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4 / 4)

。到底是何事呢?”

“聽著!空海——”逸勢微笑道:“地點,就在這洛陽吧。”

在洛陽,有三個非常愛狗的男子,狗兒也很眷戀它們的主人——

逸勢開始敘述。

有一次,這三個男人聚在一起,相互吹噓自己的狗兒對自己是如何如何的忠實。

第一個說:

“就算沒吃沒喝和我關在一起,我家的狗也不會因為飢渴難耐而攻擊我。”

第二個說:

“非但如此,我家的狗還會先主人而死,讓主人吃自己的肉。”

第三個說:

“我家那隻,一看到有人攻擊我,立刻奮不顧身去撕咬襲擊者。”

於是,大家決定來試一試所言是否屬實?

第一個人和第二個人,各自建造一間小屋子,把自己和狗都關在小屋裡。

兩個人不願餓肚子,把狗丟在小屋裡,自己每天都跑出去吃喝及大小便。

到了第七天,第一個人的狗,餓得伸出爪牙準備攻擊自己的主人。主人深感危險,毫不猶豫拔出懷中短劍刺死那隻狗了。

第二個人的狗,果真如他所說,第十一天便餓死了。

第三個人,在自己的狗面前,讓好友假裝襲擊自己。狗兒果真奮不顧身去追咬主人的好友。好友的腳被狗緊緊咬住。

主人想阻止,狗卻緊咬不放。主人終於大怒,拿起棍子把狗狠狠打一頓,狗兒才鬆口放開好友。

三個月後,第三個人在某次夜行時碰到賊人劫襲。同行的狗兒非但不去咬盜匪,甚至吠都不吠一聲。結果,男人的錢被搶走,還被尖刀刺進胸部,受了重傷。

“再沒有比這隻更不中用的狗了。”

說完後,第三個人就叫家人把狗給殺了。

“結果,三個男人失去了三隻狗。”

逸勢模仿對皇上說話時的口氣,非常嚴肅。

“嗯。”

“總之,就算是這種捏造的故事,從大唐歸來的逸勢,講起來就是鏗鏘有力,不是嗎?”

“所謂朝廷這種地方,確實會有這種偏見。”

“哪裡?”

“朝廷啦。”空海若無其事地說。

“總之,應該可以抬高身價。不過……”逸勢喃喃自語。

“不過?”

“不過,二十年實在太長了。”逸勢說。

“真的太長了。”空海也同意。

不論是空海還是逸勢,留學時間都得住滿二十年。

當時日本朝廷規定,遣唐使/僧在大唐未居留滿二十年,不準回國;提前回國,重者死罪。像逸勢,若是違反此規定,如果只是一輩子被貶至地方為官,都還算好的。

“其實,在我決定啟程赴唐時,就開始後悔了。為何得離開自己生長的土地二十年呢?”逸勢如此告白。

“不過,走在這洛陽之都,眺望對岸的天津橋之際,竟差點把那些事都忘得一乾二淨了……”

“唔。”

“空海,都是你說的那些話,讓我又想起這些事。”

“想起之前的後悔?”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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