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丁每年交納租粟二石,調則根據各地的特產,交納綾、絹、絁的,加交調綿三兩;交納布的,加交調麻三斤。每丁每年服役二十天,也可以庸來替代,每天交三尺。有事增加服役時間時,每十天中免去五天交調,三十天則租調全免,即使增加徭役,一般不超過五十天。嶺南各州以米為租,上戶交一石二斗,次戶交八斗,下戶交六鬥。少數民族中,交納一半,內附的少數民族,上戶每丁交稅錢十文,次戶交五文,下戶免交。內附超過二年的,上戶每丁交羊二口,次戶一口,下三戶合共交一口,遇水旱蟲霜天災的,十分損失四分以上的免租,十分損失六分以上的免調,十分損失七分以上的賦役全免。
增殖人口和減免農民賦役政策的推行,極大地促進了生產的發展,改善了人民的生活。與此同時,太宗對司法制度也作了一系列的改革。訴訟程式實行由縣、州、中央三級三審制。大理寺為全國最高審判機關,審理來自全國各地的疑難、死刑及京京官的犯罪案件。大理寺在行使審批權的同時,有權否決或駁回審判不當的案件。太宗從慎刑的原則出發,給大理寺定了十二字標準,即:
大理之職,人命所懸,當須妙選。
太宗指示魏徵等人,加緊對《唐律》的研究、修訂和補充,儘量做到盡善盡美,以保證各項政策的落實和社會的安定。
一個開明有為的君主,總是注意文學的作用。這天一上朝,太宗就對百官說:“朕雖以武功定天下,終當以文德綏海內。文武之道,各隨其時,先前秦府文學館的十八學士多數人已調任要職。朕想重整文學館,眾卿以為如何?”
群臣一聽,紛紛表示贊同。房玄齡拱手道:
“文學館過去是秦王府屬機構,如今是國家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