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2 / 4)

是被動的。

如上簡單的故事敘述,林沖身為“東京八十萬禁軍教頭”,一夜之間被高俅以莫須有的罪名褫奪了一切—功名利祿,妻子家庭;一夜之間不僅變成了赤貧的無產者,而且被脊杖,枷釘,刺頰,流放兩千裡外的滄州,看守天王堂和草料場。昔為天上,今入煉獄,前後反差之大,想必林沖感慨切膚。但是即使如此,林沖也並沒有“反”的願望,而是安於命運,只求存活。直到陸虞侯等人要害他性命,林沖才奮起反抗,殺了陸虞侯等人。

林沖像所有的普通人一樣,遭到壓迫的時候,只要不危及性命,就把活得更好的理想窄化為苟活,窄化為苟全性命和胃的滿足。當這種壓迫登峰造極,看起來是如此的鐵板一塊,堅不可摧,而且連人的苟活亦不可得的時候,它狹小的縫隙裡,漏給無權者的惟一的生路,惟一的選擇,就只能是“夜奔”所象徵的反抗了。

無權者的理想僅止於“活著”,已經可悲;更好的生活的追求,止步於盡己所能。儘可以“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但這是世間常理,人能夠忍受的限度是非常大的。而壓迫者卻不給人留哪怕一線生路。

迎頭只見“那雪越下得猛”,被逼到絕境的林沖已經再無退路,再無幻想。

【逼良】林沖夜奔(3)

故事中最令人震動的是林沖殺人後的精神崩潰。

林沖殺人後深夜逃亡,遇見幾個莊客在烤火,火炭邊煨著一個酒甕,林沖便想買酒驅寒,無奈莊客不賣,林沖使起性子來,趕走了莊客。於是:

林沖道:“都去了,老爺快活吃酒。”土炕上卻有兩個椰瓢,取一個下來,傾那甕酒來吃了一會,剩了一半,提了槍出門便走。一步高,一步低,踉踉蹌蹌捉腳不住。走不過一里路,被朔風一掉,隨著那山澗邊倒了,哪裡掙得起來。凡醉人一倒,便起不得。醉倒在雪地上。

《水滸傳》沒有記載此前林沖有沒有殺過人,但是作為一個武藝高強的“東京八十萬禁軍教頭”,沒有過血債是不可想像的,這畢竟是刀口上舔血才能夠掙來的頭銜。而且從妻子被高衙內調戲以及陸虞侯的背叛行徑發生後林沖的反應來看,林沖應該是一條慣常的烈漢—“林沖趕到跟前,把那後生肩胛只一扳過來,喝道:‘調戲良人妻子,當得何罪!’恰待下拳打……”如果不是因為他是高衙內,林沖這一拳下去,普通人如何禁受得起?這是對高衙內調戲妻子的反應。“林沖把陸虞候家打得粉碎……拿了一把解腕尖刀逕奔到樊樓前去尋陸虞候……一連等了三日……陸虞候只躲在太尉府內,亦不敢回家”,這是對陸虞侯背叛行徑的反應,如此激烈,必殺之而後快。這樣一條烈漢,殺人後居然方寸大亂,直至“醉倒在雪地上”,殊不可解。

殺人後應該遠遠逃亡,這是常識。林沖卻為一口酒與人爭執,吃得大醉。即使英雄末路,這樣的行為也是不可索解的。一個瀕臨絕望的人的行動果然不會像在離開草料場時那樣精細,因為那時還有希望。殺人前一刻林沖還曾在山神廟前頂禮:“神明庇佑,改日來燒紙錢。”殺人後林沖突然明白了,他再也回不到以前的生活裡去了。他已經走上了一條不歸之路。這條路,後來和林沖旗鼓相當地打過一架,卻不屑落草的楊志也走過。對重入體制的幻想徹底破滅了,而前途漆黑。林沖的絕望是自暴自棄的絕望:他多想一醉了之啊。他果然醉了。

此後的故事就簡單得多了,林沖終於被“逼上梁山”,演出了一出出轟轟烈烈的壯劇和最終的悲劇。他再也不會在山神廟前頂禮膜拜,再也不會逆來順受,他變成了一個暴力主義者,他信奉暴力解決一切。瀕臨絕望,自暴自棄,終於從抱有希望的自虐,走向了絕望的對待他人的暴力。

林沖夜奔,林沖終於掌握了自己“八十萬禁軍槍棒教頭”的驚人藝業,向著身體的邊界之外,從夜晚到白天,從非法到合法,開始了另一條不歸之路。

【刺青】國家主義的刺青(1)

“岳母刺字”大概是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刺青事件了。

湯陰人岳飛,傳說他出生時有一隻像鵠的大鳥在屋頂上盤旋,因此取名為“飛”。像所有偉大人物的問世一樣,岳飛同樣被賦予了天賜的神聖光環。鵠就是大天鵝,一種聖潔的鳥。但是,當獵人的槍口對準它的時候,鵠的道德象徵被人的口腹之慾取代了,一個新的詞語—“鵠的”誕生了,大天鵝變成了供人攢射的靶子。這一傳說先驗地預言了岳飛的最終命運—他同樣變成了朝野攢射的箭垛。當黃河決堤,內黃縣的洪水衝至湯陰的時候,尚未滿月的岳飛被母親抱在懷裡,躲進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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