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龍,能用就用,不能用就殺了他。 '1625' 按說這是兩人密談,偏偏就被記入了史料,實在是莫名其妙。 而且這份談話記錄看上去似乎也沒啥,錢龍錫問袁崇煥的打算,袁崇煥說準備收拾毛文
龍,僅此而已。 但殺死袁崇煥的,就是這份談話記錄。 崇禎二年(1629)十二月七日,御史高捷上疏,彈劾錢龍錫與袁崇煥互相勾結,一番爭
論之後,錢龍錫被迫辭職。 著名史學家孟森曾說過,明朝有兩大禍患:第一是太監,其次是言官。 我認為,這句話是錯的。言官應該排在太監的前面,如太監是流氓,言官就是流氓 2。0
版本——文化流氓。 鑑於明代政治風氣實在太過開明,且為了保持政治平衡,打朱元璋起,皇帝就不怎麼管這幫人。結果脾氣越慣越大,有事說事,沒事說人,逮誰罵誰,見誰踩誰(包括皇帝),到了崇禎,基本已經形成了有組織,有系統的流氓集團,許多事情就壞在他們的手裡。 在這件事上,他們表現得非常積極,此後連續半年,關於袁崇煥同志叛變、投敵乃至於生活作風等多方面問題的黑材料源源不斷,一個比一個狠(許多後人認定所謂袁崇煥投敵賣
國的鐵證,即源自於此)。 就這麼罵了半年,終於出來個更狠的。 崇禎三年(1630)八月,山東御史史範上疏,彈劾錢龍錫收受袁崇煥賄賂幾萬兩,連錢
放在哪裡,都說得一清二楚。 太陰險了。 在明代,收點黑錢,撈點外快,基本屬於內部問題,不算啥事,但這封奏疏卻截然不同。 因為他說,送錢的人是袁崇煥。 這錢就算是閻王送的,都沒問題,惟獨不能是袁崇煥。 因為袁崇煥是邊帥,而錢龍錫是內閣大臣。按照明朝規定,如果邊帥勾結近臣,必死無
疑(有謀反嫌疑)。 十天後,崇禎開會,決定,處死袁崇煥。 崇禎二年(1629)十二月袁崇煥入獄,一群人圍著罵了八個月,終於,罵死了。 事情就是這樣嗎? 不是 在那群看似漫無目的,毫無組織的言官背後,是一雙黑手,更正一下,是兩雙。 這兩雙手的主人,一個叫溫體仁,一個叫周延儒。 周延儒同志前面已經介紹過了,這裡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