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部分(3 / 4)

小說:資治通鑑 作者:死磕

官封侯者數千人,百官總己以聽於倫。倫素庸愚,復受制於孫秀。秀為中書令,威權振朝廷,天下皆事秀而無求於倫。

詔追復故太子遹位號,使尚書和鬱帥東宮官屬迎太子喪於許昌,追封遹子A170為南陽王,封'A170'弟臧為臨淮王,尚為襄陽王。

有司奏:“尚書令王衍備位大臣,太子被誣,志在苟免,請禁錮終身。”從之。

相國倫欲收入望,選用海內名德之士,以前平陽太守李重、滎陽太守荀組為左、右長史,東平王堪、沛國劉謨為左、右司馬,尚書郎陽平束皙為記室,淮南王文學荀嵩、殿中郎陸機為參軍。組,勖之子;嵩,彧之玄孫也。李重知倫有異志,辭疾不就,倫逼之不已,憂憤成疾,扶曳受拜,數日而卒。

丁酉,以梁王肜為太宰,左光祿大夫何劭為司徒,右光祿大夫劉寔為司空。

太子遹之廢也,將立淮南王允為太弟,議者不合。會趙王倫廢賈后,乃以允為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領中護軍。

己亥,相國倫矯詔遣尚書劉弘齎金屑酒,賜賈后死於金墉城。

五月,己巳,詔立臨淮王臧為皇太孫,還妃王氏以母之;太子官屬即轉為太孫官屬,相國倫行太孫太傅。

己卯,諡故太子曰愍懷;六月,壬寅,葬於顯平陵。

清河康王遐薨。

中護軍淮南王允,性沉毅,宿衛將士皆畏服之。允知相國倫及孫秀有異志,陰養死士,謀討之;倫、秀深憚之。秋,八月,轉允為太尉,外示優崇,實奪其兵權。允稱疾不拜。秀遣御史劉機逼允,收其官屬以下,劾以拒詔,大逆不敬。允視詔,乃秀手書也,大怒,收御史,將斬之,御史走免,斬其令史二人。厲色謂左右曰:“趙王欲破我家!”遂帥國兵及帳下七百人直出,大呼曰:“趙王反,我將討之,從我者左袒。”於是歸之者甚眾。允將赴宮,尚書左丞王輿閉掖門,允不得入,遂圍相府。允所將兵皆精銳,倫與戰,屢敗,死者千餘人。太子左率陳徽勒東宮兵,鼓譟於內以應允。允結陳於承華門前,弓弩齊發,射倫,飛矢雨下。主書司馬眭秘以身蔽倫,箭中其背而死。倫官屬皆隱樹而立,每樹輒中數百箭,自辰至未,中書令陳淮,徽之兄也,欲應允,言於帝曰:“宜遣白虎幡以解鬥。”乃使司馬督護伏胤將騎四百持幡從宮中出。侍中汝陰王虔在門下省,陰與胤誓曰:“富貴當與卿共之。”胤乃懷空板出,詐言有詔助淮南王。允不之覺,開陣內之,下車受詔;胤因殺之,並殺允子秦王鬱、漢王迪,坐允夷滅者數千人。曲赦洛陽。初,孫秀嘗為小吏,事黃門郎潘岳,嶽屢撻之。衛尉石崇之甥歐陽建素與相國倫有隙,崇有愛妾曰綠珠,孫秀便求之,崇不與。及淮南王允敗,秀因稱石崇、潘岳、歐陽建奉允為亂,收之。崇嘆曰:“奴輩利吾財爾!”收者曰:“知財為禍,何不早散之?”崇不能答。初,潘岳母常誚責嶽曰:“汝當知足,而乾沒不已乎!”及敗,嶽謝母曰:“負阿母。”遂與崇,建皆族誅,籍沒崇家。相國倫收淮南王母弟吳王晏,欲殺之。光祿大夫傅祗爭之於朝堂,眾皆諫止倫,倫乃貶晏為賓徒縣王。

齊王冏以功遷遊擊將軍,冏意不滿,有恨色。孫秀覺之,且憚其在內,乃出為平東將軍,鎮許昌。

以光祿大夫陳準為太尉,錄尚書事;未幾,薨。

孫秀議加相國倫九錫,百官莫敢異議。吏部尚書劉頌曰:“昔漢之錫魏,魏之錫晉,皆一時之用,非可通行。周勃、霍光,其功至大,皆不聞有九錫之命也。”張林積忿不已,以頌為張華之黨,將殺之。孫秀曰:“殺張、裴已傷時望,不可復殺頌。”林乃止。以頌為光祿大夫。遂下詔加倫九錫,復加其子荂撫軍將軍,虔中軍將軍,詡為侍中。又加孫秀侍中、輔國將軍,相國司馬、右率如故。張林等並居顯要。增相府兵為二萬人,與宿衛同,並所隱匿之兵,數逾三萬。

九月,改司徒為丞相,以梁王肜為之,肜固辭不受。

倫及諸子皆頑鄙無識,秀狡黠貪淫,所與共事者,皆邪佞之士,惟競榮利,無深謀遠略,志趣乖異,互相憎嫉。秀子會為射聲校尉,形貌短陋,如奴僕之下者,秀使尚帝女河東公主。

冬,十一月,甲子,立皇后羊氏,赦天下。後,尚書郎泰山羊玄之之女也。外祖平南將軍樂安孫旂,與孫秀善,故秀立之。拜玄之光祿大夫、特進、散騎常侍,封興晉侯。

詔徵益州刺史趙廞為大長秋,以成都內史中山耿滕為益州刺史。廞,賈后之姻親也。聞徵,甚懼,且以晉室衰亂,陰有據蜀之志,乃傾倉廩,賑流民,以收眾心。以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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