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2 / 4)

小說:上流女孩當如是 作者:垃圾王

式幽默”,它是最擁擠、粗俗、使勁胳肢人笑的美國廁所笑話。可這就是現在最流行的,看完後大罵一聲“真他媽惡俗”,還要招呼朋友們都去看熱鬧。“憨豆先生”在銀幕上顯得那麼卓爾不群和懷舊。不如他就別跟美國人爭了,迴歸到瑣碎裡,在沉悶的生活戲中甩一個小花腔。在英國,他的同道隨便就能遇上。比如一個鄉村小咖啡館,老頭侍者給中年人端來一大杯奶茶,杯子上寫著:“我是鎮子上唯一的同性戀”。結帳時老頭問:“您用什麼結?”“塑膠”。錯愕之時,中年人掏出一張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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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王弗蘭克(1)

弗蘭克?盧卡斯可能是70年代早期紐約最大的毒販子。他在Regency Hotel有一處長期套房,衣櫥裡有100多身定製套裝,其中包括那件著名的價值5萬美元的黑白條南美栗鼠皮大衣。他還有好幾輛車——勞斯萊斯、賓士、通用巡洋艦……他的最愛的卻是那輛被稱為“美婦人”的雪佛蘭。他和他的車隱匿在哈勒姆區第116街的角落裡,睥睨著街上的人民:那是群既憂愁又喜悅的黑人流亡者,一邊掙扎在飢餓線上,一邊整日經歷毒品的縱情狂歡。弗蘭克?盧卡斯給了他們這一切。“誰又能想到我會藏在一輛300多美元的車裡呢?”他的毒品網路每天淨利潤100萬美元:“哈勒姆區的16條街都是我的,我買下它們,執行它們,擁有它們。可當我想與我的人民在一起,我只能開上‘美婦人’,拉低帽簷,裝上鬍子,戴起墨鏡,套上假髮。我既想與他們同在,又不想嚇著他們。”

這位君臨天下的大毒梟就是電影《美國黑幫》的原型人物,演得也都是真事,根據2000年《紐約》雜誌對弗蘭克?盧卡斯的報道改編,劇本作者改編過《辛德勒的名單》,導演雷得利?斯科特,主演丹澤爾?華盛頓和拉塞爾?克勞。這樣的陣容的確有“奧斯卡面相”,可惜片子徒有其表,故事編得很爛,節奏非常匆忙,又放了過多的象徵符號:越戰、尼克松、種族歧視、萬惡的資本主義,結果拍電影畢竟不是寫論文,主人公完全淹沒在這副國家道德分裂的全景中。丹澤爾?華盛頓演的毒販子優雅多過暴戾,精巧多過粗鄙,訓斥兄弟時有政客風範,宣講起生意經來又是頭腦精明的企業家。他的黑幫特質,僅僅靠一個場面支撐:發達了的弗蘭克?盧卡斯走到收保護費的小混混跟前,用槍頂住他的腦門兒,小混混瞪著血眼挑釁地問:“你想殺了我嗎?在眾人面前?”話音沒落槍響倒地,眾目睽睽都看見了,全不敢言語,弗蘭克?盧卡斯像下達聖諭似地說:“沒有人可以阻止我幹任何事,這裡是,美國!”

這個細節確有其事。35年後,做了汙點證人的弗蘭克?盧卡斯舊地重遊,向《紐約》雜誌的記者講述了當時情景:“那個傢伙又黑又壯,高6英尺,重270磅,腿腳利索,手上有兩三條人命。他嘴裡罵罵咧咧,詛咒我,詛咒我的媽媽,我想,一個要死了的人,就讓他說吧。當他擺出黑背大猩猩的樣子襲擊我,我開槍了。開了四槍,砰砰砰砰。我感到非常愉悅,因為我殺死了一個不僅僅是哈勒姆區,還是全世界最壞的壞蛋。”之後弗蘭克?盧卡斯笑了起來,他必須用肩膀拉動那張巨大、有稜有角的臉,雖然溝壑縱橫,當年的冷竣依稀可見,兩頰的茶色面板皺巴起來,灰色的嘴唇伸展,紅色的長舌頭委蛇而出,先是斷裂的驚雷,再是嘶啞的小鳥,那是一串讓人毛骨悚然的笑聲,只有撒旦才能發出那樣的聲音,它穿透肺腑直達內心。

弗蘭克?盧卡斯原本是出生在北克羅來納的鄉下孩子,6歲親眼看著3K黨殺死了他的表兄。12歲,他跟菸斗店老闆的閨女偷情,被一大黑胖子抓住,弗蘭克用菸斗砸暈了黑胖子,點了把火跑了。他逃到了紐約的哈勒姆區,生平第一次見到那麼多的黑人,他站在第114街的街口大喊:“你好,哈勒姆,你好,美國!”據說就是憑著一股子誰都不吝的楞勁兒,他認識了1960年代哈勒姆的黑幫老大“黑教父”埃爾斯沃斯?約翰遜,成了他的司機和門生,並得花名“可卡因”(SUPERFLY)。在弗蘭克嘴裡,約翰遜是“紳士中的紳士,君王中的君王,殺手中的殺手,他本人就是本聖經。”跟著他,弗蘭克學會了冷酷、沉著,既忠於目標又精於算計。據說“黑教父”死在了他的懷中,此後兩個星期他都把自己關在房間內,思考著前世今生,再次出山後就隻身去了東南亞。有一遠方親戚在越南當兵,在他的引見下弗蘭克見著一位金三角“說英語,開勞斯萊斯的中國紳士”,從他手中購得132公斤海洛因,每單位4200美元,同樣的品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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