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萬一動亂波及滿蒙、治安紊亂,有侵害我在該地特殊地位及權益之虞時,不論其來自何方,均應加以防護,並須做好準備,為保護內外人士安居與發展之地而不失時機地採取適當措施。”'〔日〕《大本營陸軍部》1。第276~277頁。'
上述決議乃公開檔案,用語經過了仔細斟酌,儘量帶上溫和色彩。但是,其中所強調要“斷然自衛”、“採取適當措施”,宣佈在滿蒙有“特殊地位”,並要支援滿蒙地區中依附日本的“有力者”作為傀儡等,已經清楚表明了日本企圖分割滿蒙,擴張在華權益的侵略方針。
除上述公開的決議外,首相田中義一在會後根據會議內容起草了一份奏摺,於7月25日呈送天皇,即臭名昭著的《田中奏摺》。奏摺中說:
“對滿蒙之積極政策“所謂滿蒙者,乃奉天,吉林,黑龍江及內外蒙古是也,廣袤七萬四千方里,人口二千八百萬人。較我日本帝國國土(朝鮮及臺灣除外)大逾三倍。其人口只有我國三分之一。不惟地廣人稀令人羨慕,農礦森林等物之豐富,世之無其匹敵。……故歷代內閣之施政於滿蒙者,無不依明治大帝之遺訓,擴充套件其規模,完成新大陸政策,……惟欲征服支那,必先征服滿蒙;如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支那。倘支那完全可被我國征服,其他如小中亞細亞及印度南洋等,異服之民族必畏我敬我而降於我,使世界知東亞為我國之東亞,永不敢向我侵犯。此乃明治大帝之遺策,是亦我日本帝國之存立上必要之事也。……考我國之現勢及將來。如欲造成昭和新政,必須以積極的對滿蒙強取權利為主義。以權利而培養貿易,此不但可制支那工業之發達,亦可避歐勢東漸,策之優,計之善,莫過於此。我對滿蒙權利如可真實的到我手,則以滿蒙為根據,以貿易之假面具風靡支那四百餘州;再則以滿蒙之權利為司令塔,而攫取全支那之利源。以支那之富源而作征服印度及南洋各島以及中小亞細亞歐羅巴之用,我大和民族之慾步武於亞細亞大陸者,握執滿蒙利權乃其第一大關鍵也”。'《時事月報》第1卷第2期,南京版,1929年12月。'
在東京的東方會議之後,為了加快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