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6部分(2 / 4)

小說:資治通鑑 作者:死磕

其弟崇基為王。

六月,辛酉,突厥默啜遣其臣莫賀幹來,請以女妻皇太子之子。

寧州大水,溺殺二千餘人。

秋,七月,癸卯,以正諫大夫硃敬則同平章事。

戊申,以幷州牧相王旦為雍州牧。

庚戌,以夏官尚書、檢校涼州都督唐休璟同鳳閣鸞臺三品。時突騎施酋長烏質勒與西突厥諸部相攻,安西道絕。太后命休璟與諸宰相議其事,頃之,奏上,太后即依其議施行。後十餘日,安西諸州請兵應接,程期一如休璟所畫,太后謂休璟曰:“恨用卿晚!”謂諸宰相曰:“休璟練習邊事,卿曹十不當一。”

時西突厥可汗斛瑟羅用刑殘酷,諸部不服。烏質勒本隸斛瑟羅,號莫賀達幹,能撫其眾,諸部歸之,斛瑟羅不能制。烏質勒置都督二十員,各將兵七千人,屯碎葉西北;後攻陷碎葉,徙其牙帳居之。斛瑟羅部眾離散,因入朝,不敢復還,烏質勒悉並其地。

九月,庚寅朔,日有食之,既。

初,左臺大夫、同鳳閣鸞臺三品魏元忠為洛州長史,洛陽令張昌儀恃諸兄之勢,每牙,直上長史聽事;元忠到官,叱下之。張易之奴暴亂都市,元忠杖殺之。及為相,太后召易之弟岐州刺史昌期,欲以為雍州長史,對仗,問宰相曰:“誰堪雍州者?”元忠對曰:“今之朝臣無以易薛季昶。”太后曰:“季昶久任京府,朕欲別除一官;昌期何如?”諸相皆曰:“陛下得人矣。”元忠獨曰:“昌期不堪!”太后問其故,元忠曰:“昌期少年,不閒吏事,向在岐州,戶口逃亡且盡。雍州帝京,事務繁劇,不若季昶強幹習事。”太后默然而止。元忠又嘗面奏:“臣自先帝以來,蒙被恩渥,今承乏宰相,不能盡忠死節,使小人在側,臣之罪也!”太后不悅,由是諸張深怨之。

司禮丞高戩,太平公主之所愛也。會太后不豫,張昌宗恐太后一日晏駕,為元忠所誅,乃譖元忠與戩私議雲“太后老矣,不若挾太子為久長。”太后怒,下元忠、戩獄,將使與昌宗廷辨之。昌宗密引鳳閣舍人張說,賂以美官,使證元忠,說許之。明日,太后召太子、相王及諸宰相,使元忠與昌宗參對,往復不決。昌宗曰:“張說聞元忠言,請召問之。”

太后召說。說將入,鳳閣舍人南和宋璟謂說曰:“名義至重,鬼神難欺,不可黨邪陷正以求苟免。若獲罪流竄,其榮多矣。若事有不測,璟當叩閣力爭,與子同死。努力為之,萬代瞻仰,在此舉也!”殿中侍御史濟源張廷珪曰:“朝聞道,夕死可矣!”左史劉知幾曰:“無汙青史,為子孫累!”

及入,太后問之,說未對。元忠懼,謂說曰:“張說欲與昌宗共羅織魏元忠邪!”說叱之曰:“元忠為宰相,何乃效委巷小人之言!”昌宗從旁迫趣說,使速言。說曰:“陛下視之,在陛下前,猶逼臣如是,況在外乎!臣今對廣朝,不敢不以實對。臣實不聞元忠有是言,但昌宗逼臣使誣證之耳!”易之、昌宗遽呼曰:“張說與魏元忠同反!”太后問其狀。對曰:“說嘗謂元忠為伊、周;伊尹放太甲,周公攝王位,非欲反而何?”說曰:“易之兄弟小人,徒聞伊、周之語,安知伊、周之道!日者元忠初衣紫,臣以郎官往賀,元忠語客曰:”無功受龐,不勝慚懼。‘臣實言曰:“明公居伊、周之任,何愧三品!’彼伊尹、周公皆為臣至忠,古今慕仰。陛下用宰相,不使學伊、周,當使學誰邪?且臣豈不知今日附昌宗立取臺衡,附元忠立致族滅!但臣畏元忠冤魂,不敢誣之耳。”太后曰:“張說反覆小人,宜並系治之。”他日,更引問,說對如前。太后怒,命宰相與河內王武懿宗共鞫之,說所執如初。

硃敬則抗疏理之曰:“元忠素稱忠正,張說所坐無名,若令抵罪,失天下望。”蘇安恆亦上疏,以為:“陛下革命之初,人以為納諫之主;暮年以來,人以為受佞之主。自元忠下獄,里巷恟恟,皆以為陛下委信奸宄,斥逐賢良。忠臣烈士,皆撫髀於私室而鉗口於公朝,畏迕易之等意,徒取死而無益。方今賦役煩重,百姓凋弊,重以讒慝專恣,刑賞失中,竊恐人心不安,別生它變,爭鋒於硃雀門內,問鼎於大明殿前,陛下將何以謝之,何以御之?”易之等見其疏,大怒,欲殺之,賴硃敬則及鳳閣舍人桓彥範、著作郎陸澤魏知古保救得免。

丁酉,貶元忠為高要尉,戩、說皆流嶺表。元忠辭日,言於太后曰:“臣老矣,今向嶺南,十死一生。陛下他日必有思臣之時。”太后問其故,時易之、昌宗皆侍側,元忠指之曰:“此二小兒,終為亂階。”易之等下殿,叩膺自擲稱冤。太后曰:“元忠去矣!”

殿中侍御史景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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