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號,涕淚著樹,樹為之枯。讀《詩》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勞”,未嘗不三複流涕,門人為之廢《蓼莪》。家貧,計口而田,度身而蠶;人或饋之,不受;助之,不聽。諸生密為刈麥,裒輒棄之。遂不仕而終。
臣光曰:昔舜誅鯀而禹事舜,不敢廢至公也。嵇康、王儀,死皆不以其罪,二子不仕晉室可也。嵇紹苟無蕩陰之忠,殆不免於君子之譏乎!
吳大司馬陸抗疾病,上疏曰:“西陵、建平,國之蕃表,即處上流,受敵二境。若敵泛舟順流,星奔電邁,非可恃援他部以救倒縣也。此乃社稷安危之機,非徒封疆侵陵小害也。臣父遜,昔在西垂上言:”西陵,國之西門,雖雲易守,亦復易失。若有不守,非但失一郡,荊州非吳有也。如其有虞,當傾國爭之。‘臣前乞屯精兵三萬,而主者循常,未肯差赴。自步闡以後,益更損耗。今臣所統千里,外御強對,內懷百蠻,而上下見兵,財有數萬,羸敝日久,難以待變。臣愚,以為諸王幼衝,無用兵馬以妨要務;又,黃門宦官開立佔募,兵民避役,逋逃入佔。乞特詔簡閱,一切料出,以補疆場受敵常處,使臣所部足滿八萬,省息眾務,併力備禦,庶幾無虞。若其不然,深可憂也!臣死之後,乞以西方為屬。“及卒,吳主使其子晏、景、玄、機、雲分將其兵。機、雲皆善屬文,名重於世。
初,周魴之子處,膂力絕人,不修細行,鄉里患之。處嘗問父老曰:“今時和歲豐而人不樂,何邪?”父老嘆曰:“三害不除,何樂之有!”處曰:“何謂也?”父老曰:“南山白額虎,長橋蛟,並子為三矣。”處曰:“若所患止此,吾能除之。”乃入山求虎,射殺之,因投水,搏殺蛟。遂從機、雲受學,篤志讀書,砥節礪行,比及期年,州府交闢。
八月,戊申,葬元皇后於峻陽陵。帝及群臣除喪即吉,博士陳逵議,以為:“今時所行,漢帝權制;太子無有國事,自宜終服。”尚書杜預以為:“古者天子、諸侯三年之喪,始同齊、斬,既葬除服,諒闇以居,心喪終制。故周公不言高宗服喪三年而云諒闇,此服心喪之文也;叔向不譏景王除喪而譏其宴樂已早,明既葬應除,而違諒闇之節也。君子之於禮,存諸內而已。禮非玉帛之謂,喪豈衰麻之謂乎!太子出則撫軍,守則監國,不為無事,宜卒哭除衰麻,而以諒闇終三年。”帝從之。
臣光曰:規矩主於方圓,然庸工無規矩,則方圓不可得而制也;衰麻主於哀慼,然庸人無衰麻,則哀慼不可得而勉也。《素冠》之詩,正為是矣。杜預巧飾《經》、《傳》以附人情,辯則辯矣,臣謂不若陳逵之言質略而敦實也。
九月,癸亥,以大將軍陳騫為太尉。
杜預以孟津渡險,請建河橋於富平津。議者以為:“殷、周所都,歷聖賢而不作者,必不可立故也。”預固請為之。及橋成,帝從百寮臨會,舉觴屬預曰:“非君,此橋不立。”對曰:“非陛下之明,臣亦無所施其巧。”
是歲,邵陵厲公曹芳卒。初,芳之廢遷金墉也,太宰中郎陳留範粲素服拜送,哀動左右。遂稱疾不出,陽狂不言,寢所乘車,足不履地。子孫有婚宦大事,輒密諮焉,合者則色無變,不合則眠寢不安,妻子以此知其旨。子喬等三人,並棄學業,絕人事,侍疾家庭,足不出邑里。及帝即位,詔以二千石祿養病,加賜帛百匹,喬以父疾篤,辭不敢受。粲不言凡三十六年,年八十四,終於所寢之車。
吳比三年大疫。
世祖武皇帝上之下咸寧元年(乙未,公元二七五年)
春,正月,戊午朔,大赦,改元。
吳掘地得銀尺,上有刻文。吳主大赦,改元天冊。
吳中書令賀邵,中風不能言,去職數月,吳主疑其詐,收付酒藏,掠考千數,卒無一言,乃燒鋸斷其頭,徙其家屬於臨海。又誅樓玄子孫。
夏,六月,鮮卑拓跋力微復遣其子沙漠汗入貢,將還,幽州刺史衛瓘表請留之,又密以金賂其諸部大人離間之。
秋,七月,甲申晦,日有食之。
冬,十二月,丁亥,追尊宣帝廟曰高祖,景帝曰世宗,文帝曰太祖。
大疫,洛陽死者以萬數。
世祖武皇帝上之下咸寧二年(丙申,公元二七六年)
春,令狐豐卒,弟宏繼立,楊欣討斬之。
帝得疾,甚劇,及愈,群臣上壽。詔曰:“每念疫氣死亡者,為之愴然。豈以一身之休息,忘百姓之艱難邪!”諸上禮者,皆絕之。
初,齊王攸有寵於文帝,每見攸,輒撫床呼其小字曰:“此桃符座也!”幾為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