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經費的一億美元支付的。
對日作戰勝利日後不到一個月,美國和聯合王國便開始商談清算租借債務和互助債務,但是當這個問題達成協議時,它卻沒有引起人們多大的注意,因為它是和美國給英國的一項貸款的協議同時在1945年12月6日宣佈的。
1941年1月,羅斯福總統在一年一度向國會發表國情諮文中說:“對於我們運送到國外去的商品,在戰後適當的時期內將由他們或是用類似的物資,或是在他們生產的多種多樣的商品中選擇符合我們需要的商品來償還。”但是,這一點很明智地並沒有寫進租借法裡去。
珍珠港事件發生後,一種“非牟取暴利”的清算辦法在總統多次向國會所作的關於實施租借法的季度報告中,特別是在第五號報告中,已有所準備。這個報告承認,“戰爭的真正代價是無法用貨幣來估計、比較或償付的。這種代價必須而且正在以鮮血和辛勤的勞動來償付。”第二十號報告指出,要是把四百二十億美元這筆總數作為一項債務,那末對於債務國和美國來說,同樣將是一場大災難。
美英兩國政府於1945年12月6日發表的聯合宣告提到了“在戰勝共同敵人的過程中雙方已經獲得的利益”,也提到了在貿易政策上達成的諒解。清算的要點是:“在戰敗敵人中喪失、毀壞或消費的根據租借協定或逆租借辦法提供的物資,並不構成任何一國的財政負擔。這些物資和勞務是用來贏得戰爭的,因此任何一國也沒有犧牲別國的利益而在財政上取得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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