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長長得飄在腦後,用一根髒布條勒住,而丁哥兒那一頭金黃的捲髮更是蓬亂,簡直可以作雞窩用,不過他的腰間還彆著把佩劍,比我英武得多。與對面這個精神整潔的項衝相比,我們就是要飯花子。
丁哥兒全沒在意自己的形象,他只對那少女感興趣,而對那少女懷中的秦箏更感興趣。“彈一個曲子吧?”他這樣地請求著這個少女。
那少女抱著箏猶豫著,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聽懂了丁哥兒的話,怕她為難,拉住丁哥兒埋怨道:“你安靜點行嗎?這琴不是隨便就能彈的,還需要焚香沐浴。”丁哥兒愣住了,他根本不懂什麼叫焚香沐浴;而那少女也愣了一下,她好像不相信我也懂這個。
“不!”那少女卻道:“焚香沐浴方才彈琴,那是老腐酸儒的作法,人只要想彈,又何在乎在哪裡呢?”她說著盤膝坐在船頭,將箏平放,右手拇指、中指、無名指往復在琴絃上勾動,左手飛快地移動著弦下之柱,未到一分鐘,那弦已經調好,一個清悠的飄音驀然飛出,動聽的顫音轉了兩轉,曲調一變,竟是那一首我唱過的《橄欖樹》,我瞪大了眼睛,根本不敢相信,她只在三年前聽我唱了一遍,便能夠如此完整流暢,又如此細膩動情地演奏出來,彷彿這就是她創作的一般。
“好曲子!”一曲終了,我和丁哥兒還未細細回味,項衝便大聲讚了起來:“此曲不同凡響,宛若小鳥展翅,又似山間溪流,遼遠廣闊,充滿希望,不同與當今靡靡之音或陳詞濫調。”
這少女緬腆地答著:“這位相公過獎了。”
項衝笑了笑,繼續說:“此曲在下從未聽過,不知何名?”
這少女如實回答:“此曲是我小時聽一位流浪少年所唱而記下來的。”
“哦,所唱何歌?”
“不曉得,我只記下了曲譜,卻未記下歌詞,只是覺得那歌詞很好聽,所唱皆是白話,裡面多句重複橄欖樹,我想此歌也當聽《橄欖樹》吧。”
我的心都快要跳出了嗓子,真想告訴她,我就是那個唱歌的人,願意再為她唱一遍。
船已靠了岸,這少女收起箏,牽著馬下了船,又縱身上馬,一甩鞭子,那馬已飛馳而去。
“喂,姑娘……”項衝也上了岸,在後面喊著,也跳上了馬,飛快地追去。
我的心卻酸溜溜的,也不知什麼滋味。
“喂,混球!”丁哥兒總這樣地叫我,好在別人也聽不懂他的話。我轉過頭看著他。“咱們也買馬騎吧?”他這樣羨慕地建議著。
我搖了搖頭,道:“不行,咱們的銀子不夠,現在你和我需要的是換個人樣子。”
“換個人樣子?”他這才注意到自己破爛的裝束,贊同著:“對,聽你的。”
我們來到城裡,置辦了衣服和鞋襪,照我的觀點,我和丁哥兒最好是各穿各的,但他卻不同意,死活要與我一模一樣,彷彿這樣才顯得公平。在剃頭擔子前,我要那師傅將我的長頭髮剪去,剃成平頭,這洋小子也要如此。那師傅卻是一愣,在他看來,男兒一旦過了十八,這發是隻留不剪的,彷彿這樣才是正經人家。我哪管許多,從小的短髮慣了,如今這長髮不僅讓人覺得憋悶,也愛擀粘,一日不洗,便失去了光澤,於是硬逼著那師傅將頭髮剪了個平整方正,連兩個鬢角也修理得乾乾淨淨。但等我和丁哥兒重新走在街上的時候,卻有不少人把我們當成了和尚和頭陀,這真叫人難堪,於是學起胡人的樣子,用根紅條布在頭上勒緊,這樣,我們完全成了“胡人”。
我不知道丁哥兒怎麼有那麼大的活動量,他一定患有多動症,或許小的時候被胡客遊俠管教得過嚴了,把壓抑多年的朝氣全部發洩在了我的身上。這一路上他始終圍著我又打又鬧,又喊又叫,彷彿是一隻猴子。開始時,我被煩的無處可逃,到最後乾脆不聞不睬,隨他的便,這才是心正不怕鬼上身,一個巴掌拍不響。他跳了一陣,見我沒有反映,也士氣低落下來,過了一會兒,他卻對我說:“我到前面先看一看去。”也不等我同意,便一股煙地跑了。
我在後面不著急不著慌地趕路,知道他不會離開我太遠,只要前面有路口,他一定會在那裡等我,生怕走錯了。可是這一回不同,我連過了三個路口也未見到他的影子,難道他沒有等我?這怎麼會?難道他走錯了路?這也不大可能,別看他調皮,但精得很,最少他在路口也會給我留下記號。我有些不放心了,見到路旁有人就去尋問。丁哥兒那金髮碧眼的高個子是十分引人注目的,我相信人們只要見一次便會記住的,可是被問的人卻搖了搖頭。我又往回走,直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