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1 / 4)

小說:愈放下愈快樂 作者:絢爛冬季

路上走的。即使放學了,我們也要奔跑著趕回家,放牛、拔草、煮飯,家裡總有一份活兒在等著我們。

記得讀初中的時候,我住校了,但我還常常跑回家吃午飯。從學校到我家,只隔著一條河和數十畝水田,直線距離最多兩里路,但真走起來就遠了,因為中間沒有一條筆直的路,來來回回,需要左穿右插,上躥下跳。河上沒有橋,必須跳壩,或者渡水。午飯時間一般是30分鐘。我速度很快,且每次都用電子手錶計算時間。回去10分鐘,在家吃飯10分鐘,返回10分鐘,從來都沒有遲到過。有時候在家裡住一夜,第二天清早必須趕回學校做早操,上早自習,田壟間黑黑的溼溼的不好走,我就繞一個彎兒跑大馬路。馬路上很早就有汽車跑,要是來了跟我同向而行的汽車,我就會加大“油門”,使勁地追。碰到下雨天,就會追得渾身是泥,但我才不會在乎呢,心裡只有奔跑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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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節:放下懶惰:奮鬥改變命運(4)

初二那年,區裡舉行中學生田徑運動會,從沒參加過任何正規訓練的我,被選去代表我所在的鵝塘中學參賽,結果一鳴驚人,奪得200米跑第一名,三級跳遠第二名,100米跑第四名,生平第一次得到一筆“鉅額”獎金——11元錢。這相當於我們當時一個學期的學費。那時候,區裡還沒有一所學校修了正規的田徑場,因此,200米跑是在孟公鎮到傅家村的那一段較平整的公路上跑的。沒有任何比賽經驗的我,居然一路遙遙領先,第一個抵達終點。

上高中後,酷愛體育的我,正式參加了學校的體育訓練隊,成了一個名副其實的“體專生”。由於身體素質好,經過正規訓練後,奔跑能力得到迅速增強。校運會上經常參加100米、200米、400米短跑的我,總是因為獨攬多項第一而風光無限。那時候,在縣裡和地區,我也是小有名氣的短跑健將。只要一上跑道,我就會感到一種莫名的振奮,腳踏在跑道上,就像踏在彈簧上一樣,只需一口氣,“突突突突”就跑完了全程。帶我們訓練的張志榮老師說,你的頻率很快,起跑後站在你身後看,根本看不清你的腳步,只能看到煤渣跑道上你一路揚起的灰塵,看你跑步是一種享受。

考上大學後,我雖然主攻武術,但田徑成績也並不差,短跑能力仍然突出。即使現在,匆匆而逝的歲月並沒有阻擋住我奔跑的腳步。上班下班的路上,有一道長長的斜坡。我常常忍不住一路小跑,甚至邊跑邊旋轉,或者突然加速。我住在六樓,但即使是天氣炎熱的夏天,我也不會讓自己慢悠悠地像蝸牛一樣地爬上去。我樂於享受那種“噔噔噔噔”旋風般捲上樓去的快感。所以,跑得大汗淋漓是常有的事。不過沒關係,到家了,自己的天地,把衣服一股腦兒扒光,涼風一吹,體內的酷熱便悉數散盡,只有暢快。為了盡情體驗奔跑的感覺,在大家都買了摩托車的時候,我依然坐我的“11號車”上班下班,並樂在其中。

我總認為,奔跑,不單是一種簡單的行走方式,更是一種勢不可擋的生命狀態。為什麼有那麼多人欣賞劉易斯、欣賞劉翔?因為他們用一團奔跑的火焰,點燃了人們內心奮力向前的慾望和熱情。

我喜歡奔跑。若干年後,我老了,我的雙腿變得無力,那麼,我將用心奔跑。最後,我的心也將老去,與軀體一起腐爛在墳墓裡面,但我還會用靈魂奔跑,永不疲倦,永不止息!

只有挑戰極限,才能讓不可能成為可能啊!

06挑戰極限

2005年5月的一個雨天,我和我所帶的2002級武術專選班學生做出了一個令人吃驚的決定:從吉首跑步去鳳凰。對這次活動,我比較低調,沒有大範圍宣傳,但還是有外班和外系的幾位學生自願來參加。令我感動的是,居然有六位女生。

出發前我們在校門口集合,我發表了簡短的講話。我說,我組織這次活動的目的,就是培養大家的冒險精神、堅持精神和團隊精神。這是一個成功者必須具備的素質。因為路途太遠,我並沒有要求每個人都必須跑完全程,實在跑不動了的,可以在中途坐車。但我告訴他們,我是一定要跑完的,跑不完就走完,走不完,爬也要爬完。我的這番充滿詩人激情的話,使學生深受感染。他們報之以熱烈的掌聲。

我這個人,最大的優點就是有激情,有毅力。中學時我就創造過下雪天獨自穿越30公里從學校跑到縣城的英雄記錄。餓了抓雪吃,冷了,在路邊小店裡打幾兩白酒灌下去。回憶起來,仍然為自己當初的壯舉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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