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了我的培訓班,我這十次的培訓班你參加了五次如果不滿意,可以退款。但是我要求你曠課不能超過兩次,合理吧?一個方面要求他做出足夠的努力去得到這個東西,如果他不努力,再好的東西他也得不到,你需要讓他去採取行動。另一個,當你提出最起碼的要求時,那些不認真的人,根本就不會成為你的客戶,因為他不會去採取第一步措施。
“我承諾你一天半不滿意可以退款,但是我要求你每天都要來上課”。如果這個人的想法只是到北京去轉一圈,那他就不會來,因為他做不到。所以你透過“起碼的要求”,就把非潛在客戶給排除了。所以你做的承諾也一樣,只要對方要求退款,你必須100%退錢,你提供的無條件承諾必須要實現,但是對方要先交錢,這樣做的目的不是巍峨哦了“卡”這些人,目的是把那些不符合條件的人“刪除”。
當你給出這麼慷慨的承諾,你需要他也做出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