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部分(3 / 4)

小說:資治通鑑 作者:死磕

明,昌邑罪過千餘,故有廢立之事。今上富於春秋,行無失德,非前事之比也。”卓大怒,罷坐。將殺植,蔡邕為之請,議郎彭伯亦諫卓曰:“盧尚書海內大儒,人之望也。今先害之,天下震怖。”卓乃止,但免植官,植遂逃隱於上谷。卓以廢立議示太傅袁隗,隗報如議。

甲戌,卓復會群僚於崇德前殿,遂脅太后策廢少帝,曰:“皇帝在喪,無人子之心,威儀不類人君,今廢為弘農王,立陳留王協為帝。”袁隗解帝璽綬,以奉陳留王,扶弘農王下殿,北面稱臣。太后鯁涕,群臣含悲,莫敢言者。卓又議:“太后踧迫永樂宮,至令憂死,逆婦姑之禮。”乃遷太后於永安宮。赦天下,改昭寧為永漢。丙子,卓鴆殺何太后,公卿以下不布服,會葬,素衣而已。卓又發何苗棺,出其屍,支解節斷,棄於道邊,殺苗母舞陽君,棄屍於苑枳落中。

詔除公卿以下子弟為郎,以補宦官之職,侍於殿上。

乙酉,以太尉劉虞為大司馬,封襄賁侯。董卓自為太尉,領前將軍事,加節傳、斧鉞、虎賁,更封郿侯。

丙戌,以太中大夫楊彪為司空。

甲午,以豫州牧黃琬為司徒。

董卓率諸公上書,追理陳蕃、竇武及諸黨人,悉復其爵位,遣使吊祠,擢用其子孫。

自六月雨至於是月。

冬,十月,乙巳,葬靈思皇后。

白波賊寇河東,董卓遣其將牛輔擊之。

初,南單于於扶羅既立,國人殺其父者遂叛,共立須卜骨都侯為單于。於扶羅指闕自訟。會靈帝崩,天下大亂,於扶羅將數千騎與白波賊合兵寇郡縣。時民皆保聚,鈔掠無利,而兵遂挫傷。復欲歸國,國人不受,乃止河東平陽。須卜骨都侯為單于一年而死,南庭遂虛其位,以老王行國事。

十一月,以董卓為相國,贊拜不名,入朝不趨,劍履上殿。

十二月,戊戌,以司徒黃琬為太尉,司空楊彪為司徒,光祿勳荀爽為司空。

初,尚書武威周毖、城門校尉汝南伍瓊,說董卓矯桓、靈之政,擢用天下名士以收眾望,卓從之,命毖、瓊與尚書鄭泰、長史何顒等沙汰穢惡,顯拔幽滯。於是徵處士荀爽、陳紀、韓融、申屠蟠。復就拜爽平原相,行至宛陵,遷光祿勳,視事三日,進拜司空。自被徵命及登臺司,凡九十三日。又以紀為五官中郎將,融為大鴻臚。紀,寔之子;融,韶之子也。爽等皆畏卓之暴,無敢不至。獨申屠蟠得徵書,人勸之行,蟠笑而不答,卓終不能屈,年七十餘,以壽終。卓又以尚書韓馥為冀州牧,侍中劉岱為兗州刺史,陳留孔伷為豫州刺史,東平張邈為陳留太守,潁川張諮為南陽太守。卓所親愛,並不處顯職,但將校而已。

詔除光熹、昭寧、永漢三號。

董卓性殘忍,一旦專政,據有國家甲兵、珍寶,威震天下,所願無極,語賓客曰:“我相,貴無上也!”侍御史擾龍宗詣卓白事,不解劍,立撾殺之。是時,洛中貴戚,室第相望,金帛財產,家家充積,卓縱放兵士,突其廬舍,剽虜資物,妻略婦女,不避貴賤。人情崩恐,不保朝夕。卓購求袁紹急,周毖、伍瓊說卓曰:“夫廢立大事,非常人所及。袁紹不達大體,恐懼出奔,非有它志。今急購之,勢必為變。袁氏樹恩四世,門生故吏遍於天下,若收豪傑以聚徒眾,英雄因之而起,則山東非公之有也。不如赦之,拜一郡守,紹喜於免罪,必無患矣。”卓以為然,乃即拜紹勃海太守,封邟鄉侯。又以袁術為後將軍,曹操為驍騎校尉。術畏卓,出奔南陽。操變易姓名,間行東歸,過中牟,為亭長所疑,執詣縣。時縣已被卓書,唯功曹心知是操,以世方亂,不宜拘天下雄俊,因白令釋之。操至陳留,散家財,合兵得五千人。

是時,豪傑多欲起兵討卓者,袁紹在勃海,冀州牧韓馥遣數部從事守之,不得動搖。東郡太守橋瑁,詐作京師三公移書與州郡,陳卓罪惡,雲:“見逼迫,無以自救,企望義兵,解國患難。”馥得移,請諸從事問曰:“今當助袁氏邪,助董氏邪?”治中從事劉子惠曰:“今興兵為國,何謂袁、董!”馥有慚色。子惠復言:“兵者凶事,不可為首。今宜往視他州,有發動者,然後和之。冀州於他州不為弱也,他人功未有在冀州之右者也。”馥然之。馥乃作書與紹,道卓之惡,聽其舉兵。

孝獻皇帝甲

孝靈皇帝下初平元年(庚午,公元一九零年)

春,正月,關東州郡皆起兵以討董卓,推渤海太守袁紹為盟主。紹自號車騎將軍,諸將皆板授官號。紹與河內太守王匡屯河內,冀州牧韓馥留鄴,給其軍糧,豫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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