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倒較為直接關心奧地利當局提供給它們作為佔領費使用的款項。這筆費用的總數多少,四國之間怎樣分配,這是盟國委員會早期在會議上經常討論的問題之一。從1946 年2 月12 日起,總的費用相繼減至佔每年聯邦預算大約二十五億先令的百分之三十五到二十五。這年年底,據一致同意,1947 年這個比例不超過百分之十五。在佔領之初,分配給蘇聯方面的費用高於分配給其他三國費用的總和,但這種不平衡在以後的十八個月裡逐漸減小了。1947 年的協議規定,那一年的總費用為一億三千萬先令,其中四千萬分配給蘇聯,其餘三國各為三千萬。
(六)蘇聯的經濟政策
奧地利政府促進工業和經濟恢復的一切嘗試,西方三國幫助奧地利政府的一切努力,總是因為盟國對奧委員會未能全面控制蘇佔區而遇到嚴重阻撓,前面已經提過,蘇聯當局掠奪了大量的原料、工業裝置和私人財物。
這種掠奪在1945 年整整一年中繼續未斷。其中有很多是偽裝得並不高明的,而且對蘇聯經濟是否有利,也很值得懷疑,因為機器拆卸下來,往往一擱就是幾個星期,任其生鏽,然後才裝走,有些簡直永不裝走。波茨坦協定簽訂後,俄國人的手法略有改變。蘇方代表建議與奧地利政府笠訂一系列單方面協議,仿照在匈牙利和羅馬尼亞建立公司的先例,建立蘇奧混合公司,以開發齊斯特爾斯多爾弗油田和管理多瑙河航運公司。這樣就會導致蘇聯控制奧地利經濟的重要部門。臨時政府以值得讚揚的堅定態度拒不同意。後來俄國人再度把力量集中在大規模拆351 運的政策上。可是在1946 年春季,他們最後也拋棄了這一政策,以利於把定為德國財產的裝置原封不動地留在奧地利,使之為蘇聯的經濟利益開工生產。於是建立了一個機構,名為“蘇聯在奧地利財產管理局”(這個名稱來自俄文第一個字母USIA),以監督各有關事業。1946 年6 月27 日,蘇軍司令正式下令將東部佔領區年一切德國財產轉歸蘇聯所有,並於7 月16 日把情況正式通知奧地利政府,自此以後,大約有四百處財產就這樣劃歸蘇聯在奧地利財產管理局掌握了。這些財產包括生產石油、硫酸、金屬板、人造纖維、電力裝置。建築器材和玻璃在內的各種企業。
蘇聯政府可以授引美國處理賠償專員在波茨但會議後於莫斯科召開的戰爭賠償會議上所作的讓步,為它對波茨坦協定中賠償條款的解釋作辯護。
當時出席賠償會議的美國專員承認了蘇聯政府提出的要求,即有權不受任何限制地接收在波茨坦所指定的那些國家的全部德國資產。此外,在波茨但會議後,美國政府於9 月7 日曾致蘇聯政府一份照會,提出:雖然[盟國對德〕管制委員會有權監督和處理德國國外資產的分配,但蘇聯政府可以處理德國在芬蘭、匈牙利、保加利亞、羅馬尼亞以及在奧地利東部的資產,無需通知管制委員會的英國、法國和美國代表。管制委員會的英國、法國和美國代表可以處理其他一切德國國外資產,無需通知蘇聯政府。
西方國家要反對蘇聯的這種立場,可以援引1943 年1 月5 日聯合國家在倫敦發表的宣言中關於強制轉移敵管區財產問題的規定。這一檔案蘇聯是參加制定的,它為簽署國保留對被佔領區財產的任何轉移宣佈無效的權利,不論轉移所採取的形式是“公開的掠奪還是在形式上似乎是合法的處理,即使據稱是自動實現的”,都無例352 外。但蘇聯政府堅持該宣言不適用於奧地利。這個論點似乎是有一些法律根據的。
儘管蘇聯當局可能提供法律論據來支援其行動,但其行動本身顯然是直接違反莫斯科宣言和四國新近達成的承認奧地利政府並允許其對全國行使管轄權的協議的精神的。
英國高階專員斯蒂爾上將代表英國政府立即向蘇軍司令提出抗議。貝文在1946 年7 月12 日的外長會議上提議建立一個四國委員會來報告主要困難,即對構成德國在奧地利的財產下一定義。8 月2 日,諾埃爾一貝克在下院宣稱,英國政府認為“任何使奧地利劃分為佔領區的影響加劇的行動都是引起嚴重關切的問題”,如果任何這類行動似有可能“破壞四國都曾同意保持的奧地利國內外的領土完整”,那麼問題就更為嚴重。但貝文的建議遭到拒絕。英國提出的抗議和奧地利政府採取的大膽行動都無效果。奧地利政府打算透過一項國有化法律來對抗蘇聯的行動,該項法律適用於蘇聯當局要求佔為己有的許多奧地利財產。這項法律如果實施,就可以使那些財產免受蘇聯的控制,至少也可以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