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熟睡,卷猶不釋,或差誤及欺之,帝輒驚寤。作文章,援筆立就。常言:“我韜於文士,愧於武夫。”論者以為得言。魏立梁王詧為梁主,資以荊州之地,延袤三百里,仍取其雍州之地。詧居江陵東城,魏置防主,將兵居西城,名曰助防,外示助詧備禦,內實防之。以前儀同三司王悅留鎮江陵。於謹收府庫珍寶及宋渾天儀、梁銅晷表、大玉徑四尺及諸法物;盡俘王公以下及選百姓男女數萬口為奴婢,分賞三軍,驅歸長安,小弱者皆殺之。得免者三百餘家,而人馬所踐及凍死者什二三。
魏師之在江陵也,梁王詧將尹德毅說詧曰:“魏虜貪惏,肆其殘忍,殺掠士民,不可勝紀。江東之人塗炭至此,鹹謂殿下為之。殿下既殺人父兄,孤人子弟,人盡仇也,誰與為國!今魏之精銳盡萃於此,若殿下為設享會,請於謹等為歡,預伏武士,因而斃之,分命諸將,掩其營壘,大殲群醜,俾無遺類。收江陵百姓,撫而安之,文武群寮,隨材銓授。魏人懾息,未敢送死,王僧辯之徒,折簡可致。然後朝服濟江,入踐皇極,晷刻之間,大功可立。古人云:”天與不取,反受其咎。‘願殿下恢弘遠略,勿懷匹夫之行。“詧曰:”卿此策非不善也,然魏人待我厚,未可背德。若遽為卿計,人將不食吾餘。“既擊闔城長幼被虜,又失襄陽,詧乃嘆曰:”恨不用尹德毅之言!“
王僧辯、陳霸先等共奉江州刺史晉安王方智為太宰,承製。
王褒、王克、劉�、宗懍、殷不害及尚書右丞吳興沈烱至長安,太師泰厚禮之。泰親至於謹第,宴勞極歡,賞謹奴婢千口及梁之寶物並雅樂一部,別封新野公;謹固辭,不許。謹自以久居重任,功名既立,欲保優閒,乃上先所乘駿馬及所著鎧甲等。泰識其意,曰:“今巨猾未平,公豈得遽爾獨善!”遂不受。
是歲,魏秦州刺史章武孝公宇文導卒。
魏加益州刺史尉遲迥督六州,通前十八州,自劍閣以南,得承製封拜及黜陟。迥明賞罰,布威恩,綏輯新民,經略未附,華、夷懷之。
卷第一百六十六
【梁紀二十二】 起旃蒙大淵獻,盡柔兆困敦,凡二年。
敬皇帝紹泰元年(乙亥,公元五五五年)
春,正月,壬午朔,邵陵太守劉棻將兵援江陵,至三百里灘,部曲宋文徹殺之,帥其眾還據邵陵。
梁王詧即皇帝位於江陵,改元大定;追尊昭明太子為昭明皇帝,廟號高宗,妃蔡氏為昭德皇后;尊其母龔氏為皇太后,立妻王氏為皇后,子巋為皇太子。賞刑制度並同王者,唯上疏於魏則稱臣,奉其正朔。至於官爵其下,亦依梁氏之舊,其勳級則兼用柱國等名。以諮議參軍蔡大寶為侍中、尚書令,參掌選事;外兵參軍太原王操為五兵尚書。大寶嚴整有智謀,雅達政事,文辭贍速,後梁主推心任之,以為謀主,比之諸葛孔明;操亦亞之。追贈邵陵王綸太宰,諡曰壯武;河東王譽丞相,諡曰武桓。以莫勇為武州刺史,魏永壽為巴州刺史。
湘州刺史王琳將兵自小桂北下,至蒸城,聞江陵已陷,為世祖發哀,三軍縞素,遣別將侯平帥舟師攻後梁。琳屯兵長沙,傳檄州郡,為進取之計。長沙王韶及上游諸將皆推琳為盟主。
齊主使清河王嶽將兵攻魏安州,以救江陵。嶽至義陽,江陵陷,因進軍臨江,郢州刺史陸法和及儀同三司宋蒞舉州降之;長史江夏太守王珉不從,殺之。甲午,齊召嶽還,使儀同三司清都慕容儼戍郢州。王僧辯遣江州刺史侯瑱攻郢州,任約、徐世譜、宜豐侯循皆引兵會之。
辛丑,齊立貞陽侯淵明為梁主,使其上黨王渙將兵送之,徐陵、湛海珍等皆聽從淵明歸。
二月,癸丑,晉安王至自尋陽,入居朝堂,即梁王位,時年十三。以太尉王僧辯為中書監、錄尚書、驃騎大將軍、都督中外諸軍事,加陳霸先徵西大將軍,以南豫州刺史侯瑱為江州刺史,湘州刺史蕭循為太尉,廣州刺史蕭勃為司徒,鎮東將軍張彪為郢州刺史。
齊主先使殿中尚書邢子才馳傳詣建康,與王僧辯書,以為:“嗣主衝藐,未堪負荷。彼貞陽侯,梁武猶子,長沙之胤,以年以望,堪保金陵,故置為梁王,納於彼國。卿宜部分舟艫,迎接今主,並心一力,善建良圖。”乙卯,貞陽侯淵明亦與僧辯書求迎。僧辯復書曰:“嗣主體自宸極,受於文祖。明公倘能入朝,同獎王室,伊、呂之任,僉曰仰歸;意在主盟,不敢聞命。”甲子,齊以陸法和為都督荊、雍等十州諸軍事、太尉、大都督、西南道大行臺,又以宋蒞為郢州刺史,蒞弟簉為湘州刺史。甲戌,上黨王渙克譙郡。己卯,淵明又與僧辯書,僧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