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部分(3 / 4)

 挑出上面這幾個人辦事,也算煞費苦心,喬允升和閹黨向來勢不兩立,韓曠這種老牌東

林黨,不往死裡整,實在對不起自己。 掃蕩,一個不留! 幾天過去,經過清查,內閣上報了閹黨名單,共計五十多人,成果極其豐碩。 然而這一次,崇禎先更為憤怒,他當即召集內閣,嚴厲訓斥:人還不夠數,老實點! 大臣們都很詫異,都五十多了,還不夠嗎?

既然皇上說不夠,那就再撈幾個吧。

第二天,內閣又送上了一份名單,這次是六十幾個,該滿意了吧。 這次皇帝大人沒有廢話,一拍桌子:人數不對,再敢糊弄我,以抗旨論處! 崇禎是正確的,內閣的這幾位仁兄,確實糊弄了他。 雖然他們跟閹黨都有仇,且皇帝支援,但閹黨人數太多,畢竟是個得罪人的事,閹黨也

好,東林黨也罷,不過混碗飯吃,何必呢? 不管了,接著糊弄: “我們是外臣,宮內的人事並不清楚。 ” 崇禎冷笑: “我看不是不知道,是怕得罪人吧!(特畏任怨耳) ” 怪事,崇禎初來乍到,他怎麼知道人數不對呢? 崇禎幫他們解開了這個迷題。 他派人抬出了幾個包裹,扔到閣臣面前,說: “看看吧。 ” 開啟包裹的那一刻,大臣們明白,這次賴都賴不掉了。 包裹裡的,是無數封跟魏忠賢勾搭的奏疏,很明顯,崇禎不但看過,還數過。 混不過去,只能玩命幹了。 就這樣,自天啟七年(1627)十二月,一直到崇禎元年(1628)三月,足足折騰了四個

月,閹黨終於被徹底整趴下了。 昀後的名單,共計二百六十一人,分為八等。 特等獎得主兩人,魏忠賢,客氏,罪名:首逆,處理:凌遲。 一等獎得主六人,以崔呈秀為首,罪名:首逆同謀,處理:斬首。 二等獎得主十九人,罪名:結交近侍,處理:秋後處決。

三等獎得主十一人,罪名:結交近侍次等,處理:流放

此外,還有四等獎得主(逆孽軍犯)三十五人,五等獎得主(諂附擁戴軍犯)十六人,六等獎得主(交結近侍又次等)一百二十八人,七等獎得主(祠頌)四十四人,各獲得充軍、有期徒刑、免職等獎勵。

以上得獎結果,由大明北京市公證員朱由檢同志公證,有效。 '1585' 對此名單,許多史書都頗有微辭,說是人沒抓夠,放跑了某些閹黨,講這種話的人,腦

袋是有問題的。 我算了一下,當時朝廷的編制,六部只有一個部長,兩個副部長(兵部有四個),每個部有四個司(刑部和戶部有十三個),每個司司長(郎中)一人,副司長(員外郎)一人,處長(主事)兩人。 還有大衙門都察院,加上各地御史,才一百五十人,其餘部門人數更少,總共(沒算地

方政府)大致不會超過八百人。 人就這麼多,一下子刨走兩百六十多,還不算多? 其實人家也是有苦衷的,畢竟魏公公當政,不說幾句好話,是混不過去的,現在換了領

導,承認了錯誤,也就拉倒了吧。 然而崇禎不肯拉倒,不只他不肯,某些人也不肯。 這個某些人,是指負責定案的人。 大家在朝廷裡,平時你來我往,難免有點過節,現在筆在手上,說你是閹黨,你就是閹

黨,大好挖坑機會,不整一下,難免有點說不過去。 比如大學士韓曠,清查閹黨毫不積極,整人倒是毫不含糊,罵過魏公公的,不一定不是閹黨,罵過他的,就一定是閹黨,寫進去! 更搞笑的是,由於人多文書多,某些兄弟被擺了烏龍,明明當年罵的是張居正,竟然被記成了東林黨,兩筆下去就成了閹黨,只能認倒黴。 此外,在這份名單上,還有幾位有趣的人物。比如那位要在國子監裡給魏公公立牌坊的陸萬齡同學,屁官都不是,估計連魏忠賢都沒見過,由於風頭太大,竟然被訂為二等,跟五虎五彪一起,被拉出去砍了。 那位第一個上疏彈劾魏公公的楊維垣,由於舉報有功,被定為三等,拉去充軍。

而在案中扮演了滑稽角色的陳爾翼、楊所修,也沒能跑掉,根據情節,本來沒他們什麼事,鑑於其雙簧演得太過精彩,由皇帝特批六等獎,判處有期徒刑,免官為民。 復仇 總體說來,這份名單雖然有點問題,但是相當湊合,弘揚了正氣,惡整了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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