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由代表各成員邦的立憲會議制訂。
(7 )共和國同意承認所有的非印度尼西亞人有權恢復他們的權利,並有權要求對他們的財物給予賠償。
(8 )因本協定產生的任何爭端,將由以中立國為主席的聯合委員會仲裁解決;如雙方對選定主席意見不能一致,則由國際法庭庭長選定之。
這樣,共和國得到了事實上的承認;由於在協定中提到國際法庭庭長可能介入,就加強了這種承認;共和國因而被接受為國際大家庭的一個成員。關於蘇門答臘問題,共和國也達到了它的目的。此外,印度尼西亞在聯邦裡將與王國是一個平等的同伴,而不是在王國裡作荷蘭的同伴。另一方面,荷蘭達到了使共和國接受其聯邦的原則,共和國結果降低到幾個自治邦之一的地位,並保持印度尼西亞和荷蘭的聯絡。
1946年11月30日,林芽椰蒂協定草簽後兩星期,最後一批英國軍隊離開了巴達維亞,盟軍統帥部的職責停止了。在作戰的那一段時間裡,英軍遭受嚴重傷亡,英軍人數最多時達九萬二千人,其中有五百六十三人被殺,一千四百四十一人受傷,三百十五人失蹤。
林芽椰蒂協定原則的明細實施辦法尚待擬訂,而雙方的摩擦幾乎馬上出現了。
共和派人士認為,這種措施與用合作辦法發展政府機構的措施相違背;荷蘭人於12月18日在巴厘的巴塘召開會議,討論了新大東國的機構,這使共和派人士感到憎惡。
會議任命了一位國家主席,組成了內閣,併為召集預備議會作好準備。在這個會議上,“大東”的名稱被放棄,而用“東印度尼西亞”。一些代表提出了新幾內亞的地位問題,範穆克答道,荷蘭政府無意把這塊領土從印度尼西亞合眾國或東印展尼西亞國中排除出去,但到目前為止,還不可能搞清居民們的看法。
這樣,到1946年底,印度尼西亞戰後歷史的第一階段結束了。英國軍隊已撤走了,荷蘭人和印度尼西亞人留下了。現在形成對峙局面。他們之間在原則上達成了一項協定,剩下的任務是在實踐中加以貫徹了。
第四節 印度支那
(一)越南
1945年8 月15日日本投降時,印度支那的形勢大概比印度尼西亞的形勢更加混亂。在印度尼西亞,唯一有活動力的因素是日本人和共和派人士,而在印度支那,不僅有日本人和戰鬥的印度支那民族主義運動,而且也必須把法國人考慮在內;不僅是英國佔領軍,而且中國佔領軍,也將在這裡出現。
盟國對印度支那政策的目標與對印度尼西亞政策的目標是相似的:對日本的投降人員必須看管,落在日本人手中的法國僑民必須得到關懷;而同印度尼西亞一樣,國家的經濟生活必須儘快恢復,特別是大米貿易必須恢復。戰前印度支那是世界上第三個最大的大米輸出國,僅次於緬甸和暹羅,每年出口一百多萬噸,其中大部分運往中國,但也有相當數量運往歐洲。重新組織大米出口是非常迫切需要的。在戰爭期間,大米出口嚴重受阻而致中斷,當時主要是轉而運往日本。現在需要的是使印度支那的大米能夠供應世界穀物市場。大部分供出口的大米是在南方法屬殖民地交趾支那生產的;僅少量來自交趾支那北面法國保護下的柬埔寨王國;很少是從沿著中部海岸線的安南,或從在北面的法國保護地東京(越南)輸出的,而東京(越南)在好兒年間實際上是一個缺糧地區。但是印度支那陷入了混亂。象印度尼西亞那樣,獨立的共和國宣告成立,這是“越南獨立同盟”(簡稱為“越盟”)的成就。
“越盟”起源於印度支那共產黨。1940年共產黨起義被法國鎮壓下去,許多共產黨人逃往中國,1941年他們在那裡建立了這個新的組織,這個組織曾打算包括所有安南民族主義的團體。由於期望能得到那些想要從法國統治下解放出來而又不願接受共產主義思想的安南人的支援,同盟不是以共產主義,而是以民族獨立,作為它的公開目標。後來組成了一個由所有反法黨派的安259 南人參加的流亡的越南共和國臨時政府。安南的民族主義者的目標是完全推翻法國的控制。由於法國人未能保護他們的殖民地使之不受日本統治,他們比英國人和荷蘭人更丟臉,因為在印度支那,歐洲人對日本的侵入幾乎沒有什麼反抗;而且在日本的壓力下,法國交出了沿湄公河面對暹羅邊境的領土。另一方面,經日本人同意,他們保留了一些行政上的痕跡。
可是,由於日本戰勝盟國的希望減少,法國反抗日本的控制加劇了,直到1945年3月,日本人繳了法國軍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