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講 文學的傾向(上)
這一講本來可以叫做“文學的派別”,但是“派別”二字不甚妥當,所以改為“傾向”。“派別”為什麼不妥當呢?因為文藝的分歧原是個人的風格與時代的特色形成的,是一種發展,不是要樹立派別,從而限制住發展的途徑。文學家有充分運用天才與技術的自由,而時代與思想又是繼續變進的,因而文學的變遷是必然的。研究文學史的能告訴我們文學怎樣的進展變化,研究文藝思潮的能告訴我們文學為什麼變化,但是他們都不許偏袒某派的長處而去禁止文學的進展與變化。他們是由作家與作家的時代精神去研究這個進展變化的路線與其所以然,那麼,他們便是追求文學的傾向;這文學傾向的移動是很有意思的研究。反之,看見一種傾向已經成形,便去逐字逐句的摹擬,美其名曰某派的擁護者,某大家的嫡傳者,文藝便會失了活氣,與時代精神隔離,以至子衰死。所以看文學的傾向才能真明白文學在歷史上的發展,而將某時代的作品還給某時代;既明白了文學史的真義,也便不至有混含不清的批評了。專以派別為研究的物件,就是分析得很清楚,也往往有專求形式上的區分而忽略了文學生命的進展的弊病。作家的個性是重要的,但是他不能脫離他的時代;時代色彩在他的作品中是不自覺而然的;有時候是不由他不如此的;明白了這個才能明白文藝的形式下所埋藏的那點精神。舉個例子說:在歐洲文藝復興的時候,人們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