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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風苦雨,不解開晴,客館愁孤,形影相弔。斷夢留痕,亦如風片雨絲,零零落落,粘著心頭,不能遽就消滅。以多情之公子,為說夢之痴人,乘休業之星期,寄訴愁之花片。夢霞乃以夢中所歷,一一宣諸毫端,為梨娘告,更書兩絕句以記其事:
分明噩夢是同沉,駭浪驚濤萬丈深。
竟不回頭冤不醒,何年何地得相尋。
一念能堅事不難,情奢肯遣舊盟寒。
可憐萬劫茫茫裡,滄海乾時淚不幹。
梨娘得書,亦竊嘆夢境之奇。其夢耶?其真耶?以為夢則真亦何嘗非夢,以為真則夢亦何必非真。情緣草草,孽債重重,無論天公之見憐與否、姻事之能成與否,兩人總屬情多緣少,神合形離。生惟填恨,冤沉碧海之禽;死不甘心,魂化青陵之蝶。嗟嗟,釵斷今生,琴焚此夕,熱淚猶多,痴心未絕。此夢也,幻夢也,實警夢也。可以警夢霞,亦可以警梨娘,且可以警情天恨海中恆河沙數之痴男怨女。惜乎,其沉迷不悟,生死輕拼,雖有十百之警夢,曾不足以警醒其萬一。明知希望已絕,不肯回頭,縱教會合綦難,還思見面是可痛矣,豈不惜哉!此時梨娘心旌搖曳,恍如身入夢境,與夢霞同飄蕩於大海之中。長嘆一聲,淚珠萬顆,支頤不語,半晌而和作成矣。
悽風苦雨夜沉沉,魂魄追隨入海深。
不料一沉人不醒,翻身還向夢中尋。
金石心堅會合難,殘宵我累客生寒。
重重魔障重重劫,淚到干時血不幹。
低頭吟就,和淚書成,喚秋兒密交於夢霞。蓋鵬郎方病,不能殷勤作青鳥使也。秋兒去良久,比回則又攜得夢霞詩至。
積得相思幾寸深,風風雨雨到而今。
詩惟寫怨應同瘦,酒為排愁只獨斟。
五夜夢留珊枕恨,一生身作錦鞋心。
歡場不信多奇險,便到黃泉也願尋。
心如梅子濺奇酸,愁似怞絲有萬端。
苦我此懷難自解,聞卿多病又何安。
情根誰教生前種,痴恨無從死後寬。
但是同心合同命,枕衾莫更問溫寒。
梨娘復依韻和之曰:
頻添緘札達情深,冷隔歡蹤直到今。
怨句不辭千遍誦,濁醪誰勸滿杯斟。
青衫又溼傷春淚,碧海常懸捧日心。
不道相思滋味苦,愁人只向箇中尋。
苦吟一字一心酸,誤卻毫端誤萬端。
月魄不圓人尚望,雨聲欲碎夢難安。
恩深真覺江河淺,情窄那知宇宙寬。
我更近來成懶病,和郎詩句怕凝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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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證婚
玉梨魂——
第二十一章證婚
意外奇緣,夢中幻劇,印兩番之鴻爪,證百歲之鴛盟。夢霞與梨娘,既不能斷絕關係,則夢霞與筠倩自必生連帶關係。而兩人之婚事,梨娘既極力主張,夢霞應守服從主義。在夢霞心中,雖抱極端之反對,亦不能不勉為承順,藉慰知己者之心。梨娘之所以對夢霞者僅此,夢霞之所以對梨娘者亦僅此。然兩人皆各自為計,皆互為其相知者計。而於筠倩一生之悲歡哀樂,實未暇稍一念及。記者觀於筠倩終身之局,有足為之深悲而慨嘆者。故今述至證婚一章,不能不於兩人無微詞也。
夢霞與筠倩,絕無關係者也,無端而有證婚之舉。主動者,梨娘也;被動者,夢霞也;陷於坑阱之中,為他人作嫁者,筠倩也。而介於三者之間,以局外人為間接之紹介,玉汝於成者,其人非他,則秦石痴是也。當梨娘籌得此李代桃僵之計,固以解脫一身之牽累,保全夢霞之幸福。然為筠倩計,得婿如此,亦可無恨。故雖夢霞容有不願,亦必用強制手段,以成就此大好姻緣。孰知夢霞已抱定宗旨,至死不變乎?“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大凡人之富於愛情者,其情既專屬於一人,斷不能再分屬於他人。梨娘已得夢霞矣,夢霞烏能再得筠倩?梨娘之意,以為事成,則三人皆得其所。不知此事不成,則兩人為並命之冤禽。筠倩為自由之雛鳳,事若成,則離恨天中,又須為筠倩添一席地矣。夢霞固深冀其事之決裂,得以保全筠倩,而恐傷梨娘,一時難以拒絕,曾賦詩以見意,其句曰:“誰識良姻是惡姻,好花不放別枝春。薄情