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後進行討論。第五條規定,昭和15年11月30日,即中華民國29年11月30日,日本和中國簽訂的關於兩國基本關係的條約,以及該條約的所有附件,在本同盟條約生效之日起作廢。最後一條規定,該條約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根據這項條約的議定書,當中日兩國恢復全面和平,戰爭狀態結束時,日本將從中國撤軍。日本也放棄它根據1901年的“辛丑條約”條款及其補充協定所享有的在中國駐紮軍隊的權利。議定書和條約同時生效。
日本政府情報局在公佈新條約的宣告中宣稱,自從大東亞戰爭爆發以來,中國的形勢經歷了根本的變化。宣告提到了南京政府對英美的宣戰,說這場戰爭終於掃除了英美在中國的勢力。日本和中國正在調整它們的條約關係,為的是使它們能夠不受過去種種情況的影響,作為友好的鄰邦,恢復到正常和適當的狀態。
這個“新政策”的目的是雙重的。它是想給南京政權“面子”,日本希望藉此增加名義上由這個政權統治的人民對日本的支援,並鼓勵重慶方面的人背叛。雖則南京政府仍依賴於日本軍事力量的支援,但在中國的日本僑民的朋顯的沮喪情緒,證明那些讓步並不僅是紙上的東西。1946年9 月,曾任南京政府內政部長的梅思平在國際軍事法庭上作證,他聲稱,直到1943年底,日本高階官員都公開支援在中國淪陷區販賣鴉片,因為鴉片出口是內蒙政權的主要收入來源,也因為日本人從中賺了很多錢。其中有些錢已被東條用來保障日本國會議員對他的22支援。但是,梅思平說,1943年12月,南京和上海發生了反對鴉片的學生示威。於是日本人表示願意幫助中國恢復戰前禁止鴉片貿易的措施。他們這樣做,部分地是由於他們想安撫中國人,部分地是由於他們和南京政府的官員們那時已透過控制食品和其他商品獲得了更多的錢。據梅思平說,因此日本同意重設禁菸局,並減少從內蒙進口鴉片。梅思平說,結果,日本控制的禁菸局由南京政府接管了,公開販賣麻醉品停止了,從內蒙進口的鴉片減少了一半以上,鴉片稅則由南京財政部徵收。
這一證詞的來源是可疑的;很有可能,南京政權的主要動機是想靠鴉片賺錢,而不是禁止鴉片。但是這說明了,至少有一些曾使得日本軍隊和隨軍商人發財的路子,由於“新中國政策”的實施,現在部分地或全部地被切斷了。
然而,這個政策的最重要的方面,與其說是對日本在中國扶植的政權的實際影響,倒不如說,無可置疑的事實是:它是用來作為對蔣介石和中國正統政府提出的一項和平試探,而且是一項同以往很不相同的試探。在1943年10月30日的條約中,日本確實仍然要求進行全面的經濟和政治合作。但是現在它放棄了過去的各種要求,如:在中國部分地區建立“中立地帶”,建立中日合作的“特別地區”,以及在中國的戰略要地駐紮永久的守備部隊等。日本暗示,它願意放棄辛丑條約中規定的權利和要求,這些權利和要求曾幫助它實現了1937年7 月的蘆溝橋事變。日本把租界權交還給南京政府,這實際上表明:它願意放棄這些權利,把這些權利還給中國的正統政府,以換取和平。在工業領域內也是如此,日本軍隊把奪取的中國財產逐步移交給南京;同時也在採取步驟,把華中開發公司和華北開發公司改為表面上的中國公司。日本和南京的宣傳都說,原先的1937年的中日戰爭是由於誤會而引起的,這些誤會是英美的陰謀煽動起來的。現在,既然日本已明確地承認了中國的主權和完整,那就沒有什麼好打的了。這是大東亞相青木在1944年3 月30日慶祝汪精衛政權成立四週年的廣播演說中所講的內容。他還說,他為這種誤會終於導致中國事件,深表遺憾。
在美國的報紙和刊物上都可看到對自由中國現狀的批評和對中國共產黨的讚揚,這給日本人提供了一個可乘之機,而日本人也趕快利用了這個機會。他們竭力促使重慶的中國政府斷絕與美國和英國的關係,而與南京政府團結起來消滅中共。他們警告蔣介石說,共產黨一心要擴大自己在中國的影響,美國的公眾輿論似乎是支援共產黨,而看不起蔣的政權。
1944年夏季,日本在中國東南部發動了一次大規模的攻勢,計劃摧毀該地區的美國空軍基地,並建立經由中國通往東南亞各國的陸上通道。當時日本人發表了一項宣告,宣稱:他們的軍事行動的目的“僅僅是為了挫敗英美進行侵略和控制的企圖。中國國民是我們的朋友,即使是重慶政權統率下的軍隊,如果他們反對與美英合作,也不是我們的敵人。”隨著這個“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