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赫爾。日本這時同意以下各點:不從法屬印度支那派遣軍隊去進攻任何鄰近地區,也不無故向日本以南的任何地區進軍;對於如何解釋和履行三國公約,日本將自己作主;日本將按照它同中國經過談判達成的協議,努力同中國恢復正常關係,隨後儘快撤出軍隊;日本不限制美國在中國的經濟活動,“只要這些活動是建立在公平的基礎上”;日本遵循在西南太平洋地區的“門戶開放”原則,並幫助美國在這個地區生產主要的原材料。作為交換條件,日本向美國要求:美國不得采取不利於解決中國事件的各種措施;停止在遠東和西南太平洋地區的軍事措施;在達成協議之後應“解凍”日本在美國的資產。9月6日,格魯與近衛舉行了一次秘密會談,據格魯的記載,日本首相說,日本政府“真心誠意地”同意赫爾闡明的四項基本原則。近衛說,他意識到華盛頓懷疑他面臨日本過激派的反對,是否有能力來執行和平解決的條款。可是,他有陸海軍首領的支援,同羅斯福進行會談時,隨行人員中有一名陸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