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部分(3 / 4)

小說:飄(亂世佳人) 作者:一意孤行

去死,也不會穿的。〃“這我相信,不過我還是要表達我的心意。〃新奧爾良的商店裡物品豐富,使人目不暇接,和瑞德一起買東西是令人興奮的。和他一起下館子,更加令人興奮,因為他知道點什麼菜,也知道菜是應該怎麼做的。新奧爾良的葡萄酒,露酒的香檳,對她說來都很新鮮,喝下去感到心曠神怡,因為她只喝過自家釀製的黑莓酒、野葡萄酒和皮蒂姑媽的〃一喝不醉”的白蘭地。這還不說,還有瑞德點的那些菜呢。新奧爾良的菜餚最有名。思嘉想到過去在塔拉捱餓的苦日子,又想到不久前拮据的生活,吃起這些豐盛的菜餚來,覺得老也吃不夠。有法式燴蝦仁、醉鴿、酥脆的牡蠣餡餅、蘑菇雜碎燴雞肝,橙汗烤魚,等等。她的胃口總是很好的,因為她一想到在塔拉沒完沒了地吃花生、豆子和白薯,就想盡量多吃一些法式菜餚。

“你每次吃飯就像吃最後一頓似的,〃瑞德說。〃不要刮盤子呀,思嘉。廚房裡肯定還有呢。只要叫堂倌去拿就行了。你不要老這麼大吃大嚼,不然你就會胖得跟古巴女人一樣,到那時候,我可就要和你離婚了。〃可是她只朝他吐了吐舌頭,接著又要了一份點心。這點心上面是厚厚的一層巧克力,中間還夾著一層糖。

想花多少錢,就花多少錢,不必一分一厘地考慮,惦記著要存錢要納稅,或者買騾子,這可實在是痛快。交往的人都很高興很闊氣,不像亞特蘭大的人那麼窮酸樣兒,真是痛快,穿著啊啊啊啊的錦緞衣裳,顯出腰身,露著脖子和胳膊,胸脯也露著不小的一塊,而且還知道男人們對你垂涎欲滴,真是痛快。想吃什麼,就吃什麼,也沒有人指責你缺乏大家閨秀的風度,真是痛快。香檳酒,想喝多少喝多少,也真是痛快。她頭一次喝醉的時候,坐著敞篷馬車,穿過新奧爾良的大街小巷回旅館去,一路上高唱《美麗的藍旗》。第二天清早醒來以後,頭疼得像要裂開一樣,想起頭一天晚上那樣出洋相,感到很不好意思,她以前連女人微有醉意也沒見過。她只見過一個女人,就是那個名叫沃特琳的傢伙,在亞特蘭大失陷的那一天喝得酩酊大醉,她感到非常難為情,簡直沒有臉見瑞德,但他覺得這件事很有意思,無論她幹什麼事,他都覺得很有意思,彷彿她是一隻性情活潑的小貓。

和他一道出去,也是一件非常令人興奮的事。因為他長得漂亮。過去不知怎麼,她從來沒有考慮過他的相貌。在亞特蘭大,人們光只看他的缺點,從沒有議論過他的相貌,可是在新奧爾良,她發現別的女人總是用眼睛盯著他,他彎腰吻她們的手,她們顯得那麼激動,她意識到她丈夫很有魅力,也許別的女人還在羨慕她,這使她突然感到和他在一起十分光彩。

“唔,我們兩口子都很漂亮,〃思嘉心裡樂滋滋的想道。

是的,的確是像瑞德所說的那樣,結婚是有很樂趣的。不光是樂趣,她還學到了很多東西。這件事說起來也很怪,因為她曾經認為生活不可能再教給她什麼新東西了。可現在她覺得自己像個孩子,每天都會有新的發現。

首先,她發現和瑞德結婚,與先前和查爾斯結婚,和弗蘭克結婚,有很大的區別,他們都尊重她,怕她發脾氣。他們都向她祈求恩惠,她要是高興,也就給他們一些恩惠,而瑞德並不怕她,而且她常常覺得瑞德並不怎麼尊重她。他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思嘉要是不喜歡,他反覺得很有趣,思嘉並不愛他,但和他生活在一起確實很意思,最有意思的是,雖然他這個人發起火來有時讓人覺得他有些冷酷,有時他倒是痛快了,別人卻感到厭煩,他卻總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就像有一副馬嚼子似的。

“我想這大概是他並不真愛我的緣故吧,〃她心裡想,而且她對這種情況也還是滿意的。〃我還真不希望他完全放縱自己的感情。〃不過她覺得這種可能性也是存在的,這個想法使她既興奮又好奇。

她和瑞德結合之後,瞭解到他許多新的情況,她原來還以為對他非常瞭解呢。她瞭解到他的聲音一會兒溫柔得像貓,一會兒又變成尖利的咒罵聲。他可以表面上一本正經地讚揚在他去過的怪地方發生的英雄的、光榮的事蹟和關於貞節與情愛的故事,馬上又說一些最無情的玩世不恭的下流故事。她知道任何一個正派男人都不會對妻子講這樣的故事,不過這些故事的確有趣,而且能在她身邊引起一種粗俗的感情,他可以說是一個既爇誠又溫柔的情人,一轉眼又變成了挖苦人的惡魔,把她那火藥一般的脾氣揭開蓋子,點上火,引起爆炸,從中取樂。她瞭解到他的奉承總有兩層截然相反的涵義,他表現出來的最溫柔的感情也是值得懷疑的。實際上,她待在新奧爾良的兩個星期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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