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其言。及英事覺,詔書切讓延。
顯宗孝明皇帝下永平十四年(辛未,公元七一年)
春,三月,甲戌,延自殺。以太常周澤行司徒事;頃之,復為太常。夏,四月,丁巳,以鉅鹿太守南陽邢穆為司徒。
楚王英至丹楊,自殺。詔以諸侯禮葬於涇。封燕廣為折奸侯。是時,窮治楚獄,遂至累年。其辭語相連,自京師親戚、諸侯、州郡豪桀及考案吏,阿附坐死、徙者以千數,而繫獄者尚數千人。
初,樊鯈弟鮪為其子賞求楚王英女,鯈聞而止之曰:“建武中,吾家並受榮寵,一宗五侯。時特進一言,女可以配王,男可以尚主;但以貴寵過盛,即為禍患,故不為也,且爾一子,奈何棄之於楚乎!”鮪不從。及楚事覺,鯈已卒,上追念鯈謹恪,故其諸子皆得不坐。
英陰疏天下名士,上得其錄,有吳郡太守尹興名,乃徵興及掾史五百餘人詣廷尉就考。諸吏不勝掠治,死者太半;惟門下掾陸續、主簿梁宏、功曹史駟勳,備受五毒,肌肉消爛,終無異辭。續母自吳來雒陽,作食以饋續。續雖見考,辭色未嘗變,而對食悲泣不自勝。治獄使者問其故,續曰:“母來不得見,故悲耳。”問:“何以知之?”續曰:“母截肉未嘗不方,斷蔥以寸為度,故知之。”使者以狀聞,上乃赦興等,禁錮終身。
顏忠、王平辭引隧鄉侯耿建、朗陵侯臧信、護澤侯鄧鯉、曲成侯劉建。建等辭未嘗與忠、平相見。是時,上怒甚,吏皆惶恐,諸所連及,率一切陷入,無敢以情恕者。侍御史寒朗心傷其冤,試以建等物色,獨問忠、平,而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