惜居於明朝屬國的地位,只要“天朝”每年能“饋贈”萬兩黃金、百萬兩白銀即可。作為回報,清國上貢明朝每年貂皮千張、人參千斤。至於“國界”,皇太極想以塔山為清國界,以寧遠雙樹鋪中間土嶺為明國界,在連山一地設立互市的集散地。
從這些條件方面看,皇太極絕對沒有獅子大開口。明朝出這些錢綽綽有餘,基本就是先前“賞賜”明朝各邊蒙古人的數目。如今,清廷已經遍服蒙古諸部,明朝完全可以做順水人情,把這筆開支換個收家而已。
為表禮敬,明使馬紹愉出關,清廷官員隆重歡送,宴飲極歡。
馬紹愉行至寧遠,立即把與清議和的詳情一五一十寫下來,密報人在北京的兵部尚書陳新甲。陳新甲仔細閱後,思慮重重,把密報放置於桌案,自己隨後入書房寫條陳做“功課”。陳新甲家僮很勤快,見那封密報,以為是日常必須對外公佈的“塘報”,馬上送人拿出傳抄散發。這一來不得了,言路譁然,群情激憤,一起上言上書攻擊陳新甲的“賣國”。
邸報、塘報都是官方所辦類似今天“大內參”、“小內參”一類的東西。邸報乃首都朝內的政情大匯總,記載皇帝旨諭和朝臣奏議;塘報內容多為地方軍政大事要聞輯錄,一般透過官方驛遞系統在京城衙門府署送遞併發至四方官署。
崇禎帝甫聽訊息,內心極惱,他還以為陳新甲故意洩漏和議之事。於是,在隱忍一段時間後,他就附和眾議,嚴旨切責陳新甲。如果這位老陳懂事,嚴加自責,把皇上從此事中撇清,大包大攬,聲稱責任完全是在於自己一個人,保命肯定沒問題。由此,他大可以自己回家優遊山林。當然,官是保不了。但陳新甲此時特較真,認為自己受皇帝面授機宜,當然不會承受“賣國”之罪。鬱悶之下,他洋洋灑灑萬言敷陳,力訴自己有功,廣引崇禎帝的敕諭中言辭,拉著皇帝這棵救命大樹不放。
最愛面子的崇禎帝忍無可忍,親下諭旨,把陳新甲在任期間四座邊城失陷、兩個藩王被殺以及河北、山東七十二城被清兵蹂躪的“罪過”,全安在他名下。最後,歸結一個字:斬!
殺陳新甲,自然明清之間的和議便不了了之。明朝,失去了它集中力量對付內患的惟一歷史機會。
歷史的黑色偶然性,在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