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是那些議員,更不願意聽到關於戰爭的警告,或著手去解決象修改中立法這樣棘手的一個政治問題。儘管在1939年度前三個月的會期中有大約二十個關於修改中立法的提案和決議案在國會中提出過,但是不可避免地這方面的立法很少實際進展。這些議案從建議更廣泛、更嚴格地援用強制禁運的規定,直到完全放棄特別中立法、恢復國際法的傳統規定,從一端到另一端無所不包。在這幾個月期間,政府並未加以直接的領導。羅斯福1月4日在他的國會開幕致詞中曾指出,中立法有必要加以修改,但後來又斷定,把立法工作讓國會去負責進行更為明智。早在1月間,赫爾就已同參議員畢德曼(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和索爾·布盧姆(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代主席)商討過此事。作為參議院外交委員會的主席,畢德曼於是就承擔了提出適當的法案的責任。3月20日,他提出了一項名為1939年和平法的提案,提議解除禁運而代之以“現購自運”的規定。4月,參議院外交委員會就和平法及有關中立問題的其他提案舉行公開的意見聽取會,出席作證者中有史汀生、巴魯克和其他主張或反對修改現行中立法的知名人士。然而這次討論只能表明在達成一個共同立場上有多大的困難。當辯論結束時,沒有一個提案能獲得足夠的支援,可以把它送交國會採取行動。一部分態度堅決的參議員準備為反對廢除而奮鬥到底,包括使用很厲害的在參議院中阻撓議事的那些作法。而另一方面,支援修改中立法的人對於新的中立法應採取什麼形式,看法卻又大為分歧。
當畢德曼提案及其他提案在委員會進行討論時,赫爾已親自同一部分參議員交換過意見,但政府一直未作任何公開的宣告。羅斯福和赫爾都確信他們在廢除中立法問題上將獲得贊同。可是由於國會爭吵不休,事情拖延不決,而歐洲的局勢卻日益緊張,他們兩人就越來越不耐煩起來。5月初,畢德曼終於承認要參議院透過他的議案已經毫無希望,羅斯福和赫爾才決定在這場鬥爭中親自出馬。同時,兩人還決定在眾議院展開一場修改中立法的決戰,希望一旦眾議院透過了一項議案,參議院將也跟著照辦。5月19日,羅斯福邀請眾議院的一些領導人在白宮開會研究此事。在這次和以後幾次同參眾兩院的議員們交換意見的過程中,羅斯福和赫爾兩人都指出,無論是作為維持和平的一種手段,還是在戰爭中作為防止軸心國家取得勝利的一種手段,取消禁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與此同時,國務院草擬了一個政府對於修改中立法的具體建議的檔案。檔案一開頭先列舉了主張修改中立法的種種理由,最後提出了實施的六點方案。5月27日,這檔案的副本分別送交參眾兩院外交委員會的主席。兩天後,在5月29日,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布盧姆在院內提出了一項包含有赫爾建議要點的議案,這項提案迅速得到了外交委員會的透過,並於1939年6月19日上報眾議院。這項議案提議取消軍火禁運,但包含有一些保證美國安全的規定。這些規定中包括,1937年法律中原來有的關於禁止給予交戰國貸款和信用貸款的條款,以及軍火的進出口必須得到國家軍火管制局的許可這一必要條件。其他條款有授權總統禁止美國的船隻和公民進入由總統劃定的交戰地區,以及規定向交戰國家輸出貨物必須在出口前先將貨物過入外國購貨人的名下。這些條款在性質上是一項已作了修改的“現購自運”政策,一旦透過就將使交戰國能夠從美國獲得包括軍火在內的物資。
經過一番激烈的辯論後,6月30日眾院透過了一項修正議案,它完全否定了政府的意願。准許總統劃定交戰地區的規定被取消了,主要是因為在劃定戰區方面,它賦予羅斯福的權力太大。結果,一項恢復軍火禁運、僅在形式上稍作修改的修正案以兩票之微弱多數得到了透過。當時唯一的一線希望是參議院也許會完全改變眾議院的決定。但這一線希望也消失了,因為7月11日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以十二票對十一票決定將中立法問題推遲到下屆會議再討論。
羅斯福和赫爾似乎深信廢止禁運有極其重要的意義,所以他們並不甘心失敗。7月14日,總統把赫爾的一項強硬宣告送交國會。在這項宣告中,赫爾再次強調他們的信念,即禁運不利於世界的和平,也不利於美國的更高利益和安全,要求國會重新考慮對它的決定。為了說服參議員們同意迫切需要廢止禁運,羅斯福和赫爾作了最後一次的努力,邀請參議院的一些領導人,包括反對黨共和黨的重要議員,7月18日來白宮開會。兩人同不願被說服的參議員們辯論了三個小時也未能使他們相信戰爭已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