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3 / 4)

小說:上流女孩當如是 作者:垃圾王

美國本土的市價是每單位5萬美元。事後許多人驚歎於弗蘭克隻身勇闖金三角,他頗自負地說:“雖然我從沒到過亞洲,但一想到,那裡不過是另一個街頭,小菜一碟。我沒上過一天學,卻有著街頭博士學位。”像電影裡演的那樣,他把海洛因藏在越戰陣亡士兵的棺材裡。“誰會檢視他媽的一個死人的棺材呢?哈哈哈!”30多年後再談起這個絕妙的創意,他依然像當年一樣洋洋自得。 電子書 分享網站

毒王弗蘭克(2)

1970年代初的紐約,有許多毒品“品牌”, Boody; Cooley High; Capone; Ding Dong; Fuck Me; Fuck You; Nice; Nice to Be Nice……;可沒有一個能比得過弗蘭克?盧卡斯的“蘭色幻覺”。它使用純度高達98%…100%的原料,在夢幻工廠裡由12、3個裸女手工製成,60%的甘露醇,40%的奎寧,價錢卻是其他產品的一半。弗蘭克?盧卡斯的毒品網路最大特點是省略了中間商,直接面向癮君子,有點像70年代的電子商務先驅。作為一個鄉下青年,他把同村的窮親戚全招來了,倒不是任人維親,他像瞭解自己一樣瞭解鄉下青年:“他們不浮華,沒有習慣於好車,漂亮妞和大戒指。他們的妻子和孩子都嗷嗷待哺。隨便給他們點錢他們就會幹任何事。他們懂得忠誠。”他忠誠於妻子,孝敬老母親,聲稱自己之所以應該被槍殺100次了卻還活著,是因為人人都折服於他迷人的人格魅力。

鼎盛時期,哈勒姆區只有一人敢和弗蘭克?盧卡斯叫板——綽號“尼奇”的萊若伊?巴恩斯。他是地道的城市青年,處處與弗蘭克相左,他浮華、風流,毒品網路掛靠於義大利黑手黨。70年代,尼奇冠以“不可觸及先生”的名號登上了《紐約時報雜誌》封面,正逢壯年的他穿著手工定製套裝,打著紅白藍三色領帶,戴著GUCCI眼鏡,一幅不可一世的“娛樂毒梟”形象。“不可觸及先生”被塑造成神勇的逃避法律者,哈勒姆貧民的救星,一位他轄區的婦女贊曰:“人人有的吃,人人騎馬,人人穿著花衣裳。”這樣的報道激怒了當時的總統卡特,1978年,始終“不可觸及”的尼奇被抓了起來,被判了終身監禁。此時鄉下青年弗蘭克?盧卡斯也早在1975年被判了70年。但是不約而同的,倆人都精明地選擇了當政府的汙點證人,尼奇按照證人保護政策隱居了起來,弗蘭克的刑期先縮短為30年,後來又縮短為7年。

電影《美國黑幫》上映後,當年撰寫弗蘭克傳奇的《紐約》雜誌記者牽線搭橋,使弗蘭克和尼奇通了一次電話。他們是30年沒說過話的死對頭,兩個曾經富甲一方的毒王,現在一個77歲,摔斷了腿,癱在輪椅上;另一個74歲,穿著鑲滿假賽車標的T恤,只敢接受採訪不敢被拍照。他們依然像當年的“鄉下青年”和“城市青年”一樣對著幹,又開著年邁之後冰釋前嫌的玩笑。

記者:你們誰的貨更純?

弗蘭克:你真是問到點兒上了,我的貨純度高達98%…100%。

尼奇:我承認弗蘭克的貨包裝不錯。可等到我的成品出來,成色跟他的差不多,而且我的發貨速度比他快得多!

記者:你們的名字在很多嘻哈歌曲裡出現過呀?

弗蘭克:那也能叫音樂?看看這些年輕的蠢貨的打扮,他們是些穿著大袋褲的狗屎。

尼奇:我沒有像喜歡其他任何東西那樣喜歡嘻哈音樂。剛出來的時候,他們都說‘這幫混球一分錢也賺不到’,可現在,嘻哈是最牛的娛樂產業。我是JAY…Z和50分的粉絲。

記者:你們當初幹嗎販毒?

弗蘭克:你以為我想幹這個嗎?我得掙錢,我也想去華爾街。可在華爾街,我連他媽的一個開門人的差使都找不到。

尼奇:誰沒傻X地年輕過?

代號007

有個笑話:間諜詹姆斯退休隱居在一個英國小鎮,鎮子上還住著麵包師詹姆斯,屠夫詹姆斯,花匠詹姆斯。間諜上司被害,有一人去請他出山,接頭暗號是:“前方劃過一道閃電”,“天空立刻佈滿烏雲”。這人到了鎮上一酒館,抓住酒保問:“哪個是詹姆斯?”酒保反問:“你是找麵包師詹姆斯呢,還是屠夫詹姆斯。”這人沒回答,反而對著酒館大聲說:“前方劃過一道閃電!”全酒館的人鬨堂大笑,指著一個喝酒的傢伙說:“原來你是找間諜詹姆斯呀。”

我很懷疑1967年的《皇家堵場》班子聽說過這個笑話。電影就是從退休的間諜詹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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