臂做了一個下意識的動作,像是想狠狠擁抱面前睽違三年的人,好好發洩一下期盼他歸來的那種忐忑,好好熱暖曾逐漸涼下來的心——看著木葉落盡冬風肅殺,還以為三年之約被無情的命運破壞,那份逼人而來的寂寞,簡直消蝕靈魂。
但只接觸到粗棉布的衣服,李尋歡擁抱的雙臂突然停頓,動作很快變成為他輕輕拂去一身雪粒,然後,輕輕微笑:“阿飛……你終於來了。”
微笑著的李尋歡,有種說不出的溫暖意味。
落寞地看一眼抱起酒罈、正在注滿酒杯的那隻手,阿飛的笑容停滯了片刻,回答:“是回來。”
三年前秋天分手的時候,阿飛說的就是“我一定會回來”。
意思很明顯:我不是過客,是歸人。
李尋歡微笑點頭,表示理解:“記得當初你離開的時候我就答應你,回來的時候,要請你喝酒。”
阿飛表情突然有點僵:“那為什麼是你一個人請我喝?”
李尋歡低頭看看簡陋的粗瓷碗,苦笑:“如果已經不是喜酒,你還喝不喝?”
阿飛神情變得很複雜。
以前從來沒有過的複雜。
審視李尋歡良久之後,阿飛儘量不帶感情地問:“發生了什麼?方便告訴我嗎?”
“她回孫家了,我親自送她回去的。”看著阿飛不依不饒要求答案的眼神,李尋歡的笑容慢慢變得苦澀。
年紀那麼輕的女孩子,總是很容易愛上她心裡想象出來的英雄。當江湖浪漫傳說變成日常生活裡的老頭子,她突然發現,原來她喜歡的不是李尋歡這個人,而是傳說中小李飛刀的光芒。用了一千多個日日夜夜,孫小紅終於確證,少女滿腔的柔情熱血雖然可貴,終究還是沒法溫熱疲憊的浪子。
所以……她失望了。
但這樣的話,解釋得清楚嗎?
面對阿飛,有必要解釋嗎?
停頓片刻,阿飛又突然笑了,非常開心:“你在倒酒……是請我喝的?”
李尋歡點頭:“你今晚終於趕回來了。”
“回陸地時,遇到奇特的洋流,把船衝得向南漂了很遠,幸好我運氣不錯,沒多久遇到商船。多虧你三年前留下的路標,即使下點雪,找到這裡也不難。”
可以想象,這輕描淡寫的幾句話裡,有多少驚心動魄的歷險。
小李飛刀和飛劍客早已經成活著的傳奇。對於他們兩個人來說,死生一隙的經歷實在太多,並不需要一一回首。
只要彼此在面前,已經足夠。
而且,人總有一些不想說出來的事。
那並不能算對朋友不坦白,也許他只是有一些不能說出來的理由。
所以阿飛不說這三年經歷的細節,李尋歡也就不問,只微笑:“酒還有一些。慢慢喝的話,可以一起守歲到天明。”
多了個人一起喝酒,燈光突然像是變得明亮了。
北風還肆虐著,小屋裡並沒有點火盆,也還是沒有柔軟的貂皮,卻突然像是一點都不冷了——另一個人的體溫,永遠都比火光更令人覺得溫暖。
沉默的兩個男人默默喝著酒。
喝得很慢,慢到可以品出狀元紅的醇香。
他們不說話,也許只是覺得這無言的默契比語言更可貴。
窗紙開始泛淡淡的魚肚白。
李尋歡輕輕問:“你想好之後去哪裡了嗎?”
阿飛垂首看著酒杯,淡淡地:“你很希望我趕快走?”
寂寞的滋味再難忍受,時間長了,慢慢總會習慣。最難承受的,就是享受到了短暫的溫暖,又很快失去。
但這樣的話,李尋歡沒法說出口。
他只笑著:“如果這裡有什麼能夠讓你留下,我當然樂意傾其所有。”
這簡陋的小屋,除了草草釘的木板書架上數卷《中庸》《大學》《公羊》《穀梁》,什麼東西也沒有。
沉思片刻,阿飛認真地:“我能把這裡當作真正的家。”
手突然握得很緊,連骨節都發白。李尋歡拼命鎮定自己,聲音都變得有些低沉:“我能做什麼?”
……只要你說出來。
只要我有。
連性命都可以毫不猶豫送給對方的兩個人,彼此之間,只要開口,還有什麼不捨得的?
慢慢看進李尋歡的眼睛裡,像是從春風漣漪的眸子裡汲取了力量,阿飛深深吸一口氣,說:“你的故事。”
李尋歡失聲:“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