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太寧奉表於魏,請送赫連定。己丑,魏以慕璝為大將軍,封西秦王。
左僕射臨川王義慶固求解職;甲辰,以義慶為中書令,丹陽尹如故。
九月,癸丑,魏主還宮。庚申,加太尉長孫嵩柱國大將軍。以左光祿大夫崔浩為司徒,徵西大將軍長孫道生為司空。道生性清儉,一熊皮鄣泥,數十年不易。魏主使歌工歷頌群臣曰:“智如崔浩,廉若道生。”
魏主欲選使者詣河西,崔浩薦尚書李順,乃以順為太常。拜河西王蒙遜為侍中、都督涼州、西域、羌、戎諸軍事、太傅、行徵西大將軍、涼州牧、涼王,王武威、張掖、敦煌、酒泉、西海、金城、西平七郡。冊曰:“盛衰存亡,與魏升降。北盡窮髮,南極庸、�昬,西被崐嶺,東至河曲,王實徵之,以夾輔皇室。”置將相、群卿、百官,承製假授,建天子旌旗,出入警蹕,如漢初諸侯王故事。
壬申,魏主詔曰:“今二寇摧殄,將偃武修文,理廢職,舉逸民。范陽盧玄、博陵崔綽、趙郡李靈、河間邢潁、勃海高允、廣平遊雅、太原張偉等,皆賢俊之胄,冠冕州邦。《易》曰:”我有好爵,吾與爾縻之。‘如玄之比者,盡敕州郡以禮發遣。“遂徵玄等及州郡所遣至者數百人,差次敘用。崔綽以母老固辭。玄等皆拜中書博士。玄,諶之曾孫;靈,順之從父兄也。
玄舅崔浩,每與玄言,輒嘆曰:“對子真使我懷古之情更深。”浩欲大整流品,明辨姓族。玄止之曰:“夫創制立事,各有其時;樂為此者,詎有幾人!宜加三思。”浩不從,由是得罪於眾。
初,魏昭成帝始製法令:“反逆者族。其餘當死者聽入金、馬贖罪。殺人者聽與死家馬牛、葬具以平之。盜官物,一備五;私物,一備十。”四部大人共坐王庭決辭訟,無系訊連逮之苦,境內安之。太祖入中原,患前代律令峻密,命三公郎王德刪定,務崇簡易。季年被疾,刑罰濫酷;太宗承之,吏文亦深。冬,十月,戊寅,世祖命崔浩更定律令,除五歲、四歲刑,增一年刑;巫蠱者,負羖羊、抱犬沉諸淵。初令官階九品者得以官爵除刑。婦人當刑而孕,產後百日乃決。闕左懸登聞鼓,以達冤人。
魏主如漠南,十一月,丙辰,北部敕勒莫弗庫若干帥所部數萬騎,驅鹿數百萬頭,詣魏主行在。魏主大獵以賜從官。十二月,丁丑,還宮。
是歲,涼王改元義和。
林邑王范陽邁寇九德,交州兵擊卻之。
太祖文皇帝上之下元嘉九年(壬申,公元四三二年)
春,正月,丙午,魏主尊保太后竇氏為皇太后,立貴人赫連氏為皇后,子晃為皇太子。大赦,改元延和。
燕王立慕容後之子王仁為太子。
三月,庚戌,衛將軍王弘進位太保,加中書監。丁巳,徵南大將軍檀道濟進位司空,還鎮尋陽。
壬申,吐谷渾王慕璝送赫連定於魏,魏人殺之。慕璝上表曰:“臣俘擒僭逆,獻捷王府,爵秩雖崇而士不增廓,車旗既飾而財不周賞,願垂鑑察。”魏主下其議。公卿以為:“慕璝所致唯定而已,塞外之民皆為己有,而貪求無厭,不可許也。”魏主乃詔曰:“西秦王所得金城、枹罕、隴西之地,朕即與之,乃是裂土,何須復廓。西秦款至,綿絹隨使疏數,臨時增益,非一賜而止也。”自是慕璝貢使至魏者稍簡。魏方士祁纖奏改代為萬年,以代尹為萬年尹,代令為萬年令。崔浩曰:“昔太祖應天受命,兼稱代、魏以法殷商。國家積德,當享年萬億,不待假名以為益也。纖之所聞,皆非正義,復舊號。”魏主從之。
夏,五月,壬申,華容文昭公王弘卒。弘明敏有思致,而輕率少威儀,性褊隘,好折辱人,人以此少之。雖貴顯,不營財利;及卒,家無餘業。帝聞之,特賜錢百萬,米千斛。
魏主治兵於南郊,謀伐燕。
帝遣使者趙道生聘於魏。
六月,戊寅,司徒、南徐州刺史彭城王義康改領揚州刺史。
詔分青州置冀州,治歷城。
吐谷渾王慕璝遣其司馬趙叔入貢,且來告捷。
庚寅,魏主伐燕。命太子晃錄尚書事,時晃才五歲。又遣左僕射安原、建寧王崇等屯漠南以備柔然。
辛卯,魏主遣散騎常侍鄧穎來聘。
乙未,以吐谷渾王慕璝為都督西秦、河、沙三州諸軍事、徵西大將軍、西秦、河二州刺史,進爵隴西王,且命慕璝悉歸南方將士先沒於夏者,得百五十餘人。
又加北秦州刺史楊難當徵西將軍。難當以兄子保宗為鎮將軍,鎮宕昌;以其子為秦州刺史,守上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